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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粹德國下的「認信教會」(1933-1945)

 

文章分類: 其他 (Others)
  神學 (Theology)

 

作者:郭燕歡

中國神學研究院道學碩士二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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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聲明


(一)引言


1933至1945年間,對德國福音教會來說,是一個充滿試煉與挑戰的時期。納粹主義的極權統治政策,入侵德國每一角落。正當德國教會陷入希特拉的操控危機時,一群追求教會與信仰自由的基督徒,從極端的國家與民族主義中掙扎出來,形成「認信教會」。本文嘗試敘述納粹德國下的「認信教會」之誕生過程、所面對的內憂外患,以及面對各種當代挑戰時的回應。

(二)背景

1.獨裁統治的序幕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德國的政治及經濟大受重挫,國民對當權的「威瑪共和」( Weimar Republic )失去信心。與此同時,納粹黨領袖希特拉標榜民族及國家主義,撩起德國人民的國族情緒,贏得大部分愛國德人支持。1933年1月,政治強人希特拉正式上台,象徵德國進入納粹極權統治的時代。為了鞏固納粹政權的勢力,確保德國人民完全效忠政府,希特拉企圖操控國內的大小團體機構,使之逐一受制於政權之下。[1]

2.「德國基督教」的成立─教會淪為政治工具

三十年代初,德國境內許多基督徒受強烈的民族意識薰陶,對希特拉的當權充滿期望。希特拉早年更揚言要團結德國的基督教會,並建立「正面的基督教」( positive Christianity ),博得不少基督徒支持。因此,當時「德國福音教會」( German Evangelical Church )內洋溢一片擁護納粹政權的呼聲。[2]早於1932年,一群親納粹的國家社會主義基督徒已成立「福音基督教」( Evangelical Nazis )黨派;[3]後來在希特拉推波助瀾下,正式改名「德國基督教」( German Christians ),在全國教會議會中,迅速取得三分之一議席,[4]成為日後希特拉統一及操控全國基督教團體的政治工具。

3.國家主教改選風暴

1933年4月,在希特拉的支持下,「德國基督教」主張德國教會通過訂立新憲法,同意成立「國家教會」,並選出新國家主教,統一全國28個地區教會( Landeskirchen )。[5]1933年5月的地區教會會議中,德高望重的 Friedrich von Bodelschwingh 以91票對8票,擊敗「德國基督教」的候選人 Ludwig Müller ,順利成為新任國家主教。選舉會議後,大批牧師被革職、拘捕, von Bodelschwingh 也被逼請辭。同年7月,德國教會議會大選前夕,希特拉在廣播中公開支持「德國基督教」;而整個選舉過程,更在納粹士兵的嚴密監察下進行。結果,「德國基督教」以三分之二票數勝出,取得大多數議席,國家教會大權旁落。[6]這正標誌著德國教會逐步落入納粹政府手中。[7]

(三)「認信教會」的誕生

「德國基督教」成為希特拉國家社會主義下的傀儡,大力鼓吹建立「亞利安基督教」。他們主張德意志是上帝新揀選的民族;而希特拉則是德國的彌賽亞,也是上帝拯救德國的啟示。 [8]當時,好些基督徒對「德國基督教」的信仰教義及宗教政策深感不滿,遂集結成一股宗教性的抗議力量,形成日後所謂的「認信教會」群體。

1.「牧師緊急聯盟」( Pastors’ Emergency League )

1933年9月的「褐色會議」( Brown Synod )[9]正式確立Müller成為國家主教;同時,國家教會通過「亞利安條款」( Aryan Paragraph ),排斥任何擁有「非亞利安」血統的牧職人員。

「亞利安條款」正式頒布後, Dahlem 的 Martin Niemöller 等隨即組織「牧師緊急聯盟」,呼籲全國牧師聯合反對「亞利安條款」執行,同時宣認只忠於聖經及「宗教改革」傳統的認信;[10]約有一千多位不滿「德國基督教」的牧師立即響應加入。到了1933年底,「牧師緊急聯盟」的成員更超過六千人。[11]他們一方面反對「亞利安條款」,同時致力在經濟上救助受「亞利安條款」影響的猶太血統牧師。「牧師緊急聯盟」可說是認信教會的先聲。1934年,「牧師緊急聯盟」更成為認信教會的核心分子。

2.部分教會如夢初醒

1933年11月的「運動場集會」( Sportspalast rally )上,約二萬名「德國基督教」的支持者,鼓吹「基督教與國家社會主義結合」,主張揚棄《舊約聖經》、否定保羅神學,並高舉「亞利安條款」等。[12]

「運動場集會」發生後,數以百計基督徒如夢初醒,陸續離開「德國基督教」。[13]神學家卡爾.巴特( Karl Barth )更力斥「德國基督教」是異端。[14]後來,希特拉委任納粹官員 August Jäger 執掌全國教會事務,促使更多教會領袖意識到,納粹政府對基督教會的狼子野心。三間路德宗的地區教會(包括 Hannover 、 Württemberg 及 Bavaria ),遂表示脫離國家教會的管治。[15]同時,德國境內不少牧師及信徒,紛紛對政府干預教會的措施感到不滿。這群與國家教會對立的分離分子遂集結在一起,共同承認及堅守唯一的神學及信仰教義,並與「德國基督教」劃清界線,形成所謂的「認信教會」。

3.〈巴門宣言〉( Barmen Declaration )

1934年5月中旬,卡爾.巴特與另外兩位神學家,在法蘭克福草擬一份神學共同認信宣言。於同月31日的「巴門會議」( Barmen Synod )上,這份宣言由139位來自18間認信教會的代表[16]通過採納,成為認信教會的重要神學依據,稱之為〈巴門宣言〉。[17]

〈巴門宣言〉強調教會只能效忠基督,其中內容包括以下六項:[18]

