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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筵席的比喻
(太二十二1-14及路十四15-24)

 

 

作者:辛惠蘭

中國神學研究院道學碩士一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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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聲明


(一)序言

比喻是拉比和以色列智慧傳統用於教導的故事。[1]耶穌經常運用比喻來宣講神國的來臨,透過形像化的故事,讓人較易掌握和明白神國的圖畫。耶穌的比喻常常充滿了令人驚奇的情節,來激發聽眾的思考,讓他們從新檢視對神的認識,引致世界觀的轉移,並開始以神的角度來看事物。[2]

當詮釋一個比喻時,我們或許可以只專注文本本身,從其上文下理,來找出主耶穌大致所指的。不過這樣,我們會很容易以自己的思維去取代主耶穌的本意,又或者因為不明白比喻的背景,而無法理解主耶穌的比喻能震撼當時聽眾心靈的原因。

本文將特別着重透過故事的地理、歷史及文化背景,以及文化腳本,來詮釋主耶穌關於天國筵席的比喻。這樣的處理可以讓我們從當時聽眾的角度,去理解主耶穌比喻的信息。
《新約聖經》有兩處地方記載天國筵席的比喻,一處是馬太福音娶親的筵席(二十二1-14),另一處是路加福音的大筵席比喻(十四15-24)。雖然兩段經文的主線和主旨相近,但兩個故事的細節卻有相當的出入,用字亦少有相同,[3]所以歷來學者對兩段經文的來源眾說紛紜,有些認為兩段經文指向耶穌同以筵席作主線的兩個比喻;[4]也有認為路加和馬太是各自運用同一來源-Q,[5]而由於路加的情節比馬太簡單,又跟多馬福音的記載較近似,似乎路加的記載較忠於原來的傳統。[6]

無論如何,由於兩個比喻的主線相當接近,任何單獨處理都會有不完整的感覺,故本文以對觀方式來詮釋這兩段經文,並以情節較簡單的路加福音入手,繼而處理在馬太福音中的差異。

(二)內容詮釋

1.筵席主人

兩個故事的開始,都提到有人擺了筵席。路加福音雖然只提到有一個人,但這個人顯然擁有權力和財富,因為他所擺的是「大筵席」,亦「請了許多人客」,而在原先答允出席的客人中,也有買地以及需要買五對牛耕田的大地主,(按:在巴勒斯坦的人,一個農夫如果有田地的面積十至十二萬平方米,一兩對牛便足夠耕地之用,這個人買了五對牛,表示他至少擁有四十五萬平方米,或者甚至更多田地的大地主。)[7]

所以從榮辱文化的角度看,這個人在族群中,應該是一位有榮譽的人。而在希羅世界中,除了跟他有相同榮譽的人,他亦會作為施恩者 ( patron ),邀請一些社會地位較他低的客人,來獲取榮譽的回報,[8]因為當時社會的期望,是要受惠者( client )為施恩者貢獻聲譽和權力基礎。[9]就是對於跟他有相同面子和族群地位的人來說,邀請他們出席筵席,就等同作出榮譽的挑戰,要求受邀者作出回應,[10]如果受邀人不接受,就等如將邀約人當作比自己地位較低的人,是對邀約人的侮辱。[11]

馬太福音中的筵席主人是一個王,他的榮譽是絕對的,所以他的邀請必須被接受。不然,對於王的侮辱是可想而知的。

如果我們能明白,對於當時的社會,榮譽除了代表當事人對自己價值的評價外,亦代表了他在族群中的價值;[12]而剝奪別人的榮譽對於猶太人來說,就等同對別人的罪行,[13]因此我們明白為甚麼客人後來的拒絕,會帶來主人如此強烈的反應。

