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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翻譯和傳播」之四 
跨宗派的聖經出版工作


 

作者:黃錫木

聯合聖經公會(亞太區)翻譯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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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聲明

 

二百年並非一個短的日子,英國及海外聖經公會在這段日子裡經歷了不少困難。相比之下,經費上的需求似乎不是最大的困難,最大的困難是如何在聖經出版和翻譯的工作上,得到眾教會——那就是不同宗派的教會——的共識和認同(支持)。在這方面,聖經公會本來的政策:「為使聖經能更廣泛地發行,所以出版的聖經沒有註腳或註解」所反映的跨宗派精神,就面對很大的考驗了。

「沒有註腳或註解」的跨宗派精神

自改革運動以來,更正教教會(Protestant Church)在英國和歐洲大陸發展的速度非常快速。在缺乏那種像當時羅馬天主教對信徒和教會的中央監管機制之下,再加上改革運動所強調的信徒自我解讀聖經的權利,各更正教領袖在信仰和神學上開始出現分歧。在十九世紀之初,教派之間對神學的分歧和對立局面,可能較今天的嚴重。典型的例子是幾位英國大覺醒運動的領頭也因為對加爾文派預定論的不同理解而產生分裂。因此,聖經公會成立時,早已察覺到來自不同宗派的成員在信仰上和對聖經理解上的分歧。

為了促使當時不同宗派廣泛合作,聖經公會特別強調,其屬下的出版不是要標榜某種信仰(或神學)立場,或贊同某種解釋聖經的方法或結論,而是純為普世教會和信徒提供聖經,亦為未信者提供接觸聖經的機會。因此,當時聖經公會定下原則,屬下所印製的聖經是「沒有註腳或註解」(without note or comment)。對於英國及海外聖經公會,這句話已經成為一句格言,一直主導著整個聖經公會的發展(直至近代才有改變)。所謂「沒有註腳或註解」,並非只是在聖經版式上的規限,而是避免譯者的個人註解主導了讀者領受聖經信息的權利,亦避免標榜任何教義或宗派;其精神不僅強調以一個跨(或超)宗派的態度來翻譯和出版聖經,更是要讓聖靈主導信徒的讀經生活。

在當時英國社會的宗教處境來看,單單是這種精神,就已經值得我們向聖經公會當時的領袖致敬。然而,隨著事工不斷的發展,我們深深體會到,要維持這種無私和不分門派的精神實在並不容易。

與天主教的關係

首先,直至近代,聖經公會依然是一個更正教(或新教)組織,而聖經公會在聖經推廣的路線,亦秉承更正教在改革運動之後對聖經的信念,就是深信上帝的子民,基督信徒(特別是「平信徒」,laity),應享有閱讀和解釋聖經的權利。

為回應改革運動領袖強調「聖經」(而非教會)為信徒至高的權威,以及鼓勵信徒研讀聖經,羅馬天主教於一五四五至一五六三年間舉行了一次史無前例的大公會議,名為天特會議;議會中除了譴責所有違背歷代和當代大公教會的聖經解釋,還正式通過,所有天主教出版商必須先得到主教的「准予印行令」(拉丁文:imprimatur)才可出版聖經。天主教在過去所採取的行動,使今天很多更正教信徒誤以為天主教不支持廣泛發行聖經,是因為他們不重視聖經所致。然而,事實恰好相反,正因為天主教教會極為重視聖經,所以不願意看到聖經被曲解或誤用。天主教教會相信,教會是上主特別委任為聖言的託管者和詮釋者,因此,他們篤信教會在解釋聖經上有絕對的權威,而這權利是「平信徒」(laity)所沒有的;他們在閱讀聖經方面,必須配合教會的解釋,方能正確地認識真理。