引用《約翰福音》14章6節及10章1、9節,表明「基督藉聖經向我們啟示,祂是上帝唯一的道;我們無論生或死,都要聽從、相信及順服祂」。宣稱拒絕接受「德國基督教」所傳的「虛假教義」:

 

「否定在上帝的話語之上與之外,還有其他的事蹟、權力、人物與道理,可以成為上帝的啟示」;

 

「否定我們的生命有些地方是不屬於基督的,而屬於其他主人或範疇,當中我們不必靠祂得救和成聖」;

 

「否定教會可以容許將其信息的形式與其教制,移交給任何它所願意的對象,或是現行這世代變遷中的意識形態與政治主張」;

 

「否定國家有權超越其特殊任命,而使自己履行教會的使命,成為人類生活的唯一及完全權威」。

 

聲明「德國福音教會的永恆不變基石,是建基於耶穌基督的福音。這福音藉聖經向我們啟示,並在改革認信運動中,得到重新確立」;同時指摘當時的國家教會機構「已偏離這永恆不變的基石,並且違背了無數律法與憲法;因此,不配作德國福音教會的元首」。

1934年6月,牧師 Karl Immer 把〈巴門宣言〉(附載他的「巴門會議」記錄)印製成小冊子,銷量達二萬五千本。〈巴門宣言〉隨即傳遍整個德國,[19]成為認信教會與「德國基督教」抗爭的重要教義依據。

隨著〈巴門宣言〉的廣泛傳播,加入認信教會的牧師及信徒數目急速增加;即使在一些受「德國基督教」高度管制的國家教會中,也能發現有少數的「認信基督徒」存在。1934年1月,超過七千名牧師加入「牧師緊急聯盟」(約佔全國牧師人數37%)。[20]但總體來說,納粹德國下的認信教會,仍屬於少數群體。

隨著1934年10月「德國基督教」大勢已去, [21]認信教會與「德國基督教」的對立局面逐漸緩和。然而,自1935年開始,納粹德國下的認信教會仍飽經內憂外患。除了要面對納粹政府的苦苦相逼,認信教會還要承受內部分裂而帶來的沉重壓力。

(四)「認信教會」的內憂─內部分裂

嚴格來說,認信教會的產生,是基於宗教信仰理由。〈巴門宣言〉見證了他們在對抗「德國基督教」的信仰立場上團結一致。然而,當他們逐漸意識到真正的敵人,已從宗教層面轉移到政治層面的時候,政治立場上的分歧,驅使認信教會內部走向分裂。

1.「溫和派」與「激進派」

以三間路德宗教會(常被稱為「不動教會」( intact church ))為首的「溫和派」,[22]屬於認信教會的絕大多數。他們承認納粹的政權正統合法,主張教會要順服地上的政治權柄;對於納粹政府的極權措施,他們傾向採取妥協、容忍的讓步態度,避免與政府產生衝突。相反,以 Niemöller 為代表的極少數「激進派」,則反對納粹政府的極權統治,主張教會應站出來伸張公義,與不義的政府抗爭到底;同時又要向在壓逼中的受害者施以援手。[23]

兩派在政治立場上的分歧,導致納粹統治下的認信教會,長期保持內部對峙的局面。正如 Niemöller 在1936年所言:「真正的分野,不在我們與『德國基督教』之間,而在我們與那些中立派之間。」 [24]而下列歷史事件,便足以反映兩派因政治立場不同,而造成的分裂與離心。

2.分裂的先聲

1934年1月25日, Niemöller 與三位「不動教會」的主教 Meiser 、Wurm 及 Marahrens 會晤希特拉,要求他撤銷兩條新頒布的宗教政策。[25]三位主教期望透過與政府官員打交道,以和平談判解決國家與教會之間的緊張關係。然而,在會議上秘密警察( Gestapo )播放了一段 Niemöller 的電話錄音,表明「牧師緊急聯盟」的活動受政府監視,並暗示認信教會的領袖,正被列入政府的黑名單內。三位主教遂遷怒於 Niemöller ,指摘他的反政府言行,連累整個認信教會。[26]

會議後一星期,三位主教企圖修好教會與國家的關係,旋即與 Müller 會面,並簽署聲明,同意「無條件向國家及統治者效忠,也支持國家主教」。這次事件後,認信教會的內部對立與矛盾更為激烈。一方面,「激進派」的教會,輕蔑「溫和派」主教向強權俯首稱臣;而另一方面,「溫和派」的教會則把責任推在「激進派」身上,指摘他們的行為惹來政府向教會施壓。此事以後,計有一千八百多名「不動教會」的牧師離開「牧師緊急聯盟」,以示抗議。[27]

至於1934年5月的「巴門會議」,縱然兩位「不動教會」的主教 Meiser及 Wurm 也有出席,並投票通過〈巴門宣言〉;可是他們並沒有批准〈巴門宣言〉在其教會中宣講。[28]這大概因為兩位主教擔心觸怒納粹政府,而不敢公開承認〈巴門宣言〉的立場。「溫和派」教會對納粹政府的「敬畏」、讓步態度,由此可見一斑。

3.分裂導火線

1935年初,認信教會成立「臨時教會政府」 ( Provisional Church Government ) [29],由 Hannover 的主教 Marahrens 領導。作為「溫和派」的 Marahrens ,極希望「臨時教會政府」能取得納粹政府的認可,成為管理國家教會的合法機關。然而,納粹政府卻委任一名納粹官員 Hans Kerrl 統管全國教會事務,並成立「國家教會委員會」( Reich Church Committee )。此事以後, Marahrens 企圖疏通「臨時教會政府」與「國家教會委員會」的關係,引起認信教會內許多「激進派」的不滿。[30]

1936年2月於 Oeynhausen 召開的第四次認信教會會議中,強勢的「激進派」大力譴責「不動教會」向政府讓步、妥協的政策,三間路德宗「不動教會」憤然退出「臨時教會政府」。 [31]此事以後,好些認信基督徒不滿「不動教會」的「親政府」立場,遂開始對「不動教會」離心。認信教會內彌漫著一片散亂、分裂的氣氛。