2.筵席

路加福音記載的,是一位有權勢的人擺設大筵席。當時的社會系統比較封閉,所以這次筵席應該是全族群的盛事。

而馬太福音所提及的,是王為他兒子擺設的娶親筵席。在當時的社會,婚宴本身已經是一個大型的聚會,而耶穌的猶太聽眾,或許因着習俗而了解到出席王為兒子擺設的婚宴,應該需要七天,而王會期望賓客參與整個過程。[14]不過由於這是王的宴會,猶太人聽眾亦應能留意到,被王邀請是何等大的榮幸,和冒犯王會帶來甚麼的惡果。這樣,我們也可以理解,當耶穌後來提到客人竟然拒絕王時,他的聽眾會何等驚訝。

從另一角度看,馬太的筵席主人是一個王,而不是路加的富翁的筵席;為王子擺設婚宴有可能是國宴,所以馬太似乎為比喻加添了一點政治迴響;這亦幫助我們了解,為甚麼王會因客人的拒絕,燒了他們的城。[15]

此外,路加福音提到耶穌說比喻的原因,為要向人(可能是法利賽人)回答「在神國裏喫飯的有福了」(15節)這句話;而在馬太福音,耶穌在講故事之前,亦提到「天國好比……」(2節),明顯有末世的味道。其實,猶太主義相信,將來的福樂通常是用筵席來比喻的,而猶太人想望的「彌賽亞時代」,亦以「彌賽亞的筵席」作為標記。[16]此外,「王邀請客人出席婚宴」,亦是拉比比喻常見的,往往指向末世的筵席。[17]這個傳統,從昆蘭群體的集體筵席也可以看到,因為這筵席被認為是預表「彌賽亞的筵席」的。[18]

所以,當猶太人聽到主耶穌提及筵席時,他們應該可以聯想到以賽亞書二十五章6節提及的:「在這山上萬軍之耶和華,必為萬民用肥甘設擺筵席,用陳酒和滿髓的肥甘,並澄清的陳酒,設擺筵席。」並明白這些是指天國的福澤。[19]

3.誰是原被召的客人?

很明顯,比喻中原被召的客人,其實就是主耶穌說比喻時,所指向的對象(或者是路加和馬太編修時,所指向的對象)。我們也可以從比喻在福音書中的位置,知道當中所指的是誰。

其實,路加福音第十四章的開始,是耶穌到一位法利賽人家中喫飯,接着直到這個比喻的部份,都是在這筵席所發生的事,包括耶穌關於筵席的一些論述和比喻。而我們亦可留意到十四章1節提到,法利賽人的目的是要窺探耶穌。

耶穌說比喻是因為其中有人說:「在神國裏喫飯的有福了」。這人很可能是法利賽人;就算不是,也很可能是有體面的人,因為他似乎很嚮往自己有份於「彌賽亞的筵席」的福澤,而按當時猶太人的觀念,一切「有體面」的猶太人都會有份於彌賽亞的筵席;法利賽人可能更以此為他們的特權。[20]所以耶穌的比喻,就是要挑戰那些有相當把握,參與天國筵席的人。而在耶穌的時代,他們就是那些宗教領袖,以及像法利賽人那樣,虔守律法的「義人」。[21]

馬太福音的娶親筵席,是耶穌在耶路撒冷一連三個比喻的第三個,之前兩個比喻,是關於兩個兒子和兇惡園戶的,都是指猶太人拒絕回應耶穌和他的教訓。而娶親筵席的一些情節,亦可以令人聯想到之前兇惡園戶的比喻,包括對僕人的殺害,和原先得到恩賜地位的人,最後卻喪失了這恩賜的結局,[22]所以「猶太人」應該是娶親的筵席所指的,他們是原先被邀請的客人。

4.僕人的呼喚

路加福音提到主人「請了許多客」,而馬太福音亦提到僕人要去找「那些被召的人」;路加和馬太又分別提到,僕人要宣講的是「樣樣都齊備了」和「各樣都齊備」的消息。其實這些都牽涉當代猶太以及羅馬上流社會中,請人赴宴的步驟,同樣要求我們要對當時背景了解,才可以明白比喻情節的含意。

