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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境與應許—重讀以賽亞書


 

作者:蔡定邦博士

香港神學院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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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聲明


1. 正名 (2002-07-07 七七五期)


以賽亞書是舊約聖經中備受注目的一卷書,也甚具爭議。受注目:這卷書自新約時代開始,便常被基督徒引用來論證耶穌基督即猶太人所期待的彌賽亞。具爭議:現代學者在重新考量這書的作者時,大都認為一至三十九章的信息,主要是出自第八世紀耶路撒冷的先知、亞摩斯的兒子以賽亞;而四十章以後的部份,則歸於另一位流亡巴比倫的先知,稱之為「第二以賽亞」;德國學者杜姆( B. Duhm )於一八九二年的註釋中,指出五十六至六十六章的作者為回歸時期的一位「第三以賽亞」。但愈來愈多證據顯示,這卷書的來源遠比這「一二三以賽亞」模式為複雜,單以一至三十五章的內容為例,便有學者認為是在反映以色列人長達五百多年的宗教經驗。福音派教會承襲傳統以來的看法,將整卷書視為亞摩斯的兒子以賽亞一人所寫;然而,這種「正統」、「安全」的觀點,現今在學術界中只屬小數,因為它不能合理地解釋全書不同部分之間的差異。

過去十年多年來,主流的以賽亞學者已逐步擺脫上述爭論所呈現的困局,他們不再著眼於這卷書的作者是一個、三個,抑或多個。以下為最近研究的共識:以賽亞書是一卷具有高度一致性的書,在成書時經過一次全面的編輯、整理,確實的作者已不可知;主要關心的問題,在於考究全書編輯的脈絡,找出這卷書的編者如何藉著不同的主題,穿插於不同的歷史事件,將全書輯成一本細緻周密的作品。這個解釋能兼顧全書的統一性,並不同部份之間的差異。

至於「以賽亞」這個名字,可讀為「耶和華是救恩」,以下我們將會看到,這位上帝不單拯救以色列人,同時也對他們施行審判,二者同屬耶和華救恩的行動。這種對上帝的理解,於此時此地面對逆境的香港人,特別具有啟發性。這個專欄取名為「逆境與應許」,副題為「重讀以賽亞書」,是基於古往今來屬神子民的一個信念:「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6-17)筆者在這方塊裡,將會陸續簡介這卷書背後的歷史、不同時代的閱讀群體,以至當中的主題信息,以期把這卷書此時此地的含義立體地呈現在讀者面前。

以賽亞書裡頭的信息,不單是為昔日的以色列人而寫,也是為我們今天香港以至海外的信徒寫的。願我們都以敬虔的心,聆聽上主的叮嚀。

2. 先知 (2002-07-14 七七六期)

先知,先知先覺者,按字面解,可指那些未卜先知的能人異士;或有人被稱為「時代的先知」,故先知又可用來指一些社會運動家、改革家,甚至激進分子。古往今來恐怕沒有這詞能更引起爭論,聖經的作者又怎樣理解屬神的先知?申命記十八章18節論到上主將要興起一位先知代替摩西,神的話要傳給他,而他要將這些話傳給以色列人。換言之,先知的角色就像剛上任的特首辦發言人,他的主要職責在於向民眾宣告主子的意思,其他身分都屬次要,而這也是希伯來文有關動詞字根 nb’ 以至名詞 nābî’ 的基本意思。呂振中牧師將 nābî’ 一致地翻譯為神言人而不是先知,堪稱公允。

在這個定義下,傳統華人教會對先知的理解實在有嚴重的偏差。以往,基於我們認為先知的基本職能是在預言將來的事,於是,就以賽亞書來說,信徒的注意力便著眼於當中關於彌賽亞的預言,所熟悉的不外乎七章14節(以馬內利)、九章1-7節(奇妙策士、全能的神…)、十一章1-11節(耶西的根)、二十八章16節(房角石),然後便是著名的五十三章(受苦的僕人)和六十一章1-3節(主的靈在我身上);而四十至五十五章和五十六至六十六章這兩段分別關於巴比倫和耶路撒冷猶太人的言論,更是先知預言的表表者——以賽亞準確無誤地預言發生在他死後一個多世紀的事情,甚至能說出將來猶太人的解放者、波斯王塞魯士(舊和合本譯作塞魯士)的名字。以上種種乃神的話奇妙精確的又一明證!

然而,現代聖經學者對此等超乎自然的觀點大多棄如敝屣,他們認為上述的所謂預言,都是先知針對讀者當前的處境而發的安慰或審判的信息。先知緊扣著時代的脈搏,看清了種種政治權謀的背後,盡是人心的詭詐及小信;那怕是在君王面前,他們也沒有隱惡揚善,不依附權貴、不唱高調、不妥協,一生只忠心地傳揚神的話。歸根結底,先知所信的神,是一位在歷史中與人同行的神,祂永遠站在被剝削、受欺壓的弱勢社群的一邊。因此,先知的信息,住住具有強烈的現實意義,按其原意,是不用乾等幾百年才「應驗」的。而我們今天重讀先知書,也要將神話語背後的信息重現,那些玄秘和關乎將來的事,留待一小撮人去掙扎好了。

「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申命記十八章10-11節)

「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申命記二十九章29節)

「子不語怪、力、亂、神。」(論語‧述而第七)

3. 鐵蹄 (2002-07-21 七七七期)

古代近東的巴勒斯坦,位處交通要津,一直是兵家必爭之地。面對強敵的威脅,此間蕞爾小國的生存之道不外幾點:1. 自強練兵、加固防禦事工;2. 與鄰國組成區域聯盟禦敵;3. 求救於外緩,尤其是敵軍的勁敵。從先知敏銳的宗教觸角來看,以上種種都不是信靠神的表現。以賽亞書一到三十九章,保留了先知對兩次政治危機所作的回應:

甲、公元前七三四年,由於猶大王亞哈斯不願參加北國(以法蓮)和亞蘭(敘利亞)的聯盟,以對抗覬覦他們的北方大國亞述,兩國聯軍遂直搗猶大,耶路撒冷危在旦夕,史家稱之為以敘戰爭。危急之間,亞哈斯向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求緩,亞述大軍將聯軍殲滅,繼而先後消滅二國,而猶大也淪為亞述的附庸(王下十六-十七;代下二十八;賽七-八)。其實,亞哈斯若早相信以賽亞「以馬內利」的應許,上主定必出手相救(七:14-16); 現今,亞述王既被視為「以馬內利」,他便要註定成為猶大人的惡夢,將他們淹沒(八:7-8)。

乙、公元前七○一年,亞哈斯的兒子希西家在位十四年,自以為有埃及作後盾,加上亞述新王西拿基立登位不久,亡於東征西討以鞏固其國位,希西家便起來背叛亞述。西拿基立聞訊,立即率領大軍到猶大平亂,逐一擊破外圍的四十六個要塞;耶路撒冷告急,到最後卻奇蹟地得拯救。這段歷史的細節爭議頗多,不能在這裡討論(參以下針對該事件的不同版本:1. 王下十八:14-16;2. 王下十八:17-十九37=賽三十六:2-三十七:38;3. 代下三十二)。在以賽亞書中我們找到先知對這事件前後的評價:首先,王信靠埃及是愚蠢的行為(三十:1-5;三十一:1-3);其次,他修牆挖池也是單靠自己、不信靠神的表現(二十二:8-11)。上主藉亞述王將耶路撒冷重重圍困,是要讓其中的人明白他們罪孽深重,得以悔改歸向神(一 :8-23;二十九:1-4),到最後,祂還是要保護拯救這城(一:24-31;二十九:5-8;三十七:30-35=王下十九:29-34)。

兩次重大的危機,猶大都能夠轉危為安,當中絕對不是偶然便可以解釋;上主的作為昭然若揭,人若還不知悔改,心存僥倖,更大的災難便會臨到。前事不亡,後事之師;我們今天的香港人,在經歷一浪又一浪的打擊之後,上述以色列人的經驗,有沒有讓我們學到一些功課?

4. 國難 (2002-07-28 七七八期)

耶路撒冷於公元前七○一年奇蹟的解救,成為日後猶太史家一大難題:為何上主不在五八七年同樣施展大能拯救耶路撒冷,免他們於亡國的厄運?