及至1936年5月,一封由十位「激進派」牧師聯名、批評納粹極權手段的「給希特拉信簡」( Hitler’s Memo )被公開後,惹來「秘密警察」對認信教會的大規模逼害。「溫和派」的教會為求自保,立即公開抨擊「激進派」的反政府行為不當,[32]藉以表明自己與此事無關。兩派的分裂局面愈見明顯。

1938年,希特拉入侵捷克,三位「臨時教會政府」的「激進派」領袖,撰寫並發表一份「禱告禮儀文」( Prayer Liturgy ),一方面為戰爭與和平代禱,同時也為德國人民悔罪。三位「激進派」領袖被納粹政府定為叛國,「不動教會」的三位主教立即與三位「激進派」領袖劃清界線,並公開批評「禱告禮儀文」的內容欠缺愛國情操。[33]

總括而言,納粹德國下的認信教會,由於內部對納粹政權各抱不同態度,因此他們在回應當代政治與社會問題上,無法團結一致。[34]雖然「不動教會」表示自己站在認信教會的立場;然而,他們對納粹政府的態度,卻備受「激進派」教會的批評。[35]而當「溫和派」教會追求與納粹政權保持和諧、合作的關係時,對於「激進派」的公開抗爭及反政府行為,他們都必然加以指摘及反對。

1935年開始,認信教會與納粹政府的關係日趨緊張。但是,受政府逼害最嚴重的,始終是「激進派」教會的牧師及信徒;而一直主張與政府合作的「溫和派」教會,所受的壓逼則相對很少。

(五)「認信教會」的外患-納粹逼害

不少認信教會的領袖一直認為,他們的反抗出於宗教立場,與政治無關。 [36]無可否認,1934年的〈巴門宣言〉,是一項信仰與神學的宣認。然而,〈巴門宣言〉所強調的是,教會在任何立場上,只能忠於基督,當中並無任何妥協餘地。換言之,當認信教會「向基督說『是』,便是意味著向希特拉說『不』。」[37]故此,對希特拉來說,認信教會(特別是「激進派」)就是一群反抗納粹政權的叛徒,是阻礙極權統治擴張的絆腳石。

因此,當1934年〈巴門宣言〉在全國地方教會廣泛散播,隨即引起納粹政府的關注,「秘密警察」對認信教會的壓逼日漸增多。[38]

1.「秘密警察」( Gestapo )的逼害

1934年春,「秘密警察」在 Mecklenburg 拘捕了七名牧師,並把他們收監。這是納粹政府向認信教會發出的威逼警告,同時,也揭開了政府逼害認信教會的序幕。1935年開始,許多認信教會的活動,被逼改為地下進行。當時,認信教會受納粹政府的嚴密監察,教會一切聚會或活動,都必須向「秘密警察」登記;而大部分聚會,也有一位「秘密警察」從旁記錄整個聚會過程。而在一些「德國基督教」勢強的教區內,認信教會牧師舉行聚會,則只能在個別的信徒家中秘密進行。[39]

根據一位當時帶領研經班的老師憶述:「1934年,我是研經班的老師......當時《舊約聖經》被定為『猶太書籍』,但我們仍然如常授課......後來被一位政府官員發現......我收到一封『秘密警察』寄來的警告信,指我被定為『政治上不可靠的』人物。」[40]由此可見,當時認信教會的聚會內容,也受到「秘密警察」的嚴密監察。

此外,納粹政府對認信教會的青少年工作尤其敏感,故其監控措施也特別嚴謹。認信教會舉辦任何青少年活動,都必須數月前向「秘密警察」申請,並要詳細交待參加者的資料(包括是否「希特拉青少年」( Hitler Youth )的成員);待獲得「秘密警察」的批准後方可進行。一旦被「秘密警察」發現認信教會非法進行青少年活動,所有參加者除了要接受「秘密警察」的盤問外,還有可能被跟蹤或入屋搜查。「秘密警察」的嚴厲監察措施,除了削弱青少年參加教會活動的意願,同時更大大打擊教會青少年工作者的信心,實在令認信教會的青少年工作舉步維艱。[41]而實際上,自1933年開始,許多教會也只能為青少年舉辦研經班,此外其他一切青少年活動都被「秘密警察」禁止。[42]

當時認信教會的牧師,大部分都在「秘密警察」的嚴密監視下生活。 [43]按Heinrich Schmidt (當時在認信教會「臨時教會政府」中充當消息傳遞員)描述:「他們不得離開自己的城市……家中的電話被安裝了監聽器、所有信件都被人拆開。」 [44]可見,認信教會領袖的通訊往來完全斷絕;幸而有些熱心委身的信徒,甘願冒險充當他們中間的消息傳遞員。[45]

當時,許多認信教會領袖的言論自由,亦受到「秘密警察」嚴重壓制。例如1935年3月,認信教會的牧師 Heinrich Vogel 寫了一篇反對極權國家的聲明後,七百位讀過這篇聲明的牧師,以及 Vogel 本人隨即被「秘密警察」拘捕。[46]1936年5月,十位「臨時教會政府」的成員,共同草擬一封「給希特拉的信簡」;內容針對希特拉及其納粹政權,並批評政府逼害猶太人的政策。此信被公開後,惹來納粹政府的強烈反感;有關人等被「秘密警察」追捕,在未經法院審訊及定罪的情況下,隨即押送入集中營。[47]

2.「希門拉法令」( Himmler Decree )的執行

1937年8月,政府正式頒布「希門拉法令」,規定所有認信教會的神學院均屬非法組織,勒令立即關閉;其神學考試亦屬違法,不受法律認可。[48]此法令一執行,大批年青牧師及神學生受到影響。他們的神學資格,一概不受法律及國家教會的認可,因而淪為「非法」牧師。他們在不同地點秘密進行「非法聚會」,沒有經濟及法律保障之餘,還常被「秘密警察」監視、盤問。[49]