在當時的猶太人社會,請人赴宴有兩個步驟:主人先打發僕人發出初步的邀請,屆時再差派僕人通知客人赴宴。這是一種特別有禮的做法,在耶路撒冷的上層人士,更以「非兩次被邀則不赴宴」誇口。[23]

可見,福音書提到,筵席主人差僕人呼召客人赴宴的情節,其實是指第二次的邀約,所以各樣都齊備了。表達主人在給予客人榮譽之餘,亦顯示第一次邀約已經發出,並已被接受,所以客人後來的拒絕是不能原諒的。[24]

僕人要宣講的,是「樣樣都齊備了」的信息,加上比喻關於「彌賽亞的筵席」的指向,令人想起「天國近了」的信息。所以學者大多接受路加福音的僕人,是指耶穌,[25]表示主耶穌在猶太人中間宣講天國的福音,卻遭拒絕。

由於馬太福音描述的,是王為兒子擺設的婚宴,僕人似乎不可能指涉耶穌,所以一般學者認為馬太故事中的僕人,是指神差派的先知。但王第二次差派的僕人,他特別要講的,是:「筵席已經豫備好了….,各樣都齊備…」,而這僕人最後更被凌辱和殺害,跟施洗約翰所傳「天國近了」的福音,以及後來被殺的情況相呼應,所以第二次被差的僕人,似乎是指施洗約翰或者其他宣講「天國近了」的耶穌門徒。[26]

5.客人爽約

如上文所述,路加福音中擺設筵席的,是有財富和權力的人,很可能是一個施恩者,而客人大多比筵席主人的社會地位較低。至於馬太的婚宴主人是王,客人更需要絕對顧及王的榮譽。

此外,在當時的社會,受人恩惠是必須以感恩來回報的,感恩不只是自己的選擇,更加是絕對的責任,等同還債。[27]所以懂得感恩與否,直接影響那人在社會上的信譽,[28]而要表達感恩,便需要盡力增加施恩人的名譽和對他忠心。[29]所以耶穌的聽眾一開始便會覺得,客人出席筵席是理所當然的。不過,耶穌的比喻卻不是那樣,他們不單沒有出席,還無理地拒絕。

路加福音中的三位客人,分別有不同的拒絕原因。第一位「剛買了田,必須視察一番」。雖然有人曾解釋,認為可能是一個「先買後看」的買賣安排,即先成交,然後由買主看過地,滿意作實。不過,經文並沒有提及相關買賣仍在進行中。[30]而先視察田地,認為滿意後成交,顯然是較為合理的做法;況且在中東,田地的詳情都會清楚寫明在契約上,沒有人會不先掌握該地的資料便把它買下來。同樣,「我買了五對牛,要去試一試」,也是反常的做法;既然買了,為何必須在赴宴前去試牛?[31]第三位客人的理由是剛娶了妻。由於僕人其實是作宴會的提醒,這客人之前又怎會忘記自己的婚禮而接受邀請?[32]而這客人就連「請你准我辭了」一句話也省掉了。所有客人在同一時間用這樣脆弱的藉口來推辭,有預謀之嫌,加上第三位客人無禮的口吻,這些受惠者顯然違反了上述感恩回敬的要求;若他們跟主人擁有同等社會地位,這樣剝奪別人的榮譽,也非同小可,難怪後來惹了主人的怒氣。

馬太的描述,更突顯其中的張力。婚宴的主人是個王,這是一個榮譽的邀請,給他們有機會表達相應榮譽的回報和順服。[33]但馬太提到的客人,連解釋都沒有,這些已足以惹來王的烈怒;但馬太進一步描述客人連王的僕人也殺了。作為王的僕人和信差,他代表了王本人,在古代的社會,虐待使者是備受鄙視的。[34]

其實客人的行為,除了剝奪了王的榮譽,為他帶來羞辱外,亦是政治上的不忠,共同拒絕邀請而不作任何解釋,已經跟叛變無異,何況連王的使者也殺掉,只會令叛變的意圖更為明顯,分明是故意鄙視王的權威。