巴比倫在瑪代的協助之下,於六一二年攻陷尼尼微,並於六○五年在迦基米施打敗埃及,殲滅了亞述的殘餘部隊,成了新一代的中東霸主。猶大這類小國的生存之道,除了我們在上文曾提及的幾點之外,還可以隨風擺柳,遊走於列強之間。但這種外交政策猶如玩火,非常危險。宗主國所要求於藩屬的,不外乎年年進貢,歲歲來朝,只要藩王對本國徵收苛捐雜稅,大抵上便可解決;但在政治上不忠,其結果卻是毀滅性的。猶大的最後四個王,卻選擇了後者,使他們國家陷於萬劫不復的地步。四朝的君主,都是約西亞的兒子和孫子,且是仰人鼻息的傀儡,種種安排道出了小國無力主宰自己命運的悲哀。

約西亞於六○九年在米吉多被法老尼哥所殺,他兒子約哈斯被立為王,但稍後便遭罷黜,尼哥另立約西亞的兒子以利亞敬為王,又將後者改名為約雅敬,並把約哈斯帶到埃及,藉以控制留在猶大的約雅敬。後來巴比倫的勢力逐步擴展到猶大,約雅敬便轉而投靠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三年後,約雅敬背叛,尼布甲尼撒動用藩屬的軍隊,將耶路撒冷重重圍住,圍城間約雅敬死,兒子約雅斤繼位,並於在位三個月後出城投降剛趕到的巴比倫大軍,時維公元前五九七年。軍隊在城中大肆搜掠,又將約雅斤、皇室貴冑、鄉紳領袖和戰士工匠俘虜到巴比倫,目的只有一個:控制在猶大被另立為王、約雅斤的叔父瑪探雅,瑪探雅後被改名為西底家。九年後,西底家步上兄弟的後塵,背叛巴比倫,尼布甲尼撒盛怒之下派兵圍攻耶路撒冷。公元前五八七年,城門終被攻破,西底家慌忙出走,但始終逃不了巴比倫軍隊的追捕,慘遭酷刑,稍後被帶到巴比倫,大概也死在那裡;後來雖然有基大利被立為省長,但他已非王裔,最後也難逃愛國狂熱分子的暗殺,猶大遂正式覆亡。巴比倫軍對耶京大肆搶掠、破壞,拆毀城牆,火燒聖殿、王宮,以至城中大小房屋,並將朝野精英悉數擄到巴比倫(以上歷史詳見王下二十三章28節至二十五章26節)。

自此,猶大人被改稱為猶太人,且因為戰亂及俘虜的緣故,一直都流散各地。錫安/ 耶路撒冷,上主曾應許永不衰敗的京城,成了猶太人一個傷心的記號(詩一三七篇)。公元前五八七年的國殤,一直是猶太人一個揮之不去的夢魘,亟待一些宗教上的解答,而這些解答促成了今天我們手上的以賽亞書,以至整個舊約聖經的主要內容。

歷史的處境何其相似,我們中國人的神又在那裡?

5. 離散 (2002-08-04 七七九期)

猶太人自公元前五八七年亡國後,四散漂零,無家、無國,受盡歧視,一次又一次的反猶運動,幾乎將他們消滅殆盡。公元一九四八年,猶太人傳奇性地復國,火浴鳳凰,堪稱政治上一大奇蹟。在奇蹟的背後,是他們世世代代在異地奮鬥不懈、堅毅不屈的精神,支撐著他們渡過多少的劫難;有些猶太人甚至為當地政府重用,身居要職,為自己民族謀求福祉。舊約聖經就保留了一些散居猶太人的成功故事( Diaspora¬novelle ),像約瑟、但以理和以斯帖,他們的經歷,進一步成為後世猶太人的激勵。我們在這裡要問,除了民族意志這些人文心理的因素之外,還有甚麼內在的原因,促使他們在逆境中求生?我們的答案,借用社會學家韋伯( M. Weber )的論題,便是宗教。反過來問:猶太教是在甚麼情況下形成的?

猶太人在亡國後,失去了國家的保護,處境堪虞,弱國尚且無外交,更何況是無國藉人士。加上他們散居異地,人丁單薄,再下去便有被同化的危險,永遠從歷史上消失。北國撒瑪利亞人在他們面前的例子,實在太可怕了!兼且長久以來,他們的民族傳統,大部分都是經過口傳的方式,在聖殿禮儀和宗法制度的蔭庇下,一代一代地傳承下去。五八七年的事件改變了一切,猶太人長期流亡異域,歸國之日遙遙無期,珍貴的傳統逐漸被遺忘。加上生活在異地,言語、文化、下一代的教育等瑣碎而致命的問題,都對他們的傳統造成重大威脅。如何繼承昔日的傳統,是散居各地的猶太人一個重大的議題。

為求保存其民族身分,免被同化,流亡猶太人當中的祭司、先知與及其他威權領袖,便實行一系列的應變措施:1. 發展出一套套潔淨的規條,得以和當地人分別出來,並維持自身民族聖潔的身分;2. 將一些經由口述的傳統化為文字,或是把一些零散的資料重新編撰;3. 積極發展經典的概念,律法書成了他們生活行事為人的準則;4. 徹底重新編寫歷史,將其亡國的原因歸究於對上主的不忠;5. 重新檢視其先知傳統,蒐集這些從前不受歡迎的言論,化為文字,並且添上安慰的信息,進一步編纂成書。以賽亞書,尤其是四十至六十六章,也是在這個處境之下完成的。我們將在下文進一步討論。

而以上猶太人的歷史處境和應變策略,於我們香港人、中國人,以至普世的華人來說,又可似曾相識?

6. 安慰 (2002-08-11 七八0期)

藉著猶太教種種禮儀和教規節期,猶太人得以團結一致,免於被人同化。日後當面對種種逼害,他們都能靠賴信仰所賦與的力量,克服逆境,戰勝苦難。以賽亞書四十至五十五章裡頭的信息,可說是沙漠中的一道清泉、逆境中的安慰之言。一至三十九章中大部分的內容,是責備以色列人如何悖逆上主(一:2;三十:9;三十一:6)。而自四十章開始,語氣卻有明顯的轉變:

你們的上帝說:「你們要安慰,安慰我的百姓。要對耶路撒冷說安慰的話,又向他宣告說,他爭戰的日子已滿了;他的罪孽赦免了,他為自己的一切罪,從耶和華手中加倍受罰。」(四十:1-2)

大抵已是事過境遷,前塵舊事,一筆勾銷。又像是父母在責打子女過後,懊悔當時下手過重;現今只要他們能痛改前非,一切當可從新開始。先知,一貫復如是:當人驕傲自大、目中無神,便向他們宣佈上帝的審判;當人灰心喪志,便說出拯救、慰藉之言。這樣,才可以讓人猛然醒覺,上帝對人的愛,是如何的深,如何廣大。對子女單是重重的責打,或是一味的溺愛,只會對他們造成不良後果。愛之深,責之切,那無論是審判或是拯救,俱是愛的行動了。

以上這種對以賽亞書後半部的解釋,一定要用一種「回頭望」的角度來看,才顯得有意思。傳統上以這部分為亞摩斯的兒子以賽亞的超世預言,但我們會問,先知在「預言」百多年之後才發生的事情,除了顯出他的神力之外,這些說話對於當代人來說,又有何意義呢?而這樣的解釋,又可與舊約聖經中,其他先知的做法吻合?他們往往是以此時此地人民的需要為念,至於下一代所面對的事情,上帝自然會呼召另外的僕人向他們說話,用不著幾代以前的人為他們操心。

以賽亞書這部分的信息,正是為那些流落異鄉,並感到前路茫茫的猶太人而寫的。他們今天的遭遇,正說明了上帝對祂的子民,是如何不離不棄。而整個五八七年的謎團,至此方才真相大白:猶太人所遭遇的命運,原來是一個從管教到悔罪到拯救的過程。

中華民族的花果飄零,又豈是無故呢?用這個角度來閱讀舊約,我們將會發覺,這不單是猶太人的聖經,也是華人的聖經。

7. 客旅 (2002-08-18七八一期)

旅居,是猶太民族數千年來主要的生活形態。從大衛於公元前一千年立國開始,到公元前五八七年亡國,他們只有短短四百多年自主地生活在巴勒斯坦;其餘大部分時間,都是居無定所,流散各地。以賽亞書中有許多對流亡者回鄉的呼籲(十一:10-16;五十六:8;六十:4-16;六十六:18-20),故我們有必要去了解猶太人在這方面的處境,從而找出這些經文真正的指涉對象。究竟,散居的猶太人是如何生活?而他們的生存策略,對我們今天落在同樣境況的華人,又有何啟迪?

研究這些猶太人的歷史,最大的困難在於史料。從聖經有限的材料,我們得知,在巴比倫的猶太人是被安排住在一起,且能夠維持某程度的宗族組織(參結三:15;八:1;二十:1);先知耶利米更寫信勸勉他們,要在巴比倫建屋、種田、娶妻、生兒育女,以異地為家,且要為那城求平安(耶廿九:5-7)。另外,考古學家在巴比倫古城尼普爾( Nippur ),與及尼羅河上游的伊里芬丁( Elephantine ),分別發掘出兩個資料庫,為我們進一步提供散居猶太人的資料。在尼普爾找到的穆拉殊文庫( Murashû Archive ),讓我們知道有不少猶太人在經商,他們也作為世襲地主的中間人,代為處理後者的物業,如按揭土地,分租田地,租貸運河等(就像我們今天的地產代理!)。種種證據都在說明,猶太人是如何把握他們手上的機會,在異地艱苦奮鬥。文庫中一些猶太名字,對猶太人是一個意思,對巴比倫人卻有另外的解釋——反映他們生活在異地,一方面想極力保存固有的文化,另方面卻不願過分突出自己的身分,免招惹無謂的麻煩。

從伊里芬丁的蒲草紙文獻,我們得到另外一幅的圖畫。這裡的猶太群體為僱傭兵的後代,埃及人將他們長期禁閉在這個尼羅河上的小島。他們雖然工資微薄,向外借貸的利率又高,但卻情願不返回家鄉;因為,在埃及他們還有能力置業,生活尚且過得去,而同期在波斯統治下的猶大省,卻有糧食缺乏和苛政重稅等更為複雜的問題(參尼五)。伊里芬丁的猶太人還建造了自己的聖殿,可以讓他們維持固定的宗教生活。但是,由於生活在彼邦,他們的敬拜少不免摻雜了埃及的宗教禮儀;而當他們替孩子取名時,同樣為免受當地人排斥,也不得不混合一些埃及神祗的名字。單從以上片面的描述,我們很難確定當時散居各地的猶太人,是生活逼人,抑或日子滿意。但我們相信,他們已藉著倚靠他們的上帝,在逆境中奮發求生;並在理想和現實之間,作出某程度的妥協。

是否要回家,抑或仍然留居當地繼續奮鬥,是散居猶太人的一大難題。今天,千千萬萬的海外華人及香港人,也面對著同樣的抉擇。但去或留的取捨,當中又包含多少無奈與掙扎。而這,又豈是三言兩語能說得清?