多間認信教會的神學院,在「希門拉法令」執行期間,仍然繼續秘密運作。例如柏林的認信教會神學院( Kirchliche Hochschule ),便一直授課及舉辦神學考試,直至1941年5月被「秘密警察」查封為止;當中23名參與「非法」考試的教師及神學生被捕入獄。 [50]

1936年底,認信教會的「代禱名單」中,受「秘密警察」逼害人名,除了牧師,還有平信徒。據1938年官方統計,受「秘密警察」逼害的認信基督徒已達四千多人。 [51]由此可見,在整個納粹統治期間,受政府逼迫的認信教會人數,實在難以想像。

(六)面對時代的挑戰-「認信教會」的回應


1934年發表的〈巴門宣言〉,成為納粹德國下的認信教會的重要信條。然而,它主要關注的,始終是神學教義上的澄清與確立;至於當時黑暗極權政治,對社會與人民造成的種種傷害,則未有提及。此外,由於認信教會內大多數領袖都是「溫和派」;他們對政府態度傾向妥協。加上受到「秘密警察」的沉重壓逼,使許多認信教會領袖寧願保持沉默;而當中只有少數牧師及信徒,敢於向當權者公開對抗。

因此,在納粹政府施行「安樂死」措施,以及向猶太人進行大逼害期間,認信教會仍然保持一片沉默、被動;直至第二次大戰將近結束,認信教會才能痛定思痛,猛然醒悟過來。

1.「安樂死」大屠殺

i.哀鐘的響起……

希特拉鼓吹種族單純,大力提倡「優生學」的科學理論,以培養優良純正的亞利安血統。1933年7月,政府通過法例,強逼「次等」國民[52]絕育。據統計,期間約有廿至卅五萬人,因而被逼絕育。[53]

1939年初,希特拉秘密授權成立專責部門,籌備大規模的「安樂死」行動,企圖去除國內一切不優良的人種。是年春天,20位政府官員及醫護人員,選了六間機構作為施行安樂死的基地,並陸續裝置毒氣室及焚化爐等設施。當運送病人往安樂死中心的巴士也準備就緒,大規模的屠殺即告展開。1939年8月,「嬰孩安樂死」的計劃展開,約有五千名嬰孩因而死亡。[54]

1939年9月,安樂死的噩夢迅速蔓延至全國病院、療養院及殘障中心。二次大戰爆發,希特拉下令全國院舍必須填寫「表格」,申報每個院友的病歷,以協助政府有效調配醫療資源。[55]結果,數以萬計的病人被送往安樂死中心,接受毒氣屠殺。根據一位曾在安樂死中心工作的人憶述,毒氣室內平均每20分鐘殺死一批病人。 [56]

ii.認信教會的反應

由於絕大多數安樂死受害者,都是來自教會轄下的院舍;安樂死計劃迅即引起教會關注。[57]1940年,兩位具影響力的教會機構領袖 Fritz von Bodelschwingh 及 Paul Braune ,先後去信政府、游說官員,指出安樂死計劃不合道德、且沒有法律依據,應立即終止。可惜 von Bodelschwingh 對政府的態度溫和,甚至傾向妥協。在 von Bodelschwingh 的影響下,認信教會為免影響他的斡旋工作,也不敢向政府提出公開抗議。[58]

1940年7月, Braune 因去信譴責政府的安樂死計劃,而被捕入獄。 [59]此後,仍有好些教會領袖(例如 Württemberg 的主教 Wurm )去信政府,表達他們對安樂死計劃的懷疑和不滿;但他們得到的,都一概是官方式的答覆。[60]

認信教會對安樂死的猶疑、被動態度,不但未能及時阻止安樂死的蔓延,且令政府在施行安樂死時提高警覺。直至1940年10月,認信教會在 Leipzig 會議上,才正視安樂死事件的嚴重性,可惜一切來得太遲。截至1940年底,全國已有三萬五千多名病人,被逼接受了安樂死。 Menninghüffen 的牧師 Ernest Wilm 立即公開痛斥教會在安樂死事件上的沉默:「你們知道,卻閉口不言」。[61]值得一提的是,當時在認信教會中仍有個別「激進派」的牧師(包括 Wilm ),敢於公開抗議政府以安樂死為屠殺病人的借口;他們結果被「秘密警察」拘捕,送往集中營去。[62]

直至1941年8月,一位耿直的天主教主教 Clemens Graf von Galem ,在教堂公開宣講政府的安樂死計劃,並按「刑事法第211條」控告納粹政府屠殺病人。[63]他的講章被廣泛印發,引起全國內外關注,逼使希特拉「書面上」立法停止安樂死計劃。但事實上,安樂死依然存在。納粹政府只不過改變了施行安樂死的形式,延長病人的死亡時間而已。據統計,當時每天仍有一萬多人被逼接受安樂死;而1942年,安樂死的病人還有三萬多名。故此,安樂死的大屠殺行動,實際要等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才真正告一段落。[64]

對於「安樂死」這個道德問題,許多認信教會領袖的態度保持被動。他們認為「為免更多病人受害,最好的方法是不要惹怒政府」。[65]1943年10月的第十二次會議上,認信教會終於正式公開譴責政府的安樂死措施,是草菅人命的行為;並且為過去教會的沉默而公開悔罪。[66]然而,數以十萬計的無辜生命經已斷送,試問又怎能挽回呢?

