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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和穆斯林是否相信同一位神

 

文章分類: 其他 (Others)
  神學 (Theology)

 

作者: Jon Levenson

譯者:李婉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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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聲明

 

2003 年,美國總統布殊 ( Bush ) 在回答記者的提問時,表示相信穆斯林和基督徒“敬拜同一位神”。這番言論引起一些基督徒的批評,他們認為布殊這番言論雖是政治正確,但在神學而言卻不準確的,例如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vangelicals (全國福音派聯會)的主任 Ted Haggard 指出:「基督教的神鼓勵自由、愛、寬恕、富裕和健康,但穆斯林的神似乎持相反的觀念。」

穆斯林和基督徒是否敬拜同一位神?這問題引起了不同宗教信仰之間一些基礎的討論,尤其那些一神主義 ( monotheist ) 的宗教。就著這個問題,我們請教不同的學者意見, Jon Levenson 就是這系列中的第 位。

《列王紀上》第十八章記載,先知以利亞面對大批國人隨從別神巴力時,大膽挑戰眾人說:「若耶和華(希伯來語以色列神的名稱,中文音譯為耶和華,英文多譯作 the LORD )是神,就當順從耶和華;若巴力是神,就當順從巴力。」當眾人不肯承諾時,以利亞提議做一個測驗去證明哪位才是真神。結果,巴力的先知盡一切所能都不能證明這個迦南人膜拜的神祇是真神,只有耶和華通過測驗,眾民隨即呼喊這個鮮明的結果:「耶和華是 神!耶和華是 神!」

從以利亞的挑戰,可以看出當時以色列人膜拜兩個神,或分開、或一併膜拜;但同時眾民心底裡仍同意只有一位是真神;公開的問題是:誰才是真神。以利亞並沒有指責他的聽眾膜拜多神或妄稱無神,相反,他指控眾人災難性地誤認外邦別神為那位獨一配稱為神的。先知以利亞承認那些在信仰上失落的同胞也信神,但堅持他們沒有正確或足夠認識耶和華。

既然一神論主張神只有一位,沒有一神論者可以指責別人或其他一神論者敬拜別神,充其量只可以指別人錯認獨一真神。世上有三種宗教傳統都稱自己敬拜的是亞伯拉罕的神,因為在歷史上它們有著錯綜複雜的關係,互相依靠又互相影響。這三種宗教都在不同時代以不同方式各自指控其他兩種宗教錯認亞伯拉罕的神,這指控和敬拜別神的指控並不一樣。

純從神的屬性來看(例如獨一、全能、全知、公義、慈悲、籍預言和經典啟示祂的心意),猶太人、基督徒和穆斯林可以輕易察覺猶太教的耶和華、基督教會的三位一體神,和真主 Allah ( Allah ,「安拉」,是阿拉伯語中意指涉神的名詞)都是一樣的。然而,依據神的屬性立論是有問題的,因為這裡形容的至高無上者是一個近似哲學家的神,與亞伯拉罕、以實瑪利、以撒、雅各的神相去甚遠。換句話說,若捨棄那些抽象的屬性,改從經文的記載來看宇宙間的獨一真神,那麼,認為基督徒和穆斯林敬拜同一位神的言論縱使沒錯,卻顯得太簡單和片面。

部分難題來自基督教和穆斯林信奉不同經典。世代以來,有穆斯林尊重基督教的新舊約聖經,但亦有指責聖經大部分是偽造的(按照這講法,譬如他們認為舊約聖經裡的以斯拉是大壞蛋)。縱使尊重,穆斯林仍然認為基督徒錯誤詮釋伊斯蘭聖典,譬如基督徒否定約翰福音中有關訓慰師( Paraclete )的記載是預言穆罕默德( Muhammad )降臨。

古蘭經( Qur'an )對猶太人和基督徒表達極度憤怒,因為他們看不見古蘭經是使聖經完全的經典,因此古蘭經稱他們為註定滅亡的敵人。基督徒則視兩教經典不同,認為穆斯林歪曲基督教聖經而成古蘭經,彷彿聖經才是最高真理。誠然,基督徒認為聖經才是最最高理,而不是古蘭經,但穆斯林徒卻不以為然。同一個人物,譬如亞伯拉罕,他應該是這三種宗教傳統的共同祖先,但在聖經和古蘭經裡都有不同的記述和引出截然不同的教訓,這令理解「亞伯拉罕裔宗教」( Abrahamic religions )一詞變得問題重重。古蘭經中的亞伯拉罕是一連串穆斯林先知中的重要連系,而最後也是最大的先知就是穆罕默德。