8. 等待 (2002-08-25 七八二期)

等候,肯定不是一種愉快的經驗:等人、等車、等放榜、等工作、等結婚、等嫁人、等上公屋…。但另一方面,等候也是一種期許,人惟有對所等待的對象有信心和盼望,才會繼續痴痴地等。且聽林子祥的歌:「無止境的等,不禁心動搖,一分一刻也感到寂寥;卻總想到還有你,叫這一生再沒缺少…」(潘源良‧海誓山盟)。等待,還是有意思的。

早於第八世紀,以賽亞在得知上帝真的要懲罰以色列人,便以極其悲情的語調,向跟從他的人宣告:「我要等候那掩面不顧雅各家的耶和華,我也要仰望祂。」(賽八:17)矛盾的背後,是一份執著,相信上帝在審判之後,仍會拯救祂的子民。說到底,先知仍然期望他的同胞不再求問假神,回轉投靠他們所相信的主(八:19-20)。亡國後,另一位在巴比倫的先知,繼承了這份信心,對流亡的猶太人作如此安慰:「但那等候耶和華的,必從新得力。他們必如鷹展翅上騰,他們奔跑卻不困倦,行走卻不疲乏。」(賽四十:31)那時正是流亡的黑夜,前路茫茫,眾人不斷埋怨上帝拋棄他們於不顧(四十:27;四十九:14,21,24)。身邊的人都疲倦不堪,快要倒下了(四十:29-30),有甚麼原因促使先知在黑暗中看見光明?是三個以色列信仰中對上帝的肯定(四十:28-29):1. 上帝是我們的創造主,在創世中祂彰顯秩序,這份信念可以抗衡亡國所造成的混亂;2. 上主是我們大能的神,祂永不疲乏,定會賜我們力量,勝過眼前的困境;3. 上主的智慧高超,我們所經歷的,不是無意義的歷史;那加在我們身上的審判,斷不以毀滅為目的,在審判之後,將會有拯救。

昔日,先知察驗上主的旨意,在眾人皆感到絕望的時候,仍能透過信心的眼睛,看見上帝救恩的計劃。今天,香港人正在面對種種的困難,而這些困難也不是一時之間可以解決。但作為基督徒,我們要將目光放在上帝身上,憑著信心去等候祂奇妙的工作;這樣,我們便能面對種種的困難。逆境,原來不過是上帝對我們信心的考驗;而等候,則是考驗的第一課。

我們對上帝的信心去了那裡?

9. 僕人 (2002-09-01七八三期)

在以賽亞書四十至五十五章重複出現的「耶和華的僕人」,在上帝的救恩計劃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德國學者杜姆( B. Duhm )首先辨別出四首「僕人之歌」,這裡篇幅所限,我們只能看其中的第一首——四十二:1-4(其他三首分別是四十九:1-6;五十:4-9;及五十二:13-五十三:12)。整首詩歌是上帝對僕人的肯定,點出僕人的身分、質素和使命。第一節中重覆出現的「我」或「我的」(原文共六次),強調這僕人是完全屬於上主。僕人,本來就不應包含絲毫的自我,僕人的身分要求他對主人並其所服待的人群,作出絕對的效忠與及完全的奉獻。跟其他先知一樣,這僕人是受到上主的器重和揀選,他還有賜人生命的能力。

接著論到僕人生命的質素,是緊扣著他的使命而有的要求,這質素包括三方面:

1. 謙卑(第二節);作為上帝所揀選的僕人,首要的條件是願意謙卑,默默在自己的崗位上耕耘。太多時候,自命為上帝僕人的,總是沉不住氣,要「出位」,心中有太多的虛榮和實現自我的夢想,這斷不是僕人應有的表現。

2. 憐憫(第三節);這是一個「一沉百踩」的世界。昔日猶太人身在異邦,因為勢單力薄,兼且為亡國奴,被欺凌是意料中事。服侍其中的上主僕人,要對他們心存憐憫,幫助他們在無情的社會中,體現上主對人的關愛。今天的上主僕人所事奉的環境,豈不是有更多的弱勢社群與及無助的個體,我們斷不可塞住憐恤的心,對他人的需要視而不見。

3. 堅毅(第四節);上主的僕人在異地所服待的對象,是一群滿有罪疚、自卑,在社會上抬不起頭來的渣滓〔社會學家韋伯便以印度的賤民( pariah ),來形容散居各地的猶太人〕,要令他們重拾對上主的信心,肯定困難重重。於是,僕人倦了,灰心失意了。但上帝提醒我們,不要灰心,不要洩氣。我們只管盡力去做,不要將服事的責任由自己一力承擔,忘記了上帝會「包底」,祂是呼召僕人的主。

短短四節的詩歌,公理( mishpat )一詞共出現三次之多。傳揚公理,便是上主僕人的使命。甚麼是公理?在一個被巴比倫鐵蹄所蹂躪的世界,到處是不義,充滿著恃強凌弱、以大欺小的「真理」。將公理傳開就是宣揚上帝的新秩序,扶助弱者,重新建立他們,使他們能仰首天地間,堂堂正正做一個人!

古往今來上主僕人的使命,不過如此。

10. 還鄉 (2002-09-08 七八四期)

公元前五三八年,對於猶太人以至整個近東,都是一個嶄新的紀元。話說強大的巴比倫在尼布甲尼撒死後,後繼無人,在換了幾個庸碌的君主便覆亡。取代巴比倫的,是一個瑪代的藩王塞魯士。這位近東的新貴之前寂寂無名,卻能在短短十多年間,先後征服瑪代和附近幾個小國,待實力壯大後,繼而殲滅巴比倫。在這個情況下,塞魯士便自然成為流亡猶太人的救星,那位向他們宣講安慰信息的先知,甚至將塞魯士形容為牧人、為上帝所膏立,並以公義興起的(賽四十八:28;四十五:1、13)。為表自己的寬宏大量,以對照巴比倫的殘暴不仁,塞魯士便恩恤帝國內的僑民,淮予他們還鄉。舊約聖經所記載的塞魯士諭令(拉一:2-4;代下卅六23),便是在這個情況之下頒佈的。

昔日猶太人被迫去國,流亡各地,千方百計仍未能返回故土。現在滿以為有此王恩浩蕩的德政,他們便可以回家。但造物是弄人的,現實的環境並不容許他們有太多的選擇。現今他們在異地經已落地生根,幾經艱辛才能安頓家園;加上子女已接受當地的教育,熟習他們的語言文化,甚至和當地人結婚生子(參以斯拉記第十章)。對這些新一代的「異鄉人」來說,現在所住的才是他們的家鄉。最重要的,是他們所身處的地方,無論是巴比倫、埃及,或是帝國內任何一個省分,生活條件都比猶大這個破落的地方來得要好。回鄉,意味著要挨苦,從前一切的努力都要化為烏有,並且將他們在彼邦的事業連根拔起。加上在故鄉,他們的生計是否有著落,還是一個未知之素。還有祖業被人侵吞,而要討回業權等惱人的問題。唉,不要再想了,明天再算吧。但拖延愈久,他們回去的困難便愈大。

從上述種種的困難,我們實不難明白,為何歷史上散居的猶太人,大部分並沒有返回巴勒斯坦。在舊約聖經,我們沒有看到針對不願回鄉建設的猶太人任何嚴厲的指責。反之,我們找到不斷邀請他們回鄉的呼籲,即或他們不能回來,也要在當地繼續傳揚上主的榮耀,無忘耶路撒冷(賽四十九:14-23;五十五:1-5;六十:1-16;六十六:18-21)。而從前欺負他們的外邦人,現在對上主都變得非常虔誠,一心一意要到耶路撒冷朝聖,甚至被接納在聖殿侍候上主(賽二:2-4;五十六:1-8;該一:15-二:9;亞二:10-17;八:20-23;十四:16-19)。

我們的上帝對待祂的子民,以至普世的人類,是非常寬厚和體諒,祂的慈愛永遠長存!