2.猶太人大逼害

i.「反閃族」( anti-Semitics )情緒高漲

二十年代開始,德國境內的猶太人,掌握了德國的商業經濟命脈。面對當時政治衰弱、社會經濟不穩,德國人民紛紛遷怒於猶太人,指摘他們操控了德國的社會經濟;社會上蘊釀著一股「反閃族」的民族情緒。受「基督教與猶太教對立」的宗教思想影響,不少認信教會牧師及信徒,在宗教上也認同「反閃族主義」。因此,在希特拉積極推行各項「反猶太人」的高壓政策時,大部分認信教會的立場一直曖昧──既沒有公開抗議,也沒有向受害者施以援手。

ii.認信教會的反應

納粹統治期間,立法通過的種族條例共有二千多條,其中不少是針對教會內的猶太基督徒的。例如在1933年「亞利安條款」實施後,所有帶猶太血統的人,都被定為「非亞利安」人,被政府褫奪公民權;許多帶猶太血統的牧師被教會革職,受影響的猶太基督徒更高達五十萬人。 [67]後來,納粹政府又立例禁止教會為猶太人施洗,1941年更禁止基督徒與猶太人接觸。

1935至1936年間,納粹政府對猶太人的逼害愈見增加;然而,絕大多數的認信教會,對政府的反猶太人政策,態度一直保持中立、沉默。例如1935年, Bavarian 的主教 Meiser 便警告,「不要把猶太人的問題,列入認信教會的會議議程中」。[68]當時教會領袖的沉默,引起不少信徒不滿。例如1935年,柏林教區的職員 Marga Meusel 寫信控訴認信教會對猶太人的問題坐視不理;可惜,當時教會內的「中立」聲音太多, Meusel 的言論,得不到教會領袖支持。[69]

面對政治與信仰立場的種種衝突,例如在教會應否接納猶太基督徒的問題上,認信教會大部分領袖都沒有表明立場,反把責任推在地區教會身上,由他們自行決定接受猶太基督徒與否。因此,當時好些抗議宣言,都是來自個別地區教會的。例如1942年9月, Brandenburg 地區教會聲明:「驅逐非亞利安裔基督徒離開教會,就是違背聖經教義及教會的認信宣言。」 [70]

1938年11月9日晚,「反閃族」情緒高漲的德國群眾,在納粹政府的煽動下,肆意打破猶太人的住家、商店、會堂的門窗,並以殘暴對待猶太人;然而,警察則只站在一旁觀看。其後,二萬名猶太人(當中包括四位牧師)被拘捕、送往集中營。這次暴動事件,充分揭示納粹政府對猶太人的大規模逼害。然而,許多認信教會領袖,對於這次事件仍抱中立態度;例如「不動教會」的 Wurm 曾去信政府提出抗議,但信中卻表明:「對於政府視猶太教為威脅而加以打擊,本人沒有意見。」 [71]至於少數敢於指摘政府暴行的牧師,則遭受嚴重逼害。例如 Württemberg 的牧師 Julius von Jan 在講道中指摘納粹黨員的暴行,結果事後被一群暴徒襲擊,後來還被捕下獄。[72]

iii.個別的「地下」英雄

當大部分教會領袖保持沉默之際,幸而還有個別教區的牧師和基督徒(主要在柏林)敢於伸張正義,站出來向納粹政府反抗,私底下向猶太人施以援手。

1938年9月,在柏林成立的「格魯伯辦公室」( Grüber Office )便是其中一個營救受壓逼猶太人的「非法」組織。[73]他們主要工作是協助猶太人離開德國;[74]後來政府限制猶太人出境,[75]「格魯伯辦公室」便開始為猶太人偽造護照、糧食劵等,又替他們安排匿藏地方,為猶太兒童設立「家庭學校」。1940年12月,「格魯伯辦公室」被「秘密警察」查封,格魯伯牧師及其他同工被送往集中營。[76]

當時還有其他的地下組織,如「 Kaufmann Group 」[77]及 Württemberg 的「協會」( “Society” )[78],秘密為猶太人偽造身份文件、護照及糧食劵等,並收集「多產婦女勳章」[79],派發予有需要的猶太人。此外,還有好些熱心的認信基督徒,為猶太人舉辦「入集中營前的預備班」。他們以「查經小組」為名,在猶太人家中聚會,一方面訓練他們在集中營裡佈道、主領聖餐;同時又一起禱告、讀經,藉此分擔他們所受的痛苦,讓他們得著一點安慰。[80]納粹政府逼害猶太人期間,這類救援猶太人的地下組織此起彼落;可惜到最後,這些組織都難逃被「秘密警察」查封的厄運,許多組織成員更被送往集中營去。[81]

在納粹德國下,死於集中營的猶太人數以百萬計。此外,在惶恐戰慄、孤立無援的困境下,自行了結生命的猶太人,數目更是多不勝數。 [82]面對納粹政府對猶太人的重重逼害,正如 Kaufmann 所說:「難道我們可以繼續視若無睹地生活下去嗎?」[83]1943年10月,認信教會的領袖終於在會議上,對納粹政府屠殺猶太人的暴行作出公開指摘。[84]

3.第二次世界大戰

i.〈效忠宣言〉的矛盾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大量認信教會牧師及信徒被徵入伍。許多被「秘密警察」逮捕的「非法牧師」被送到前線抗敵;例如1941年夏天,300個 Rhineland 教區的「非法牧師」中,已有270個被押到前線去。[85]然而,也有好些牧師及信徒,是自願入伍的。他們一方面本著愛國情懷,盡上國家義務;同時亦希望藉著參軍,能重建自己在社會上的身份和地位。[86]