一神主義( monotheistic )是另一個形容這三種有關連宗教的詞語,它的問題更多。雖然古蘭經提及耶穌(和馬利亞)時都帶著尊重和讚許,但它堅持耶穌只是人,不是神或神的兒子:「他們皆為不信的人,他們說『神就是彌賽亞,即馬利亞的兒子。』」再者,伊斯蘭教義並沒有類似基督教的原罪(自人類始祖在伊甸園犯罪後帶給所有人類後代的罪),對於正統基督教福音宣揚神取人的形象甘願為人贖罪而死的教義更覺得格格不入。尤有甚者,古蘭經更否認耶穌是死在十架上的。基督教對神的認識包含三位一體、道成肉身和為世人贖罪,這些教義與伊斯蘭教義大相逕庭,故此穆斯林亦一直認為基督教及不上他們的一神論那麼純正和尊貴。

或有人會反對我們將討論焦點放在教義上,相反,應討論兩種宗教傳統對倫理行為的教訓。若單由這一點推而廣之,這反對理由跟基督徒和穆斯林是否相信同一位神的問題根本毫不相干(至此,我們亦應該知道「是否相信同一位神」並不是最有效的提問方式)。然而,從倫理行為的角度上,或多或少可以有效地讓我們從敬拜者的行為認識那位神的身份。不過,即使如此,兩種宗教的道德規定有相同之處,亦有相異之處。

聖戰是穆斯林的一種倫理行為,自 911 事件後,新聞時常提及。聖戰帶給基督徒苦惱,亦使部份信徒否定參與聖戰的人也敬拜(基督教的)神,因為神教導人要愛仇敵不可報復。雖然已經有一門研究興起,闡釋聖戰純粹是一種修身練道的心靈道德鬥爭,但傳統的穆斯林教導亦使用聖戰一詞表達那種攻擊不信者以擴張伊斯蘭領土的戰爭(基督教和猶太教在歷史上也不無類似的比擬)。

這固然不是否定「聖戰」一詞的意義可以改變,或否定很多穆斯林是衷心反對聖戰的偏激含義。然而,有些穆斯林並不反對這類詮釋,他們的理由深深植根於傳統回教教導,故我們不能視聖戰的偏激含義是當代才出現的偏差思想,好像整個回教傳統跟 911 事件的四架客機一併給綁架去了似的。在近代基督教和穆斯林關係中有好些諷刺的想法,有些基督徒認為,合乎穆斯林的行為只有一個標準──拒絕採用暴力及互相尊重對方宗教,但這些基督徒卻宣稱原則上有多種行為皆可是合乎基督教的。他們須知道穆罕默德不但被視為像宗教偉人耶穌般擁有「非屬世」的國,也被視為像南征北討的君士坦丁大帝般擁有屬世的國。故此,伊斯蘭教是極難放棄這些神學上的抱負的。

同時,所有基督徒也應該承認他們的傳統已經丟棄了很多原有的神權抱負 (theocratic aspiration) ,社會文化漸次失控,為很多虔誠穆斯林(還有其他人)帶來不滿和苦惱。我特別想到的是自我迷戀外表的身體文化、沉溺性慾、極度自我,這些已經漸漸成為西方文化標籤;對某些穆斯林而言,這是走回原始多神異教的危險發展,或許也顯示了基督教無力維繫道德倫理。

前文分析中,基督教與穆斯林獨一真神的概念有足夠共通之處可作有意義的比較,但任何負責任的比較都不可美化結果。如果有一位現代以利亞要試驗哪個宗教傳統最認識神和最敬拜得宜,那個測驗將頗難令雙方信徒信服,由穆罕默德在生時已開始的兩教對話和爭端亦勢必延續。我們只好盼望這種延續不會摻雜恐怖主義、妖魔化、政治正確,或對各宗教內在分歧的低估。

Jon D. Levenson 著

Jon D. Levenson 任教於 Harvard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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