11. 過節 (2002-09-15 七八五期)

上文提到猶太人即使因為新王塞魯士的大赦而可以回鄉,但礙於種種現實的困難,他們大多仍未能踏上歸家之途。怎樣才可以疏解萬般的鄉愁?原來,遠在二千多年前散居的猶太人,已想出「回鄉過節」這個方案。

申命記十六章記載了以色列傳統的三大朝聖節期,並詳細列明有關的條例,分別是逾越節(1-8節),七七節(9-12節),與及住棚節(13-15節)。律法要求以色列人一年在這三個節期,都要帶著禮物上耶路撒冷過節(同章16節)。問題是,現在的猶太人業已身在異鄉,要放下自己手上的幹活,一年回鄉三次,且每次的行程因路途遙遠,往返需時,與及實際守節的時間不短(7+7x7+7=兩個多月),加上各式各樣的消費,這樣照足律法要求的做法,在經濟上並不可行。但若一年只有一次,倒還是可以的。

我們跟著問,他們會選那一個節期?首先,這不會是逾越節。這個節期在約西亞的宗教改革中得以重新恢復(王下二十三:21-23),也是新約聖經最重要的一個節期(參約翰福音),但卻不會是散居猶太人的選擇。因為守這個節的場所,自始便在家中,在他們所住地遵守已經足夠(出十二:3,「父家」=大家庭,而他們已幾代流亡異域,所以父家也不可能在家鄉)。餘下的七七節和住棚節,都是為慶祝收成的節日。但七七節實在太長,也不及住棚節來得重要。我們還有下列較為正面的理由,藉以證明猶太人大多是在住棚節( Sukkôt )回鄉的:1. 住棚節是為慶祝秋收,經過多個月以來的辛勞,在此可以慶祝一番,這是以色列農耕年度中最高興的時刻;2. 以色列人藉此來紀念祖先昔日在曠野漂流、支搭帳棚的日子,與當下猶太人旅居的生活處境吻合;3. 所羅門王是在這節日中獻殿(王上八:2,65〔末節的「七日又七日…」有版本問題,可能是根據代下七:9的補述,一般譯本都參照七十士譯本而作出修訂〕);4. 摩西規定以色列人每年要在這節日中,一起來到耶路撒冷,聽祭司誦讀律法中的訓言(申卅一:10-11)。

於是,慢慢在散居的猶太人當中,住棚節成了惟一真正的朝聖節,而且變得愈來愈重要,甚至只簡單被稱為「這節」或「七月節」(參結四十五:23,25;尼八:14;代下五:3)。最明顯的,是在撒迦利亞書中,先知警告萬國每年都要上耶路撒冷過節,不然便有災禍臨到他們(亞十四:16-19; Sukkôt x3)。

有了每年的回鄉過節,猶太人除了一解鄉愁,與散居各地的同鄉相聚,還可以振興家鄉的經濟。藉此他們可以得到兩個世界的好處:既可以仍然留在原居地居住、工作,子女接受教育,享受經濟繁榮;亦能夠定期回鄉,渡假休息,消解長期身在異邦的寂寥。明乎此,我們對於「過年過節」在羅湖邊境那萬頭鑽動的情景,自有更多的體會和諒解。
明年在耶路撒冷見!

12. 重逢 (2002-09-22 七八六期)

家庭是上帝藉以祝福人類的媒介,但卻往往是製造仇恨的場所。近年香港經濟低迷,許多人長期失業或開工不足,間接或直接導致家庭暴力不斷上升。際此中秋佳節,家人團圓之時,我們透過舊約聖經一些兄弟散與聚的故事,來談談當中所引起的一些思緒。

雅各因著竊取哥哥以掃的長子名分,為逃避對方的追殺,便跑到舅父拉班那裡。又為自己所愛的女人,不惜被拉班剝削,在彼邦生活了二十個年頭。後來終於決定還鄉,便帶著多年來辛苦積聚的家財,浩浩蕩蕩的來到雅博渡口。雅各先打發所有人過河,剩下獨自一人,思索怎樣面對這位昔日被自己所欺騙的兄長。這夜,是漫長的一夜。但人心的籌算,總不及上帝的智謀。雅各因著與上帝摔跤,就成了一個跛子。以掃看見他一拐一拐俯伏在地上的模樣,就變得心軟,饒恕了這個狡猾的弟弟。正是歷劫風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這經典的一幕,道出了兄弟之間,原本並無宿世的怨仇。

輪到了雅各的幼子約瑟,他因著父親的寵愛,而被兄長陷害,輾轉被賣,下到埃及為奴,最後更淪為階下囚。但在這世人看來的逆境,上帝卻從來沒有一刻離開約瑟,反而令他因著種種的機會,擢升到宰相的高位。到後來各地大饑荒,約瑟的兄弟下到埃及尋找糧食,為家人續命。約瑟見到弟兄,彷如隔世,卻未有立刻相認。此時他已掌握生殺大權,但並沒有以惡報惡,反而給他們充足的糧食;又留住一人,藉此強迫他們帶來親弟便雅憫。最後,約瑟與他們冰釋前嫌,而兄弟相認一幕,更是感人至深。約瑟的重點,在於考驗他們是否有兄弟的義氣,抑或仍是單為自己而妄顧他人。到老父死後,哥哥們深恐約瑟會秋後算帳,遂向他尋求保證。約瑟哭著向他們表白心蹟,並從自己的遭遇,看出上帝原是要救他們一家人的性命。

以上兄弟重逢的故事,指出同一個道理:家人在任何時候都要同舟共濟,互相扶持;且要珍惜彼此血濃於水的關係,以寬容和忍耐去解決種種過去的恩怨。謹祝願彼此有嫌隙的家人,能早日放下成見,化戾氣為祥和,把逆境轉變成祝福。「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願大家一起學效東坡先生在中秋懷念其胞弟的情誼,共同創造美好明天。

13. 重建 (2002-09-29 七八七期)

上文提到創世記中兄弟重逢的故事,當中許多元素正切合散居猶太人的現實處境,而這又與近代華僑的際遇何等相似:被人擄去/「賣豬仔」,流亡異地,飽受剝削,克勤克儉,累積大量財富,到後來衣錦運鄉,光宗耀祖,答謝神恩…。而以上種種也是以賽亞書五十六至六十六章中,先知呼籲猶太人回鄉建設的緣由。

公元前五三八年波斯王塞魯士頒佈諭令,淮許流亡各地的猶太人回國,重建他們的聖殿。要確定這個諭令的內容實在不易,因為單在舊約聖經中,這個諭令便有三個不同的版本:1. 代下卅六:23;2. 拉一:2-4;及3. 拉六:3-5。我們倒是可以藉著這些文本與及其他相關的經文,去探究當時散居猶太人的生活處境。

首先,這個諭令是頒佈於塞魯士登基的第一年,是一個大赦的行動。用今天的術語來說,塞魯士確實是一個統戰的高手,他深明統治之道,不在建設一個嚴密監控的政府,而是使用懷柔策略,讓地方的人民樹立起一套自治制度。老百姓只要生活過得去,可以自中央得到一些權力,他們大部分其實是不想造反的。我們從其他經文可以看到,波斯甚至容許昔日的王裔如設巴薩、所羅巴伯等當上猶大省的省長和領袖(拉三:2;五:14)。

另外,塞魯士對不同的地方宗教,大體上算是相當尊重。他容許猶太人回耶路撒冷重建聖殿,歸還昔日被尼布甲尼撒自耶路撒冷聖殿搶去的金銀器皿(王下廿四:13;廿五:14-15;代下卅六:18;拉一:7-11;六:5),甚至還撥款資助整個建殿的工程(拉六:4)。我們可以懷疑他這個做法背後的動機,說穿了還不是為了宣傳,方便日後的統治;但可以肯定的,是這個政策確實贏得不少猶太人的好感。值得注意的,在猶太正典的安排,便是以塞魯士諭令作為整部舊約的結尾(即上述的版本1,而歷代志是猶太正典的最後一卷書);這個安排,肯定會讓塞魯士名垂青史。

最後,在版本2的諭令中,沒有提及建殿的經費要出自王庫,卻指出另外一個重建的模式:凡自認為上帝子民的,可以回耶路撒冷幫忙建設;而剩下那些散居在各處而又不想回去的猶太人,則要用財物來資助那些回去的(拉一:4;參 H.G.M. Williamson, Ezra-Nehemiah , WBC 16, p. 14)。正是有一分錢,出一分錢;有一分力,出一分力。這個模式背後的思想,實際上一直是推動各地的僑民在支援災後重建,甚至進行革命的動力。例子俯拾即是,近代的則有猶太的錫安復國運動,中國的辛亥革命,二戰後的馬歇爾計劃等。

家鄉,這個令人在午夜夢迴魂牽的地方,一直在呼喚萬千僑民的心:「 回家吧!」

14. 聖殿 (2002-10-06 七八八期)

在整個重建耶路撒冷的計劃中,聖殿的重建是最重要而又至為艱鉅的部份。箇中原因不難明白:聖殿是上主與以色列人同在的明證,而聖殿被毀則象徵祂的榮耀離開耶路撒冷(參結十:3-19)。故此,許多亡國後期的先知著作,如哈該書,撒迦利亞書一至八章,以西結書四十至四十八章等,都以重建耶路撒冷的聖殿為焦點,藉以標誌上帝重新返回聖城。然而,與上述著作同期的以賽亞書五十六至六十六章,以致稍後對整卷書的編輯之中,關於重建聖殿的論述,要不是沒有,便是微不足道(六十:13;下列經文仍然以聖殿被毀作為背景:六十三:18;六十四:11)。為甚麼一卷在猶太教地位舉足輕重的書,竟然對聖殿如此不敬,不把它放在其復興的議題上面?