對於耶穌的聽眾來說,客人們的行為明顯是愚蠢和不合理的。但亦正由於這些不合理,令聽眾們明白,自己在拒絕耶穌和祂所宣講的天國真理,就是這樣的愚蠢和不合理。

6.筵席主人的回應

在耶穌時代,人們認為別人剝奪自己榮譽的行動,是不公義的行為,因為他們拒絕確認自己應有的榮譽和威望,[35]亦會因此感到道德上的憤怒。他們需要做的,就是將自己的榮譽還原,即把對方推回原處,令他不名譽和羞恥,[36]而這正是福音書中,筵席主人所作的。

在兩卷福音書中,筵席主人的反應,都是叫僕人去召其他人來取代原先被召的,來挽回他的榮譽。在當時猶太人的社會,族群中的大筵席和王子的婚宴,都會是全族公開的事,所以應該座無虛席。路加福音,特別提到主人要邀請那些「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瘸腿的」,明顯呼應路加福音關心社會邊緣社群的主題,亦與原先引起耶穌說比喻,那些自信能參與神天國筵席「有體面」的人,成了強烈的對比。事實上,在當時的東方社會,這些身體殘缺的人,只能靠行乞度日,而在街上帶領乞丐參與筵席,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是不可思議的。[37]

馬太福音的君王,要僕人將「凡遇見的,都召來赴席」外,還燒毀客人的城。如果我們忽略當代的榮辱文化和比喻的政治背景,我們便會從現代人的角度,覺得王的行為殘酷。但我們已看到客人的行為,其實是何等的不合理,和擊中當代人的要害,以致王只有這樣做,才可滿足他的名譽。[38]

有學者認為,耶穌提到焚城,是預言耶路撒冷在公元七十年被毀,[39]甚至因而研究馬太福音的成書日期。[40]無論如何,我們或許可以將焚城情節,作為比喻故事的自然部份,因為攻城、焚城、甚至殺害城中居民,其實是當代帝王抗拒叛變和復仇的標準策略,[41]正如猶太第一次逆變,引致聖殿被毀一樣。

7.新客人被召

路加提到家主曾兩次差派僕人去召新的客人,首先是在「城中的大街小巷」,去找那些社會中的邊緣人士,而當還有空座時,主人更差僕人到「路上和籬笆那裏」,「勉強人進來」。領會當時的地理情況,同樣能幫助我們了解比喻所指的。

「路上」是跟「城中的大街小巷」相對的,是那些從城裏通到外面去的公路或主要道路。重點在於那是城外的人。「籬笆」築在葡萄園或其他果園四圍。這些果園也不是在城裏,而是在郊外。走路的人會經過這些籬笆,或在那裏休息;貧窮的客旅或流浪者更會在其中紥營露宿。[42]主人囑咐僕人要「勉強」他們進到主人家中赴宴,意思不是要用武力強逼他們,而是要誠摯地、懇切地邀請他們。這樣的「勉強」是需要的,一方面因為東方人的禮貌,總是先推辭一番;更因為這個邀請是完全出人意表的,甚至可說是不合情理,僕人若非如此「勉強」他們,被請者很可能不會相信,至少或者會認為不配赴宴。[43]

如果僕人是指宣講福音的人,僕人由「城中的大街小巷」將信息傳到「路上」、「籬笆」,正指涉福音要由猶太有體面的人,傳到社會上的邊緣社群,最後更會被傳到被猶太人視之為狗類的外邦人中。[44]

在馬太福音的描述中,僕人同樣是到了「大路上」去召客人來,所以同樣有福音被傳到外邦的味道。此外,馬太還特別提到,僕人將「不論善惡都召聚了」。這樣,末世的彌賽亞筵席,將圓滿地包括猶太人認為不可能的外邦人,甚至是那些不義的人。[45]不過,馬太並沒有停在這裏。正因為僕人將善惡都招聚了,而引起接着馬太獨有的比喻。