當時,許多參戰的牧師及信徒,都面對著愛國與信仰的矛盾。身為一個德國人,他們有責任效忠及保護國家;但作為一個基督徒,他們又不能順從地上不道德的權柄。而〈效忠宣言〉:「我謹向德國國家及德意志民族領袖( Führer )─希特拉盡忠及順服」,便更把問題的張力擴大。因為當一個認信基督徒宣告效忠希特拉,便是違背〈巴門宣言〉只效忠基督的承諾。儘管「激進派」反對,大部分「溫和派」的認信教會仍堅持〈效忠宣言〉只是一個表示愛國的宣言而已,與信仰毫無衝突。面對〈效忠宣言〉與〈巴門宣言〉的兩難抉擇,不少參戰的基督徒所持的立場是:「我們是為國家而戰,不是為希特拉而戰」。[87]

ii.戰爭:公義與不義

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初期,德人民族意識高漲。當時不少認信教會領袖,都提倡「為國家及領袖禱告」。[88]例如三位「不動教會」的領袖,曾發電報給希特拉表示:「我們願意為國家領袖、軍隊及所有效忠德國的人民,獻上最大的禱告力量」;1940年春,「臨時教會政府」也發表「公開禱文」( Public Prayer ),指引信徒「為國家元首、政府及士兵禱告」。 [89]此外,不少認信基督徒(包括一些反納粹的「激進派」信徒),本著愛國精神,也支持德國出戰。例如,當時被關在集中營的「激進派」領袖 Niemöller ,表示自己已作好準備,為德國海軍效力。[90]

雖然當時認信教會內,也有不少信徒反對希特拉的侵略行為;但他們都不敢公開承認德國發動的戰爭,是一場不義之戰。而認信教會的領袖,對於德國發動戰爭的公義與不義,也一直沒有表明立場。例如他們主張為國家及領袖禱告,但禱文中卻從不祈求德國勝利,也沒有表明德國出師有名。在民族情感與信仰道德的張力下,德國的開戰到底是「公義」還是「不義」,這個掙扎一直縈繞著每個德國認信基督徒的心。1939年秋,「激進派」的 Peter Brunner 及 P. Walter Spitta 分別發表文章,指出:「我們都不能絕對肯定,這是一場不義之戰;因此,基督徒理應服從政府的主權。」[91]

直至二次大戰後期,希特拉的侵略野心已原形畢露,加上德軍的敗勢漸現;認信教會內的反戰聲音相繼增加。1943年, Württemberg 的主教 Wurm 去信政府,譴責希特拉發動侵略戰爭,陷德國人民於不義與痛苦之中。[92]但與此同時,仍有一些「愛國」的教會領袖,繼續支持德國開戰。例如1944年,以 Hannover 主教 Marahrens 為首的教會領袖們,竟發電報給希特拉,表示支持德國侵略俄國。[93]由此可見,認信教會領袖對德國開戰的立場,仍然各有分歧。

但無論如何,隨著二次大戰漸入尾聲,德國敗局已定。德國認信教會最終痛定思痛,於1943年10月舉行的第十二次會議上,公開抗議希特拉發動不義之戰;同時又承認過去「認信教會」在一切「不義之事」上的沉默,並且為此悔罪。[94]這次會議,可算為納粹德國下的「認信教會」來個總結。

(七)總結及反省

回顧1933至1945年納粹德國下的認信教會。起初,一群為宗教自由、信仰真理而抗爭的基督徒,共同宣讀〈巴門宣言〉,承認耶穌基督乃教會獨一之主;並承諾在一切立場上,教會只能忠於基督,沒有任何妥協餘地。然而,當面對納粹政府的重重壓逼,許多認信教會領袖為了顧全教會與國家的關係,竟選擇向政府讓步、在政治上妥協;對於政府的「多行不義」、社會上的不道德現象,教會更是沉默不言。幸而,當時還有好些敢於伸張正義的認信基督徒,勇於跟政府對抗、救助受逼害的人;他們的正義行為,為認信教會的歷史添上一點光彩。

畢竟,宗教與政治、教會與國家,都是不能二分的。只要教會仍然置身於歷史中,它便有必要從時代的衝擊中,不斷確立自身的定位與角色。作為「時代的先知」,教會站在上帝與國家之間,是世上的光;對於國家政府的不義行為,教會怎能視若無睹?另一方面,教會作為「基督的代表」,是世上的鹽;面對社會上受害者的哀號,教會又豈可獨善其身呢?

然而,教會與國家之間的關係應如何平衡?教會要順服「地上的權柄」到哪一個程度?教會抗議政府的行動之合理性又應如何界定?這些都是歷久彌新的問題;也是當我們評價納粹德國下的「認信教會」之功過時,必先深思熟慮的問題。最後,筆者援引神學家潘霍華的一番話,也許藉此能給予我們對這個問題多一點啟發:

「教會是國家的中心,教會也是國家(與上帝之間)的界線……教會不管自己是處高貴還是處卑賤,都應當一如既往地只仰望降卑的基督……教會只有在謙卑地自己認罪,請求饒恕並承認上主的時候,她所行的方稱良善。教會必須每天從基督那裡領會上帝的旨意,她能領受上帝的旨意,全靠已然成為人的、降卑的和升高者的今在。」 [95]

 