要解決這個複雜的問題,首先要回到過去我們曾多次提及,猶太人散居各地的處境。這些猶太人當初被擄到異地,歸家的日子遙遙無期,而實際上耶路撒冷的聖殿經已被毀。故此,要恢復昔日的敬拜生活,便只好在當地建立一些規模遠較聖殿為小,而又不能舉行獻祭禮儀的猶太會堂。起初,他們對這些會堂的存在以至所採取的儀式,都有很大抗拒。畢竟,聖殿莊嚴而神聖,是上主臨在的場所,豈容抄襲?況且,如申命記所述,惟有耶路撒冷才是上帝揀選來讓人敬拜祂的地方(十二:11;十四:23;十六:2,6,11;廿六:2),祂會否臨到這些卑微的會堂,實在是一個未知之素。但隨著時間的過去,起初眾人所堅持的逐漸軟化;加上即使能夠年年回鄉朝聖過節,他們在其他時間的敬拜生活,還是要解決的。在這個情況之下,人們也就只好「將就」,參加這些「次一等」的崇拜聚會。後來,他們也從聖經中找到理據,證明上帝並不因為他們散居異地,或是人丁稀少,而不與他們同在(參結十一:16;亞蘭文譯本他爾根,甚至將其中「暫他作他們的聖所」譯為「會堂」)。於是,猶太會堂便逐漸在各處冒起,以至慢慢成為散居猶太人的主流敬拜模式。

另一方面,確實有些猶太人很快地回應塞魯士於公元前五三八年的諭令,而聖殿的根基也於翌年立好(拉三:8-13)。但畢竟真正回去的人實在太少,加上經費不足,且有「猶大和便雅憫的敵人」的攔阻(拉四:1-23),建殿的工程被迫停止,要等到十八年後才能恢復。那時已是波斯的另外一個王,大流士登基的第二年。而整個工程要到公元前五一五年才告結束(拉六:15)。這樣,無論繼續留在外邦抑或返回巴勒斯坦,不同的猶太人都可以找到供使他們敬拜的地方。

從這些不同的處境,我們學到任何的傳統並不是一成不變,而是可以隨著時間和環境而有所適應,甚至修改。但在這一切的背後,有個不變的真理:無論我們落入任何的處境,上帝都不會撇棄我們;祂與我們同在,直到永遠。

15. 紛爭 (2002-10-13 七八九期)

學者普遍認為,以賽亞書五十六至六十六章跟前面四十至五十五章雖然有一定關係,但應是屬於不同時期的作品。事實上這十一章經文的對象是身在耶路撒冷,而不是巴比倫的猶太人。單這一點,便足以令人將之從「第二以賽亞」分別出來,而稱它為「第三以賽亞」。但為何這書的最後一個部分如此不協調?當中既包含救恩的神諭,卻又反覆譴責以色列人,儼如亡國前先知對不公義社會的審判。它究竟反映了甚麼歷史情況?

整段經文是處於一個所謂「被擄歸回」的時期,那時散居的猶太人因著塞魯士諭令而可以自由返回巴勒斯坦。願意回歸的猶太人,無疑是一群理想主義者。他們放棄了外國優厚的生活條件,回到貧窮破落的地方進行建設。大概是他們內裡的宗教熱誠,再加上那分念茲在茲對故國的深情,促使他們走上這條不歸路。然而,有理想的人往往也難於與別人妥協,故衝突亦較容易發生在他們中間。

哈佛大學的教授韓申(Paul D. Hanson)在二十世紀七○年代提出了一個相當有趣的理論,去解釋這個衝突的背景:首先,他指出六十至六十二章是整個爭論的開端,當中的訊息與以西結書四十至四十八章的大相逕庭。前者透過重申第二以賽亞的信息,期望建立一個平等包容的社會,復興耶路撒冷;後者是出於一群撒督派的祭司,藉著制定一個等級森嚴的制度,去鞏固當權者的利益,從而促進整個社區的發展。兩套計劃都是以重建聖城為目的,只可惜二者基本的理念南轅北轍,固衝突勢難避免。第三以賽亞便見證了整個衝突的歷史,而這當然並非一個不偏不倚的歷史。韓申的理論在學界曾引起激烈的辯論,現今大部分學者認為這段經文無疑有很多衝突的元素,但以我們手頭上的證據,實在不足以建構出整個衝突的發展。而將整個被擄歸回的猶太社群,化約成兩個互相對立的群體,也實在過分簡化整個原本相當複雜的形勢。

姑勿論我們是否贊成韓申的觀點,對他的方法論也頗多質疑,但他的衝突理論卻點出以賽亞書這部分的主題。香港人從中英談判,到九七回歸,至今回歸五年來的風風雨雨,也經歷不同利益團體之間的角力。可悲的是大家口裡都嚷著愛港愛國,回歸建設等口號,但真正無私地為民請命的又有幾人?

作為上帝的僕人,此時此地的香港教會,卻要毫不含糊地把福音傳給貧窮的人,就是社會上那些備受剝削和壓迫的弱勢社群。而這也是我們主耶穌一貫所秉承的使命(賽六十一:1;路四:18)。

16. 忠僕 (2002-10-20 七九0期)

上文我們指出「紛爭」是第三以賽亞的一個特色,而參與這場衝突的,正是「耶和華的僕人」(見六十五章中「我的僕人」跟其對立的「你們」和「別人」)。一個有趣的現象,是這裡所用的僕人,全是眾數;而在第二以賽亞中地位相當突出的「耶和華的僕人」,除了一處例外,卻全是單數。許多學者指出這個分別有其歷史背景及文學編輯上的目的;鑑於後者可以直接從經文上看到,我們便以文學來開始,然後再追尋可能的歷史解釋。

在第四首的「僕人之歌」,也就是為大家所熟悉的以賽亞書五十三章(五十二:13-五十三:12),詳細描述這位忠僕的工作。他「多受痛苦,常經憂患」,是一個受苦的僕人(第2-3節)。這位僕人之所以被人記念,並不單是因為他受苦的遭遇,而是他甘願代替他人受刑的偉大人格(第4-6節。希伯來文 m…nû :「為我們…」)。到後來新約作者在耶穌基督身上看見這人格的最完美表現(羅五:8;八:32;約壹三:16;四:10。希臘文 hyper hēmōn :「為我們…」;另見徒八:30-35);但當我們確認這個基督教核心信念的同時,卻不需要否定僕人之歌對於當時散居猶太人的意義。無論如何,這位耶和華的僕人最後是死了(第9節),但他的工作並沒有就此完結,「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第10節)。在第二以賽亞的結尾,僕人的後裔終於出場:「這是耶和華僕人(眾數)的產業,是他們從我所得的義」(五十四:17)。這節經文的作用相當明顯:1. 它總結僕人的工作並沒有因一人的死去而終結,反而會有所開展、擴充;2. 它清楚地介紹下一個部分的主題:「耶和華的僕人(眾數)/ 後裔/ 義僕」(五十六-六十六章)。

來到從僕人(單數)到僕人(眾數)的歷史處境。秉承著這位耶和華僕人留下來的典範和志業,回歸的猶太人在耶路撒冷進行艱苦的重建工作。他們看出上帝的心意並不在乎一座建築物,因為天地本來就是祂的居所(六十六:1);更不在乎徒有表面行為的宗教禮儀(六十六:3)。這小撮耶和華僕人所看見的,是在於精神文明的重建,包括敬畏神的話語,與及虛心承認他們對神對人的不是(六十六:3;另參五十七-五十九章對不同罪行的譴責)。他們更認為整個社區要對外人包容、接納,甚至容讓後者成為上帝的子民,在聖殿當中服待上主(五十六:3-8;六十六:21)。

我們是否有這分勇氣和毅力,在亂世中承擔上主交給我們各人的使命?再次想起林子祥的歌:「昂然踏著前路去,追趕理想旅途上。前行步步懷自信,風吹雨打不退讓。無論我去到那方,心裡夢想不變樣。是新生,是醒覺,夢想永遠在世上…」(鄭國江‧誰能明白我)。

17. 餘民 (2002-10-27 七九一期)

「餘民」是在以賽亞書中一個重要卻不顯眼的主題,這個本來為負面的觀念,原是指大災難之後的「死剩種」,後來卻變成整個民族的希望、上帝選民的代名詞。究竟,有甚麼原因得以讓以色列人從絕望、死亡中重新活過來,化作希望的動力?

在以賽亞書,「餘民」這個觀念無疑是建立在先知的兒子—「施亞雅述」的名字上,按字面解「餘民必回」(賽七:3)。公元前七三四年,北國和亞蘭軍臨耶路撒冷(賽七:1-2),上帝要以賽亞帶著兒子去找猶大王亞哈斯,用意是向後者作出保證:「來犯的軍隊將要大敗而回。」顯然王並沒有相信先知的應許,而猶大也沒有即時滅亡。因為他向當時兩國的對頭亞述求援,亞述大軍遂將兩國殲滅。政治交換的代價是非常沈重,自此猶大變成為亞述的附庸(王下十六-十七)。一個多世紀後,那時亞述已屬強弩之末,被冒起的巴比倫壓得透不過氣來,快要滅亡了。而在約西亞的宗教改革下,猶大卻有條件進行復興,先知藉著重新解釋「施亞雅述」的含義,向流亡的北國人招降:「到那日,以色列所剩下的和雅各家所逃脫的,將不再倚靠那打擊他們的,卻要誠實地倚靠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餘民必回―雅各的餘民將歸回全能的上帝。以色列啊,你的人民雖多如海沙,卻只有餘下的民可以回來。」(賽十:20-22;參筆者翻譯的新漢語譯本—以賽亞書,及下列註釋: R.E. Clements, Isaiah 1-39, pp. 114f.;M.A. Sweeney, Isaiah 1-39, pp. 207f. )整個改革的計劃卻隨著約西亞於公元前六○九年的死而結束(王下廿三:29)。

公元前五八七年,猶大亡國,猶太人流散各地,終於輪到自己成為餘民。身為亡國奴,剩餘的民在各國寄人籬下,可謂苟延殘喘。然而,因著上帝的緣故,先知總是對將來有強烈的盼望,能見人之所未見,在眾人皆感到絕望之際,瞥見上主救恩的計劃。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整個「餘民」的觀念便從負面轉變成為正面:「猶大家劫後的生還者仍要向下生根,向上結果。確實,將有餘民從耶路撒冷而出,將有生還者從錫安山而來。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完成這事。」(賽卅七:31-32;新漢語譯本)整段經文的背景以至用詞,明顯是五八七年以後的處境,編者卻將之變成為上帝對希西家的保證,其用意也很明顯:昔日猶大人面對亞述大軍的威脅,仍能轉危為安,是因為上主的同在;今天雖然面對不一樣的處境,上帝的應許同樣真實,上帝必定保護、拯救這城(賽卅七:35)。雖然因著種種的困難,香港現今還未遇上昔日耶路撒冷的境況。

我們實在不至於絕望!