雖然聖經公會從來不企圖(至少不是官方的意圖)把聖經「潛入」天主教教會中,但事實上,有不少天主教信徒間接地從聖經公會得到聖經,這無疑擴闊了信徒對聖經的理解,這理解甚或有別於官方教會的理解;結果,他們對聖經不同的理解往往為教會帶來不少紛爭。因此,面對聖經公會大規模分發沒有任何註解的聖經,聖經公會在成立首五十年裡,就多次被天主教教會(甚至是教宗)公開批評,指其工作為「放肆」、「使人偏離正道」,甚至是「異端」的行為。因此,一百多年來,天主教教會從不向聖經公會發出「准予印行令」發行天主教教會所使用的聖經,亦不准許各地天主教教會使用聖經公會發行的聖經。事實上,直至近代,聖經公會一直受到羅馬天主教十分嚴厲的批評;就連見於《天主教百科全書條目》介紹「聖經公會」("Bible Societies," The Catholic Encyclopedia, 1908/1917)的條目亦是十分負面的。

這情況在梵蒂岡大公會議(Vatican Council II, 1962~65)前夕已開始有改變,而在會議之後,特別在聯合聖經公會的努力之下(參本系列之五),雙方願意在互相尊重的情況下,彼此合作;這種突破徹底見證了不同派別的信徒,能在建立上帝國度的事工上共同參與的可能性。對一些保守的福音派新教信徒來說,他們認為今天的聯合聖經公會以及全球聖經公會的大部分成員,願意與羅馬天主教成為聖經翻譯工作上的合作伙伴是一種遺憾,甚至藉著標榜「福音派」而另起爐灶,成立個別聖經翻譯和出版組織,但卻忽略了新教與天主教(以及正教)之間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共有文本傳統(common text tradition)──聖經。這個共有文本傳統的可貴之處並非為促成合一運動,而是讓彼此的信徒能夠在共同的信仰基礎上對話、認識和欣賞,一同面對俗世社會對基督信仰帶來的衝擊。

與英國本土教派的關係

在教內方面,聖經公會亦面對不少批評,例如英國聖公宗教會曾經要求當時的聖經公會在印製聖經時,附有聖公宗教會使用的《公禱書》(Book of the Common Prayer),但聖經公會認為這做法似乎標榜某宗派的傳統,違反「沒有註腳或註解」的精神。然而,更為嚴重的問題,是聖經公會因著某些信仰立場而導致內部分裂。

直至十六世紀的改革運動,舊約次經一直為大公教會所沿用,因此,不單止天主教的聖經(如《武加大聖經》或其他地區語言的譯本)和正教的聖經包括舊約次經部分,並視之為正典的一部分,就連聖公宗教會(和早年的路德宗)的聖經,一般都包括次經書卷(雖然排列的方式略有不同)。然而,為了服事更廣泛的新教教會,一直以來,聖經公會所發行的英文或威爾斯文聖經都沒有舊約次經書卷,但鑑於歐洲地區教會(如有正教教會背景的俄羅斯和東歐地區)的需要,聖經公會決定准許在非英文聖經裡容許附有次經書卷,這引起加爾文派和清教徒派的蘇格蘭教會強裂不滿;最後,這些教會於一八二六年議決不支持聖經公會,而本來是聖經公會的分發站亦紛紛獨立起來,成為很多小型的聖經公會。一八六一年,這些小型機構連同當時獨立運作多年的愛丁堡聖經公會(Edinburgh Bible Society, 1809)和格拉斯哥聖經公會(Glasgow Bible Society, 1812)合併起來,成為實力強大的蘇格蘭聖經公會(National Bible Society of Scotland)。雖然蘇格蘭聖經公會是從英國及海外聖經公會分裂出來,但兩者的關係依然非常密切,並且經常在海外多處地區(例如在中國)合作。一九四六年聯合聖經公會成立時,蘇格蘭聖經公會亦是當時很重要的成員之一。
在過去幾十年裡,在次經問題上,聯合聖經公會屬下的聖經公會的態度顯然較為開放。一方面是因為聖經公會已經從一個純更正教組織變成一個跨教派的組織,另一方面亦是因為聖經公會的使命是要服事教會,既然舊約次經的存在和價值(無論是否接納為聖經正典的一部分)已經是教會歷史中一個不可推倒的事實,作為一個出版聖經的機構,聖經公會也應該為不同教派的教會提供他們所需用的聖經,而不作出任何定斷。

此外,有些聖經公會成員認為,聖經公會應該有一套神學立場聲明,特別是在三一上帝觀的立場方面。結果,一八三一年,這些人成立了三一聖經公會(Trinitarian Bible Society)。這機構至今還在,但自一九二○年代之後,這機構的特色明顯不是標榜三一上帝觀或某種教義,而是提倡使用一個於十七、十八世紀曾經通行一時的新約希臘文版本「公認經文」(Textus Receptus);但按今天聖經研究學術界的標準,這「公認經文」的文本卻是較為劣等的。