  1. Victoria J. 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Protestant Protest Against Hitler (New York: Oxford Univ Press, 1992), 30.〔返回〕
  2. Douglas S. Bax, “The Barmen Theological Declaration: Its Historical Background,” Journal of Theology for Southern Africa 47:1 (June 1984), 13.〔返回〕
  3. 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Protestant Protest Against Hitler, 32.〔返回〕
  4. 格 Klaus Scholder, A Requiem for Hitler and Other New Perspectives on the German Church Struggle (London: SCM Press/ Philadelphia: Trinity Press International, 1989), 98.〔返回〕
  5. 參James H. Nichols, History of Christianity 1650-1950 (New York: Ronald Press, 1956), 386;Bax, “The Barmen Theological Declaration: Its Historical Background,” 15;Scholder, A Requiem for Hitler and Other New Perspectives on the German Church Struggle, 100。〔返回〕
  6. 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Protestant Protest Against Hitler, 33-34.〔返回〕
  7. Kenneth C. Barnes, “Protestant Social Thought and the Nazi State, 1933-1937,” Journal of Church and State 29 (1987):47.〔返回〕
  8. Bax, “The Barmen Theological Declaration: Its Historical Background,” 14.〔返回〕
  9. 因大部分出席會議的人,皆穿著褐色納粹制服而得名。參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Protestant Protest Against Hitler, 34。〔返回〕
  10. Scholder, A Requiem for Hitler and Other New Perspectives on the German Church Struggle, 101.〔返回〕
  11. 參Bax, “The Barmen Theological Declaration: Its Historical Background,” 18-19; 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Protestant Protest Against Hitler, 35。〔返回〕
  12. Bax, “The Barmen Theological Declaration: Its Historical Background,” 15-16.〔返回〕
  13. 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Protestant Protest Against Hitler, 48.〔返回〕
  14. Bax, “The Barmen Theological Declaration: Its Historical Background,” 18.〔返回〕
  15. 她們被稱為「不動教會」(intact church)。另參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Protestant Protest Against Hitler, 48。〔返回〕
  16. 包括路德宗、改革宗及聯合派等的「德國福音教會」。參Peter Matheson, The Third Reich and the Christian Churches (Edinburgh: T&T Clark, 1981), 46。〔返回〕
  17. Bax, “The Barmen Theological Declaration: Its Historical Background,” 19-20.〔返回〕
  18. 參Matheson, The Third Reich and the Christian Churches, 45-47;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Protestant Protest Against Hitler, 54;及Robert M. Brown, “1984: Orwell and Barmen,” Christian Century 101(August 1984): 770-71。〔返回〕
  19. 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Protestant Protest Against Hitler, 56.〔返回〕
  20. Klaus Scholder, “The Churches and the Third Reich,” The Year of Disillusionment: 1934 Barmen and Rome, Vol.2 (London: SCM Press), 22.〔返回〕
  21. 隨著納粹政權日趨穩固,「德國基督教」已失去利用價值,希特拉遂表明不再插手德國教會事務;而Jäger因拘捕兩名路德宗主教的事件驚動外國干預,也要引咎辭職。「德國基督教」失去納粹政府的重大靠山,Müller的國家主教地位遂變得有名無實。參上文,頁64-65。〔返回〕
  22. 三間路德宗的「不動教會」,就是指先前脫離國家教會管制的Hannover、Württemberg及Bavaria教會。〔返回〕
  23. 參Scholder, A Requiem for Hitler and Other New Perspectives on the German Church Struggle, 106;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Protestant Protest Against Hitler, 49-50, 70;Glenn T. Miller, The Modern Church: From the Dawn of the Reformation to the Eve of the Third Millennium (Nashville: Abingdon Press, 1997), 267-68;及Donald D. Wall, “The Confessing Church and the Second World War,” Journal of Church and State 23 (1981):16-17.〔返回〕
  24. 轉引自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Protestant Protest Against Hitler, 63。〔返回〕
  25. 1933年12月,政府下令教會停止一切青少年聚會,並轉送他們參加納粹青少年組織;1934年1月,Jäger頒布「關於恢復德國福音教會的秩序條文」,藉此加強政府對教會的控制。詳參上書,頁50。〔返回〕
  26. “Hitler Receives the Protestant Church Leaders, 25 January 1934,” The Third Reich and the Christian Churches, ed. Peter Matheson.(Edinburgh: T.&T. Clark, 1981), 42-44.〔返回〕
  27. 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Protestant Protest Against Hitler, 51-52.〔返回〕
  28. 同上書,頁57。〔返回〕
  29. 或稱 “the Reich Council of Brethren”,見Scholder, A Requiem for Hitler and Other New Perspectives on the German Church Struggle, 106。〔返回〕
  30. 同上書,頁104-106。〔返回〕
  31. 從此,「臨時教會政府」便完全落入「激進派」認信教會手中。參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Protestant Protest Against Hitler, 69。〔返回〕
  32. Wall, “The Confessing Church and the Second World War,” 17.〔返回〕
  33. 同上文,頁19;Matheson, ed. The Third Reich and the Christian Churches, 76-79;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Protestant Protest Against Hitler, 89-90。〔返回〕
  34. 直至1941年二次大戰期間,「不動教會」的主教Wurm才呼籲認信教會必須團結一致。結果「溫和派」及「激進派」的代表─路德宗及弟兄會(Councils of Brethren),在1943年的會議上,共同制訂十三條「教會任務與服侍聲明」(Task and Service of the Church),始標誌認信教會團結抗敵。參Scholder, A Requiem for Hitler and Other New Perspectives on the German Church Struggle, 120-21。〔返回〕
  35. 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Protestant Protest Against Hitler, 69.〔返回〕
  36. 即使「激進派」的領袖Niemöller,也曾表明「牧師緊急聯盟」僅在宗教立場上進行反抗,當中並無涉及任何政治動機。參上文,頁57。〔返回〕
  37. Brown: “1984: Orwell and Barmen,” 771.〔返回〕
  38. 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Protestant Protest Against Hitler, 56-57.〔返回〕
  39. 同上書,頁63-64,77-78。〔返回〕
  40. 摘自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Reflecting on Germany’s Confessing Church,” 514。〔返回〕