18. 揀選 (2002-11-03 七九二期)

上期提及「餘民」這個觀念,在以色列的歷史中有不同的指涉對象。在猶大亡國以前,這詞都是負面地應用在他人身上(有誰會稱自己為「死剩種」?);但及後他們流亡國外,當中的先知卻從逆境中看見上帝的救恩,並將餘民變成為正面的名詞。而跟這個意義下的「餘民」有著千絲萬縷關係的,便是「揀選」這個觀念。其實,「揀選」或「選民」同樣包含正反兩面,亦有其歷史發展的過程。「揀」意味著「可以不揀」,沒有被人揀中者無權抗議,以確保揀選者的自由。在整本聖經中,我們可以清楚看見一個以色列人被上帝揀選、唾棄到再被揀選的曲折過程。

以色列人成為上帝的選民,是申命記一個重要的主題:「耶和華你上帝從地上萬民中揀選了你,作為祂寶貴的子民。」(申七:6)可惜,日後他們卻沒有履行在應許之地上面的責任,並且多行不義,上帝便呼召先知向他們多次傳講審判的信息,其中有何西亞著名的「不」:「歌篾…生了一個女兒,耶和華對何西阿說:給他起名叫『羅‧路哈瑪』(=『不‧被憐憫』);因為我必不再憐憫以色列家,決不赦免他們。…又懷孕生了一個兒子。耶和華說:給他起名叫『羅‧阿米』(=『非‧我民』);因為你們不是我的子民,我也不是你們的上帝。」(何一:6,8-9)上帝藉著耶利米的信息更是針對猶大:「雖有摩西和撒母耳站在我面前代求,我的心也不顧惜這百姓。你將他們從我眼前趕出,叫他們去吧!」(耶十五:1)

這些說話彷如暮鼓晨鐘,然而以色列人自恃著選民的身分,以為上帝永不把他們撇棄,對祂的審判仍是置若罔聞。於是,上帝便藉著列國先後將兩國滅亡,把其中的人民趕離應許之地。他們流散各地,受盡痛苦,沒得安慰。

本著憐憫的心腸,這位以流亡猶太人為宣講對象的第二以賽亞,重拾他們民族的傳統,力排眾議,重新肯定上帝對以色列人的揀選:「惟有你以色列,我的僕人,雅各,我所揀選的,我朋友亞伯拉罕的後裔啊!你是我從地極奪回來的,從地上偏遠的角落召來的。又對你說:你是我的僕人,我已經揀選了你,不會丟棄你。」(賽四十一:8-9;新漢語譯本,下同)更進一步勉勵他們無懼於目前的困難,相信上帝的應許、倚靠祂:「但是現在,我的僕人雅各,就是我所揀選的以色列,聽啊!那位建造你,在母腹中便塑造你的耶和華如此說:我的僕人雅各,就是我所揀選的耶書崙哪,不要害怕!」(賽四十四:1-2)

人就是這樣,沒有經歷失去,便不會珍惜所擁有的;到失去以後,方才懊悔昔日的輕率、糟蹋。失而復得,更叫人喜出望外,讓人曉得活在上帝裡面,原是有無盡的恩典和機會。
得失之間,教我們存著感恩的心去過每一天。

19. 瞎眼 (2002-11-10 七九三期)

筆者曾指出以賽亞書的一些主題字眼,往往在全書中有其獨特的發展進程,而這些發展又要配合其歷史背景才能完全明白。這次我們透過探索「瞎眼」這個主題,以進一步說明現今這個以賽亞研究的趨勢。

毫無疑問,「聽到—看見—明白—知道」是以賽亞書一條重要的線索。然而上帝子民並不是一開始便如此聽話,以賽亞蒙召的首要任務,便是去使他們「心思遲鈍,耳朵不靈,眼睛昏花;免得他們親眼看見,親耳聽到,心裏明白,回轉過來而得到醫治。」(賽六:10;新漢語譯本,下同。)由於整段經文帶有強烈的諷刺色彩,顯然我們不能按其字面意思來理解這段經文,以為上帝呼召先知,便是要叫以色列人不明白祂的旨意!那整段呼召記敘(六:1-13)應作何解?許多學者將之視為整個「以賽亞回憶錄」(六:1—八:18)的序言,說是回憶錄( memoir ,德文 Denkschrift ),自然是事件過後的反思,藉以回應亞哈斯在「以敘危機」中不信靠上帝、依靠亞述王的愚昧。而將這段記敘看作事件之前的警告,並不能解釋先知在下文仍然竭力勸告亞哈斯去相信上帝的拯救(參七:3,14;八:2-3三個嬰孩名字的解釋)。

亞哈斯的小信使他對上帝的旨意和帶領視而不見,進而在處理危機時方寸大亂。繼任的希西家「子承父業」,在面對亞述王西拿基立大軍壓境時,也犯了同一個錯誤,而這趟他卻跑到埃及求援。於是以賽亞便藉著一連串的神諭去警告他們(廿八-卅一),當中也繼續用「瞎眼」這個主題:「拖延下去吧,你們要為此而震驚!讓自己高興吧,你們要為此而盲目!」(廿九:9上;這兩組動詞實為相關語,藉以表達諷刺的效果,參 Wim Beuken , Isaiah 28-39, pp. 72f. )

以色列人仍然漠視上帝的警告,他們能否回轉,關鍵在於有沒有經歷一次災難性的毀滅。也就是說,他們要受到教訓以後,才真正明白上帝對他們的旨意。為此,在先知一連串警告之後附上救恩的信息,便是為了安慰那些受過審判而得知悔改的以色列人。在上面兩段經文,我們都分別找到一些後來的補充:「耶和華將人遷到遠方,境內很多土地被人棄置,然而,當中剩下的人還有十分之一,他們將要回轉,被火焚燒。像栗樹或橡樹,雖被砍伐,樹的餘幹卻仍存留。這聖潔的種子就是耶路撒冷的餘幹。」(六:12-13)明顯地,「餘幹」就是上文「餘民」在亡國後嶄新意義的演繹。另一段更是清楚地將「眼瞎」的觀念作一百八十度的扭轉:「在那日,聾子要聽這書上的話,瞎子的眼要從不能穿透的黑暗中看見。」(廿九:18)

甚麼時候我們才懂得在危機時找緊上帝的應許,不作瞎子,看見/ 認識祂的旨意?

20. 看見 (2002-11-17 七九四期)

公元前七三二年,亞哈斯因為不信上帝會保護耶路撒冷免受北國和敘利亞的攻擊,進而向亞述王求援,這一著可謂引狼入室。自此猶大便喪失外交的自主權,淪為亞述的附庸,雖然不用像二國般滅亡,但它得向亞述年年進貢,弄得國庫空虛,禍延下一代(參王下十六:7-9,17-18;十八:13-16;代下廿八:16-21〔現代中文譯本〕)。先知以賽亞甫出道宣講上帝信息,便遭遇重大挫折,在回顧上主對他的呼召之後,致有如此「悔氣」地重新解釋,好證明今天猶大人不聽從其諄諄的教訓,是他們自己心硬的結果,並非上帝沒有事先聲明(賽六:10-11;參 R.E. Clements, Isaiah 1-39, pp. 71f. )。

上帝引導以色列人從看不見、聽不到,直至看得見、聽得到,可謂漫漫長路。他們即使經歷亡國、流散異地,也不一定能「看見」上帝的旨意。他們首先要離開這處牢獄之地,而在當中上主僕人的其中一項使命,便是去「開瞎子的眼睛,領囚犯離開牢獄,領坐在黑暗裡的出監牢…。」(賽四十二:7;新漢語譯本,下同)另一處經文這樣說:「我要帶領瞎子行一條他們不認識的道路,引導他們走不知道的途徑。我要在他們面前將黑暗轉為光明,把崎嶇的地方變作平坦。」(賽四十二:16)明顯這裡的「瞎子」和「囚犯」是用來象徵被巴比倫人所俘虜的以色列人。

另一方面,靈性上的盲目致使他們即或落到如斯田地,卻仍以偶像作為他們的依靠(賽四十四:9-20)。於是,呼召記敘中的主題再一次出現:「他們不知道,也不去思想,因為耶和華合上他們的眼,使他們不能看見;閉塞住他們的心靈,使他們不能明白。沒有人醒悟,也沒有見識和聰明…。」(賽四十四:18)