8.沒有穿禮服的客人被逐

馬太特別加插了一位沒有穿禮服的人被王驅逐的比喻。在猶太人的社會,筵席的賓客一般都會穿比平常工作服長一點,以及已洗乾淨的衣服。無能力購置白色衣服的人,可以穿盡量接近白色的衣服。其實只要衣服清潔便可。[46]而一旦被邀請,客人亦會有時間回家換衣服,或者向鄰居借用,[47]所以客人沒有穿禮服赴王婚宴是不合理的。

就是客人真的有心無力,他也大可出言解釋。但他對王的沉默,表示他無話可說。穿著普通服飾赴宴,表示他鄙視王的筵席,拒絕跟王同歡,[48]同樣是對王的侮辱、剝奪王的榮譽。照樣,王的反應是要這客人取回他的羞辱,於是捆起他手腳,把他丟在外邊。而「在那裏哀哭切齒」的字眼,亦是一貫象徵地獄的用字。

雪白的禮服代表着「義」的要求,亦正對應着之前僕人「不論善惡都召聚了」的情節,表示天國的筵席並非沒有「義」的要求,被召的仍需維持清潔的行為,才能有份於天國的福澤。

(三)比喻的信息

綜合上述討論,兩個比喻都在指向同一個主題,就是原先被召,以為可以參與天國筵席(福澤)的人,不論是法利賽人或有體面的人,又或者是猶太人,最後不能在天國有份,而眾人原以為無望進入天國的人,卻是神要呼召的人。

兩個比喻都在宣告彌賽亞已經來臨,彌賽亞的筵席亦已備妥,人也被呼籲進入筵席,享受神的救恩。

文化腳本的分析,讓我們明白神作為施恩者,是期望人以感恩的心回應,歸榮譽給祂。人若拒絶神的邀請,不論他用以推辭的藉口是甚麼,都是神所不接受的。任何的推搪拒絕,都是對神輕慢、侮辱的表現,亦剝奪了自己的榮譽,在神的眼中,成為不配的人(太22:8)。所以兩個比喻都給予人一個警告-人若受世務所纒,或者以任何藉口推辭,其他人會取而代之,馬太福音只提到外邦人,而路加福音更特別指出,取代原先被邀的人,會先是猶太人中被社會排斥之輩,而其後是外邦人。

馬太福音進一步加插了沒有穿禮服的客人被逐的比喻,指出神要求配得的人參與祂天國的筵席。所以娶親的筵席要表達的,不只是公開給所有人的福音,而是一個有界限的邀請,警告基督徒要嚴肅地回應,[49]所以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二章14節,也以比喻「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作結論。

(四)總結

從以上可見,透過找出比喻所用事物的地理、歷史及文化背景,和運用文化腳本來詮釋比喻,可以讓我們能更立體地去理解主耶穌所指的,亦能使我們以當代人的眼光去看比喻故事的事物,明白主耶穌的比喻,為甚麼能震撼當代的人,而讓信息烙印在他們的心中。