有關「浸」字的翻譯亦是一個問題。威廉.凱里(William Carey)在塞拉姆珀為印度翻譯的聖經,一直都沿用等同於「浸」字的字眼,而這聖經都是聖經公會出版的。但這譯法在一八三○年代卻引起其他宣教士(有三萬位之多)的抗議,認為這譯法過份突出浸信會的宗派色彩。聖經公會認同反對人士的看法,因此決定採用較中性的譯詞,但這又惹來浸信教會的不滿,於是浸信教會在一九三九年成立了聖經翻譯公會(Bible Translation Society),後來歸納為英國浸信傳道會(Baptist Missionary Society)的一部分。類似有關「浸」字的爭議亦見於美國;於一八三七年成立的美國和海外聖經公會(The American and Foreign Bible Society)也就是因為「浸」字的爭議而從美國聖經公會分裂出來的。

即使有關的希臘文字確實帶有「浸」的意思,但一般新約學者都認為,這只是字詞的無標記性(unmarked)特徵,並非核心特徵;就如在一百或幾十年前,人們讀到「棺材」(coffin)這詞時就自然會覺得棺材是木製的,這並不等於用玻璃製成的棺材就不是棺材!此外,我們亦很難從新約聖經出現的經文中,斷定當時教會必然是用浸禮的。反之,我們卻有典籍清楚證明,早期教會對水禮形式的指引,主要是考慮方便與否的問題。其實,從整本聖經的翻譯工作來看,「浸」字所涉及的問題可以說是微不足道(整本聖經只出現一百二十多次),要成立一個獨立機構來標榜這問題,顯然是小題大作了。 

研經版聖經(Study Bible)

「沒有註腳或註解」本來是英國及海外聖經公會定下的出版原則,但亦被其他聖經公會(如美國聖經公會)採納,於是這原則就成為聯合聖經公會屬下頗為普遍接納的準則。然而,在翻譯的過程中,翻譯人員和翻譯顧問都察覺到,原文不一定是清晰的,因此,他們有必要加上註腳或註解,務使讀者能更加明白有關經文。此外,「沒有註腳或註解」的原意是不想在「譯經」之上加上任何形式的「釋經」。然而,任何從事翻譯的人都知道,釋經和譯經是不可分割的,翻譯的人只可以避免把某些明顯的個人神學立場或某教會傳統套入經文之中。因此,這口號後來演變為「沒有教義的註腳或註解」。

就當時聖經公會成立時的社會處境來看,這原則確實是重要的,然而,這原則或多或少會對機構的發展帶來影響。正因為「沒有(教義)註腳或註解」的原則,一直以來,聖經公會都不願意出版任何研經版聖經(Study Bible),即使市場上已證明一般信徒喜愛有註解的聖經版本──信徒喜歡有註解的聖經版本不是甘於被學者主導,而是希望學者能在經文的歷史、文化資訊上提供一些簡潔的解釋。然而,當時聖經公會依然非常抗拒這類型的聖經版本;看見其他出版商出版研經版聖經均深受平信徒愛戴,聖經公會亦未能及時在市場上分一杯羹。

英國及海外聖經公會於一九九四年出版的Good News Study Bible是聖經公會成立一百九十年來第一本面世的研經版聖經。這計劃原先在八十年代由美國聖經公會發起,但後來因為要保持「沒有(教義)註腳或註解」這傳統,於是決定放棄,之後由英國及海外聖經公會接收,並且完成出版。這研經版聖經所提供的書卷介紹和經文註解都反映近代聖經研究學術界的成果,十分值得可用。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美國聖經公會於二○○○年出版的研經版The Learning Bible。除了一般研經版的資料之外,這書更附有一百多篇長短專文,內容深入淺出,但亦有學術上的精確;此外,全書四色印製,穿插數百幅彩圖,名副其實是一部「多資多彩」的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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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CR鳴謝文章原作者允許在網上發表本文。原文刊於《時代論壇》,第八六七期,二OO四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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