甚麼時候以色列人才能免於「瞎眼」,不再去盲目跟隨那些不能拯救他們的假神?在上文我們曾引用過一段「到那日」的經文(賽廿九:18),這裡我們再徵引另一段在以賽亞書中所謂「小啟示錄」的預言,與「到那日」一樣,這是指向將來救恩的年代:「那時,瞎子的眼必定張開,聾子的耳必定通暢。那時,殘障的必跳躍如鹿,啞巴的舌頭必能歌唱。在曠野必定有水流出,在沙漠必有江河湧現。」(賽卅五:5-6)

終會有一天,上帝的子民得以領悟上帝的旨意,不再盲從附和周圍虛假的偶像。因為上帝是那真光,照亮我們心中的黑暗,指引上帝子民奔走前路。

21. 黑暗 (2002-11-24 七九五期)

這次我們談談「黑暗」這個主題。說到黑暗,便要回到創世記祭司典中創造的記述:「當上帝準備創造天地的時候,大地一片混亂,水面呈現黑暗,一陣來自上帝的風掠過水面。上帝說:要有光,就有了光。並且,上帝認為光是好的,就把光從黑暗分開。」(創一:1-4;修譯自 Tanakh: The New JPS Translation, Second Edition, 1999 )留意在這段記述中上帝並沒有將黑暗消滅,而只是將光暗分開。另外一節來自第二以賽亞的經文更令人震驚:「我塑造光明,也創造黑暗;我製造平安,也創造災難。我是耶和華,是那位製造這一切的。」(賽四十五:7;新漢語譯本,下同)若然光明代表上帝所創造的美善,那黑暗便是一切邪惡的根源了。那為何祂要讓黑暗存在,甚至創造黑暗呢?

帶著以上的問題,我們來重溫以色列的歷史。以賽亞的蒙召正遇上「以敘危機」(賽六;七-八章),耶路撒冷或許在這危急關頭能得一時的解救,但其實只不過是連串災難的起頭,自此猶大需要向亞述年年進貢,好不容易等到亞述衰落,卻換上一個更為殘暴的巴比倫,最後猶大更為巴比倫所滅。其間或有少許令人振奮的復興,如希西家和約西亞的宗教改革,但都無法改變亡國的命運。以色列最終從地圖上消失,從此猶太人一直散居各地,花果飄零,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整段歷史,尤其是亡國之後,是名符其實的黑暗時代。以賽亞書八:21-22是針對這個時期的描述:「他們要經過這地,歷盡艱難、飢餓;飢餓的時候,他們便憤怒,咒罵自己的王和自己的神。無論是仰臉向天,還是俯瞰大地,看啊!盡是艱難、黑暗和困苦的幽暗,他們被驅趕到漆黑的陰暗之中。」縱然原文的句法混亂,不易翻譯得好,但整段經文所要表達的訊息其實很清楚,就是講述上帝子民因為不聽先知的警告而受到的懲罰。他們今天所遭遇到的景況,是他們昔日犯罪的結果。

上帝容許黑暗存在,甚至創造黑暗的目的,便是讓祂的兒女明白「罪與罰」、「審判與救恩」這些不變的道理。這點於我們為人父母者,應是清楚不過,若然子女頑皮作反,仍不加管教,日後將遺禍更深。

原來,一切責罰背後都是隱藏著上帝的慈愛。我們今天縱然遭遇非常的逆境,可不要失去對天父的信心。

「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約壹一:5)

22. 光明 (2002-12-01 七九六期)

黑暗之後便是光明,這種人類普遍的經驗當然是源於大自然的晝夜循環:黑夜過去,白晝便來,以此比喻面前的困難將會消失,好景快要來到…。

「光明—黑暗」的主題在以賽亞書佔有重要的席位,緊接著上文那段「黑暗時代」的經文,先知向以色列人發出救恩的應許:「但那些受了困苦的人不會看見幽暗…。在黑暗中行走的人民,看見了大光;住在漆黑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們。」(賽九:1-2;新漢語譯本)按照基督教傳統,這段經文是至為清楚的彌賽亞預言:「哦!有一個嬰孩為我們誕生,有一個兒子賜給我們,政權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的顧問,全能的上帝,永遠的父親,和平的領袖。願他的政權強大,願他的平安無窮!…」(賽九:6-7)現今學者卻普遍認定它是一首新王的登基詩,這新王很可能便是亞哈斯的兒子希西家,他的登基正值亞述從極盛而衰。作者便順帶向已亡國的北國人民呼籲,只要他們願意重新歸順猶大,他們便得解放:第1節指出所宣告的對象,就是被亞述於先前兼併土地的人民(王下十五29),2-5節是對後者解放的應許,6-7節為祭司對新王的祝福頌詞(參 A. Alt, “Jesaja 8:23–9:6. Befreiungs¬nacht und Krönungs¬tag,” in Fest¬schrift A. Bertholet, 1950 )。

上述的理想在當時無法實現,以後也不會,因為之後連猶大也覆亡了。但那「在黑暗中見光明」的主題卻對流亡的猶太人有極大的意義,藉以發揮第一首僕人之歌的信息(賽四十二:1-4,5-9):「我是耶和華,我按著公義呼召你,並緊握著你的手,我已照料你,又使你成為眾人的約,萬民之光。為要開瞎子的眼睛,領囚犯離開牢獄,領坐在黑暗裡的出監牢。」上帝命令猶太人不再繼續在流亡的困境中自怨自艾,卻要從中站起作上主的僕人,在黑暗中成為祂的燈臺,將救恩在列邦中傳開。稍後,同樣的信息也用來勉勵回流到耶路撒冷的猶太人:「起來,發光哦!因為你的光已經來到,耶和華的榮耀已經起來照耀你。黑暗雖然掩蓋大地,幽暗掩蓋萬民。但耶和華卻要升起來照耀你,祂的榮光也要向你顯現。」(賽六十:1-2)

這份靠賴上主的應許而從困境中站起來的毅力與及盼望,正好說明世世代代的猶太人,為何經歷重重的困難,仍能屹立不倒,在風雨飄搖中見證上主豐盛的慈愛。

今天,我們可有信心去接過這一棒,在我們所身處的困境中傳揚上帝的救恩?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太五:14)

23. 錫安 (2002-12-08 七九七期)

「上帝必定保護錫安,使她永不敗亡」,是以色列一個重要的信條。錫安詩便是講述耶路撒冷如何因著上帝的同在而得拯救:「上帝是我們的庇護所和力量,並在困難中隨時的幫助!所以地雖改變,山雖搖動到海中心,其中的水雖咆哮翻騰,山雖因海的哮聲而顫抖,我們也不害怕…」(詩四十六:1-3,修譯自和合本;其他錫安詩如四十八,七十六,一一○篇)。德國學者盧蘭( Eduard Rohland )從這些詩中辨別出錫安傳統的四大元素,分別是山、河、眾水和列王。前二者象徵上帝的同在和供應:錫安山是上帝的居所,從中流出的一道河供應城裡居民所需;後二者是他們所面對的敵人:翻騰的大水象徵邪惡的力量,而來攻的列王將會在城門口被打敗。

錫安傳統之所以牢不可破,分析下來,有幾個主要的原因:一、客觀上耶路撒冷地勢險要,只要糧水不缺,敵人要把她攻陷亦非易事(參撒下五:6-7)。毫無疑問,這是錫安傳統一個重要的起點;二、這些詩年復年、月復月在耶路撒冷的聖殿中被以色列人歌唱,成為他們民族的信念;三、自大衛於公元前一千年建國以來,直至五八七年亡國為止,耶路撒冷並沒有經歷致命的打擊。其間最大的考驗,首先是七三四年以、敘聯軍來犯。以賽亞明顯是使用錫安傳統來鼓勵人民信靠上帝:「列國的人民啊!醒悟吧,你們終必毀滅!…策劃計謀吧,終必失敗!商討對策吧,終不能成立!因為上帝與我們同在。」(賽八:9-10;新漢語譯本,下同)七○一年希西家背叛亞述,西拿基立率領大軍南下平亂,以賽亞亦是透過錫安傳統來勸勉猶大:「但你敵國的人民要像細微的灰塵,那強暴的群眾要像吹散的糠秕。在頃刻之間,他們要被萬軍之耶和華懲罰…」(賽廿九:5-6)。

結果,耶京沒有被攻破,敵人也真的撤退了,當中人民便以為是自己的策略和形勢使然。但他們搞錯了,支持錫安傳統的,其實不是這個城的天險、防衛、實力,以至種種所謂的優勢。這個城惟一可以倚靠的,只有以色列獨一的真神耶和華上帝,其他的一切都只不過是偶像。

歷史上猶大人民最終並沒有學到信靠上帝的功課,他們以為憑著自己的努力,便可以解決目前的困難。這種僥倖、自以為是的心理,使他們在危機中失去方向,最終踏上亡國之途。
今天在面對逆境時,我們的城所倚靠的又是甚麼?