  1. Frederick J. Murphy, The Religious World of Jesus – An Introduction To Second Temple Palestinian Judaism (Nashville: Abingdon Press, 1991), 324.〔返回〕
  2. 同上書。〔返回〕
  3. Donald A. Hagner, “Matthew 14-28,” WBC, Vol. 33B (Dallas, Texas: Word Books, Publishers, 1993), 627.〔返回〕
  4. Craig S. Keener, A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of Matthew (Cambridge: Eerdmans, 1999), 517.〔返回〕
  5. Hagner, “Matthew 14-28,” 627.〔返回〕
  6. Robert H. Stein, An Introduction to the Parables of Jesus (Philadelphia: The Westminister Press, 1981), 83.〔返回〕
  7. 馮蔭坤:《擘開生命之餅》(香港:基道書樓,1990),頁14。〔返回〕
  8. Craig S. Keener, Bible Background Commentary: New Testament (Downers Grove: InterVarsity Press, 1993), 229-230.〔返回〕
  9. David A. deSilva, Honor, Patronage, Kinship & Purity (Downers Grove: InterVarsity Press, 2000), 99.〔返回〕
  10. Bruce J. Malina, New Testament World: Insights from Cultural Anthropology, 2nd ed.(Louisville, Ky. : Westminister/John Knox Press, 1993), 32.〔返回〕
  11. 同上書。〔返回〕
  12. 同上書。〔返回〕
  13. 同上書,頁34。〔返回〕
  14. Keener, Bible Background Commentary: New Testament, 104.〔返回〕
  15. Richard Bauckham, “The Parable of the Royal Wedding Feast (Matthew 22:1-14) and The Parable of the Lame Man and The Blind Man,”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115/3 (1996) : 483.〔返回〕
  16. Stein, An Introduction to the Parables of Jesus, 85-86.〔返回〕
  17. Bauckham, “The Parable of the Royal Wedding Feast (Matthew 22:1-14) and The Parable of the Lame Man and The Blind Man,” 481.〔返回〕
  18. Dennis E. Smith, “Table Fellowship As a Literary Motif in the Gospel of Luke,”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106/4 (1987) : 626〔返回〕
  19. 馮蔭坤:《擘開生命之餅》,頁3。〔返回〕
  20. 同上書。〔返回〕
  21. 同上書,頁7。〔返回〕
  22. Hagner, Matthew 14-28, 627.〔返回〕
  23. 馮蔭坤:《擘開生命之餅》,頁4。〔返回〕
  24. Keener, Bible Background Commentary: New Testament,104.〔返回〕
  25. 馮蔭坤:《擘開生命之餅》,頁7。〔返回〕
  26. Hagner, Matthew 14-28, 630.〔返回〕
  27. deSilva, Honor, Patronage, Kinship & Purity, 109.〔返回〕
  28. 同上書,頁108。〔返回〕
  29. 同上書,頁114。〔返回〕
  30. John Nolland, Luke 9:21-18:34, WBC, Vol. 35B (Dallas, Texas: Word Books, Publisher, 1993), 756.〔返回〕
  31. 馮蔭坤:《擘開生命之餅》,頁4-5。〔返回〕
  32. Bernard B. Scott, Hear Then the Parable (Minneapolis, Fortress Press, 1989), 171.〔返回〕
  33. Warren Carter, “Resisting and Imitating the Empire – Imperial paradigms in Two Matthean Parables,” Interpretation 56.3 (2002) : 270.〔返回〕
  34. Keener, Bible Background Commentary: New Testament, 104.〔返回〕
  35. Malina, New Testament World: Insights from Cultural Anthropology, 35.〔返回〕
  36. 同上書。〔返回〕
  37. Keener, Bible Background Commentary: New Testament, 230.〔返回〕
  38. Keener, A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of Matthew, 521.〔返回〕
  39. 例如Keener, Bible Background Commentary: New Testament,105。〔返回〕
  40. 參Hagner, Matthew 14-28, 628-629。〔返回〕
  41. Carter, “Resisting and Imitating the Empire – Imperial paradigms in Two Matthean Parables”, 270.〔返回〕
  42. 馮蔭坤:《擘開生命之餅》,頁6。〔返回〕
  43. 同上書。〔返回〕
  44. 同上書,頁7。〔返回〕
  45. Hagner, Matthew 14-28, 630-631.〔返回〕
  46. Bauckham, “The Parable of the Royal Wedding Feast (Matthew 22:1-14) and The Parable of the Lame Man and The Blind Man,” 485.〔返回〕
  47. 同上文,頁486。
    〔返回〕
  48. 同上文。〔返回〕
  49. Hagner, Matthew 14-28, 630-631.〔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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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CR鳴謝文章原作者及中國神學研究院學生會允許在網上發表本文。原文刊於中國神學研究院《神學生論文集》(200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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