  41. 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Protestant Protest Against Hitler, 78-80.〔返回〕
  42. 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Reflecting on Germany’s Confessing Church,” 516.〔返回〕
  43. “The Gestapo and the Churches, 12 November 1934 & 6 May 1935,.” Matheson, ed. The Third Reich and the Christian Churches, 51-52.〔返回〕
  44. 轉引自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Protestant Protest Against Hitler, 63-64。〔返回〕
  45. 同上書,頁85。〔返回〕
  46. 同上文,頁80。〔返回〕
  47. “Protest of the Provisional Leadership to Hitler, 28 May 1936,” Matheson, ed. The Third Reich and the Christian Churches, 58-62;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Reflecting on Germany’s Confessing Church,” 515-16;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Protestant Protest Against Hitler, 83-85. 〔返回〕
  48. 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Protestant Protest Against Hitler, 87.〔返回〕
  49. 1935年10月,一名年輕的認信教會牧師被納粹黨員毆打,警察卻沒有拘捕那班暴徒。同上書,頁82-83。〔返回〕
  50. 同上書,頁93。〔返回〕
  51. 同上書,頁99。〔返回〕
  52. 「次等」國民,指一切先天缺陷的人,包括癲癇、聾啞、弱能等。同上書,頁105。〔返回〕
  53. 同上書,頁104-105。 〔返回〕
  54. 同上書,頁106。〔返回〕
  55. Matheson, ed., The Third Reich and the Christian Churches, 85-86.〔返回〕
  56. 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Protestant Protest Against Hitler, 106-107.〔返回〕
  57. Scholder, A Requiem for Hitler and Other New Perspectives on the German Church Struggle, 118.〔返回〕
  58. 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Protestant Protest Against Hitler, 110-14。〔返回〕
  59. Matheson, ed.,. The Third Reich and the Christian Churches, 84-88.〔返回〕
  60. 官員為要隱瞞希特拉乃安樂死計劃之幕後主腦,都一致以「軍事機密」為理由,委婉回覆。見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Protestant Protest Against Hitler, 114。〔返回〕
  61. 轉引自上書,頁119。〔返回〕
  62. 同上書,頁114-16,179。〔返回〕
  63. Scholder, A Requiem for Hitler and Other New Perspectives on the German Church Struggle, 119.〔返回〕
  64. 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Protestant Protest Against Hitler, 117-21.〔返回〕
  65. 同上書,頁119。〔返回〕
  66. Matheson, ed., “The Final Solution, 17 October 1943,” The Third Reich and the Christian Churches, 98-99及Wall, “The Confessing Church and the Second World War,” 29-31。〔返回〕
  67. 1935年通過的Nuremberg Law,更把「非亞利安」人劃分為「純猶太人」、「半猶太人」及「四分之一猶太人」,受牽連的人數隨即迅速上升。據統計,1933年的「純猶太人」約五十多萬、「半猶太人」有廿萬、「四分之一猶太人」有十萬。參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Protestant Protest Against Hitler, 127-28。〔返回〕
  68. 轉引自上書,頁129。〔返回〕
  69. 同上書,頁130。〔返回〕
  70. “The Jewish Christian,” 見Matheson, ed. The Third Reich and the Christian Churches, 82-83.〔返回〕
  71. 轉引自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Protestant Protest Against Hitler, 142。〔返回〕
  72. 同上書。〔返回〕
  73. 「格魯伯辦公室」在柏林約有35名同工,另有26名支援員分佈全國。參上文,頁145。
    〔返回〕
  74. 截至1939年8月,「格魯伯辦公室」合共協助了一千多位猶太人離開德國。同上書。〔返回〕
  75. 參Werner Weinberg, “Why I Did Not Leave Nazi Germany in Time,” Christian Century 99 (April 1982): 480-81。〔返回〕
  76. 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Protestant Protest Against Hitler, 144-146.〔返回〕
  77. 得到卡爾.巴特在國外的經濟支持,Franz Kaufmann 遂與Helene Jacobs及Gertrud Staewen等,共同組織救援猶太人的地下網絡。參上書,頁150。〔返回〕
  78. 這是由一班Württemberg的牧師自行組織的支援猶太人團體。參上書,頁149-50。〔返回〕
  79. 「多產婦女勳章」是納粹政府頒發給多產的亞利安婦女,以表揚她們為國家生育優秀的亞利安後代;因此,這是榮譽的象徵。參上書,頁76。 〔返回〕
  80. 同上書,頁146-48。〔返回〕
  81. Scholder, A Requiem for Hitler and Other New Perspectives on the German Church Struggle, 119.〔返回〕
  82. 據Jochen Klepper憶述,單在1942年的柏林,平均每天有20至30名猶太人,因孤立無援而自殺。轉引自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Protestant Protest Against Hitler, 142.〔返回〕
  83. 轉引自上書,頁154。〔返回〕
  84. Matheson, ed., “The Final Solution, 17 October 1943,” The Third Reich and the Christian Churches, 98-99;及Wall, “The Confessing Church and the Second World War,” 29-31。〔返回〕
  85. 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Protestant Protest Against Hitler, 95.〔返回〕
  86. 這是因為認信教會一直被政府定為「非法」組織;信徒被褫奪公權之外,還受盡社會歧視、欺壓。參Wall, “The Confessing Church and the Second World War,” 22。〔返回〕
  87. 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Protestant Protest Against Hitler, 156-57.〔返回〕
  88. 參“The Outbreak of War, 2 September 1939,” Matheson, ed., The Third Reich and the Christian Churches, 83-84。〔返回〕
  89. 轉引自Wall, “The Confessing Church and the Second World War,” 20、24。〔返回〕
  90. Scholder, A Requiem for Hitler and Other New Perspectives on the German Church Struggle, 117.〔返回〕
  91. Wall, “The Confessing Church and the Second World War,” 21-22.〔返回〕
  92. 參“War Atrocities, 28 January 1943,” 見Matheson, ed., The Third Reich and the Christian Churches, 97-98。〔返回〕
  93. Barnett, For the Soul of the People: Protestant Protest Against Hitler, 172-73;Scholder, A Requiem for Hitler and Other New Perspectives on the German Church Struggle, 117.〔返回〕
  94. Wall, “The Confessing Church and the Second World War,” 29-31; Matheson, ed. “The Final Solution, 17 October 1943,”The Third Reich and the Christian Churches, 98-99.〔返回〕
  95. 朋霍費爾〔D. Bonhoeffer〕:《第一亞當與第二亞當》,王彤、朱雁冰譯(香港:道風,2001),頁49、107。〔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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