24. 朝聖 (2002-12-15 七九八期)

歷史就像個巨大的篩子,將一切傳統篩選、淘汰,取其精華,去其糟粕。這樣,人類才能在歷史的長河中憑藉前人的經驗對抗巨浪,勇往前行。上文提到錫安傳統在以色列歷史上的重要性,但在五八七年的國難,聖殿被毀,城牆被拆,耶京到處火光熊熊,大概再沒有人相信「錫安永遠不敗」這個神話了!如何修改錫安傳統使其得以繼續流傳,是散居猶太人一個重大的課題。

上文提到盧蘭從錫安詩中辨別出錫安傳統的四大元素,分別是山、河、眾水和列國。另一位學者威爾伯格( Hans Wildberger )加上第五點:「萬國往錫安朝聖」,並認為這是亡國前聖殿禮儀中一個重要的元素:「在末後的日子,耶和華殿的山將被確立為眾山之首,要被高舉,超過萬嶺,萬國都要向這山湧流。…」(賽二:2-4)。威氏卻沒有留意到猶大亡國前萬民的角色從來都是負面的,他們來到耶路撒冷,非但沒有敬拜,反而多番羞辱上主(賽卅六:4-20;卅七:10-13);他們肆意攻擊錫安,在聖殿中搶掠,甚至將之摧毀(王下廿四:13;廿五:9)。在這個「第五元素」裡頭,萬民卻一改以往的習性,來到錫安朝拜,甚至比起猶太人有更大的熱忱。在幾段被擄及被擄歸回時期的經文,我們找到這個觀念一步一步的發展:賽四十九:14-23;五十五:1-5;五十六:1-8;六十:1-16;六十六:12,18-21;該一:15下-二:9;亞二:10-17;八:20-23;十四:16-19。

故此,我們認為「萬國往錫安朝聖」其實是亡國以後猶太人將錫安傳統修改的一項嘗試。這個嶄新的觀念與舊有的傳統看似不同,當中卻保留了傳統所有的思想,並將之重組、轉變:山仍在,象徵上帝重回耶路撒冷掌權;有河從這山流出,轉換成萬民組成的河流歸這山,上帝藉著萬國來供應聖京之所需;洶湧的大水與及殘暴的列王,變身成為和平的江河並謙卑順服的奴僕,一同帶禮物來供奉上主。

大家必需明白這些信息的對象是猶太人而非萬民,它們代表散居猶太人的理想。現實上他們身在列國,受盡凌辱,這些說法正好來嘲弄後者;另外,遲遲沒有人回鄉建設,把萬國描述成為如斯敬虔,勢將激起猶太人的愛國情懷而考慮回國,即使他們不能回去,也因著紀念耶路撒冷的需要而作出捐獻;最後,到錫安朝聖,所帶來的禮物及消費也可振興家鄉的經濟(參筆者於本欄七八五及七八七期「過節」及「重建」中的討論)。

回顧這個猶太傳統的歷程,還看中國的近代史,一幕幕的圖畫湧現心頭:八國聯軍,割地賠款,華人被賣,散居異地,山河變色,改革開放,萬邦來華,重返世貿…。

「雅各家啊,來吧!讓我們行在耶和華的光中。」(賽二:5)

25. 逆境 (2002-12-22 七九九期)

過去我們從不同角度來探究以賽亞書的主題和信息,並重溫了以色列歷史中幾個關鍵的時刻。我們發覺以色列人要到亡國以後,並在回顧過去的歷史,才能真正明白上帝的旨意。原來國破家亡、流散異地,這些在人看來徹底「玩完」的情況,並不是一切的終結。藉著信仰所賦與的力量和盼望,他們得以重整旗鼓,繼續上路。今次我們透過另外一段經文的解釋,來說明這個相類的想法。

約雅斤出監的故事是所謂「申典歷史」的結尾(王下廿五:27-30;即從約書亞記到列王紀下整個按照申命記的思想來編寫的歷史)。德國學者諾特( Martin Noth )在一九四三年的著作中,指出這正好是猶大的結局:一個附庸國的「廢王」在亡國後流亡異地,在大王恩典之下搖尾乞憐,展示這個民族毫無希望、不可逆轉的將來。我們不要奇怪為何諾氏有如此悲觀的看法,一九四三年正值二戰期間,諾氏眼看國人一步一步走向毀滅的深淵,他的解讀正好說明任何聖經的解釋均離不開讀者的處境。諾氏的同門師兄弟馮拉德( Gerhard von Rad )回應諾氏的觀點,指出這個過分悲觀的論點,不太能夠說明「申典歷史」的作者艱苦經營這部宏篇鉅著的目的,馮氏從確立大衛王朝法統的「大衛之約」,找出對約雅斤出監的解釋:「他(以色列人)若犯了罪,我必用人的杖責打他,用人的鞭責罰他。但我的慈愛仍不離開他,…你(大衛)的家和你的國,必在我面前永遠堅立。你的國位也必堅定,直到永遠。」(撒下七:14-16)上帝的話語是律法與福音:前者代表上帝的審判,後者是祂的拯救;為了大衛的緣故,上帝仍然向亡國的猶太人施恩,讓他們可以重頭來過。

諾氏和馮氏在舊約研究各領風騷,但在解釋這段經文時卻大異奇趣。我們繼續且看馮氏在海德堡教席的繼任人沃爾夫( Hans W. Wolff )中間落墨的解釋,沃氏指出儘管以色列人經已亡國,但若然他們願意悔改,機會仍是有的:「他們若在擄到之地想起罪來,回心轉意,…求你在天上你的居所垂聽他們的禱告祈求,為他們伸冤。饒恕得罪你的民,赦免他們的一切過犯,使他們在擄他們的人面前蒙憐恤。」(王下八:46-50)最近,猶太學者利雲遜( Jon D. Levenson )從這段經文的字裡行間,找到不少支持樂觀看法的根據:1. 「抬頭」—約瑟故事中的酒政抬頭出監,正是一個從逆境走向順境的動作(創四十:13上,可直譯為「法老要抬起你的頭」);2. 「說恩言」—古代近東大王向願意臣服的小國立約,便向他們「說恩言,向他們施恩」;3. 「脫去囚服」—約瑟出監的第一步便是脫去囚服、換上新衣(創四十一:42);而大祭司約書亞同樣脫去污穢的衣服在上主面前侍立(亞三:3-7)。整幅圖畫象徵猶太人雖然身處異邦,仍滿有上帝的恩典和眷顧。

一個故事,不同的解釋,正如人手持著半杯水,悲觀樂觀者有不同的解讀。我們在逆境中應如何面對將來?

26. 同行 (2002-12-29 八00期)

聖誕剛過,新年將至,這個專欄也要在這裡告一段落了。用甚麼題目來總結半年來的討論呢?我便想到歷代信徒在面對逆境時,都需要上帝與人同在的應許:「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徵兆:看啊!這個少女正在懷孕,快要生產了,她要給他取名為以馬內利(就是上帝與我們同在的意思)。」(賽七:14;新漢語譯本)自馬太引用這節經文作為基督降生預言的應驗(太一:23),基督徒便幾乎一致地採取這個「更完滿的意思」( sensus plenior ),對於它本來的含義反而沒有多大興趣。其實,這裡原本是先知用來鼓勵亞哈斯信靠上帝,即使耶路撒冷面對以敘聯軍的威脅,也不要害怕,因為上帝與他們同在(賽七:3-17)。整段經文所掙扎的一個核心問題,便是是否信得過上帝在危機中與人同在:七章9節所用的「不肯信靠」和「不能站穩」是同一個字根的相關語( NRSV: “not stand firm in faith” / “not stand at all” );15-16節所描述的情況,是先知要求亞哈斯相信上帝會在一個預定的時間解決目前的困難。先知所講述的解救都不是在短時間內可以實現,需要人憑著信心去接受,而這正是信心吊詭的地方,也是新約聖經中論及信心和盼望時,重覆出現的主題(參羅四:18-20;八:24-25;林後四:18;五:7;來十一:1,39-40)。亞哈斯的悲劇在於一方面他是猶大的王,理應秉持著錫安傳統,帶領人民去信靠上主在危難中的拯救;但另方面他就是不信上帝,硬是要用自己的方法到處張羅,造成日後的災難。

後來當猶大面對西拿基立入侵的危機,先知也是用這個「不要害怕」( ’al tîrā’ )的公式來勸勉希西家(卅七:6)。在是次危機,希西家的回應是遠比亞哈斯為正面,卅七-卅八章的重點便是講述王如何憑信心接受這個挑戰,無論是相信在政治危機中的解脫,或是患重病時得醫治(留意賽卅八:9-20的詩歌為王下二十章所無,顯然是用來強調希西家在上帝面前的信心)。到日後以色列人流亡海外,無家無國,前路茫茫之際,「不要害怕」更是第二以賽亞的一大主題(四十一:10,13;四十三:1,5;四十四:2 )。學者貝格理希( J. Begrich )早於三○年代,便指出這個所謂「救恩神諭」的公式是祭司向會眾發出安慰時的開場白,先知把這個公式加以應用在不同的人生處境,益見上帝的恩典無窮無盡。

這個平安夜是在基本法廿三條立法的陰影下渡過,我們的社會因這條條例再一次受到分化,而這是政府慣行的技倆。無論贊成與否,一旦有關條例落實,香港人的自由將會受到極大損害,正是「人人頭上一把刀」,隨時都可能墮入法網。

面前危機四伏,山雨欲來風滿樓。我們的天父卻是一位與人同行的神,此時此刻祂定必與我們同在。

我們又是否信得過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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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CR鳴謝《時代論壇》及文章原作者允許在網上發表本文。原文刊於《時代論壇》,第775-800期,2002年7月7日至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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