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神學與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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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聲明
從聖經神學的發展歷史中,我們可以看見聖經神學一直掙扎的問題:甚麼才是聖經作者本身要傳遞的信息,這事實上也就是所有服膺在神主權下的人閱讀聖經時所要追尋的。
多次多方
既說要追尋聖經作者本身要傳遞的信息,自然必須按聖經作者本身寫作的模式去探索其重點和信息所在。著名的舊約學者 John
Goldingay 曾引用希伯來書一章1節的「神既在古時藉着眾先知多次多方地曉諭列祖」,指出神在聖經中用了不同的方式去啟示祂自己,詮釋聖經也應按照不同的經文採取不同的方法。
[1]例如舊約中的路得記,書中描述一位名叫路得的摩押(死海以東一個古國)寡婦,怎樣跟她猶太裔的家婆返回猶大,怎樣在照顧家婆時意外遇到一位有錢、有名望、人品又好的男子波阿斯,最後二人終成眷屬,大團圓結局。這是一個美麗的故事,但比它更美麗的愛情故事比比皆是,為何它會被列入聖經中?對我們今日生活在香港的基督徒,這卷書又有甚麼意義呢?這也是聖經神學所要掙扎的問題之一。但如果我們按路得記本身的結構去尋索,就可以找到這些問題的答案。
路得記有非常對稱的結構,全書可分為七段:(一)一章1-5節、(二)一章6-22節、(三)二章1-23節、(四)三章1-18節、(五)四章1-12節、(六)四章13-17節,和(七)四章18-22節。從內容、主題、用字及其他文學手法分析:(一)和(六)是對稱的,(二)和(五)是對稱的,(三)和(四)是對稱的。這個結構一方面突出了(七)這附錄的地位,另一方面也突出了二章19-23節這個故事的轉捩點。不幸地,這類文學結構很難在翻譯上表達出來,而事實上,在最重要的一節中,《和合本》的翻譯也有問題。
路得記二章20節,《和合本》譯為「願那人蒙耶和華賜福,因為他不斷地恩待活人死人」的一句中,《和合本》將原文一個代詞理解為「因為」,令其後的「他」指向波阿斯。但這代詞在上下文中最合理的理解是指前面緊接(在原文中)的「耶和華」,全句應譯成:「拿俄米對媳婦說:『願耶和華賜福給他。耶和華的信實慈愛沒有離開活著或死去的人!』」拿俄米明顯認識波阿斯這個人,她體會到路得來到他的田不是偶然的,而是耶和華神的安排。拿俄米起先是埋怨神的(一13、20-21),後來,路得遇到波阿斯,拿俄米從這件事體會到耶和華沒有離棄她,所以路得記整個故事的核心就繫在拿俄米的這番體會上面。
從人的看顧中看見神的眷顧正是路得記的主要信息,作者在二章12節和三章9節這兩節位於對稱段落的經文中,用了一個語帶雙關的字詞去表達這個信息。在二章12節波阿斯對路得說:「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當中的「翅膀」一詞在三章9節再次出現,但這次要譯作「衣襟」:「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換句話說,路得所投靠的耶和華的「翅膀」,表現於波阿斯的「衣襟」上。路得當時應該不知道這意思,是後來記錄這件事的作者,刻意在兩處對稱的經文中用上相同的字眼,去表達背後的思想:在波阿斯對路得的照顧背後,實際上是耶和華神的眷顧。不幸地,這個文學手法也難以在譯本中表達出來。但當我們知道原文這種文學手法所要帶出的信息後,又是否容許我們有足夠彈性,用漢語本身的文學手法去表達相應的重點?
[2]
路得記的文化背景固然與我們今日非常不同,例如娶寡婦為過世的丈夫立後,是當日以色列人在他們的特殊處境中的做法,與今日的教會無關。聖經亦沒有教導我們在所有偶然發生的事情裏尋找神的手。但當我們按這卷書本身的結構掌握了它的重點:神的作為可以透過人去表達,而在人的愛中可以看見神的愛;這樣,人的同在表達了神的同在。實際上,這對今日基督徒面對困境和教會的事工均起著重要的指導作用。這就提醒我們不能單單看它為一個愛情故事,更不能如加拿大一位為同性戀者主持「婚禮」的牧師一樣,將書中路得和拿俄米的關係解釋為聖經中對同性戀的認可!
聖經不是每卷書均以對稱的結構去表達信息所在的, [3]但我們仍須按個別的寫作手法去探索其中心信息。就以約翰福音為例,這卷福音書和其他三卷稱為「對觀福音」的福音書在架構和用字上有著非常顯著的不同,令許多尊重聖經的信徒感到尷尬。
[4]自公元150年的護教者他提安( Tatian
)開始,就不斷有人提供《四福音合參》,嘗試調節四福音的差異。但問題並非出自福音書本身,只是我們對它們的了解不足。例如,許多人用今日寫「歷史」或「人物生平」的方式去看福音書的記載,以為每本福音書均是按時間和地理次序的,所以,福音書的記載若出現時間次序的不同,要麼就坦承有某一位、某二位甚至三位福音書作者出錯,要麼就調節其中的差異。布特曼(
Bultmann )就認為,在約翰福音的「原稿」中,今日我們所說的第六章應緊接第四章,因為這兩章經文的地理背景都是加利利,而第五、第七、第九和第十章的背景是在耶路撒冷。但這個觀點並沒有任何實質證據支持,只是人用自己的觀點硬套入一個完全不同的文化、不同的表達中。正如孫寶玲博士在其《約翰福音:文學註釋》中指出:「約翰以獨立敘事配合猶太人的節期背景,是要表達福音書的主題並不是從時序或地理的角度着眼」。
[5]而四卷福音書的「不同」恰恰反映出四位作者對耶穌生平的詮釋和側重點的不同。但我們必須明白,這並不表示這四個不同的記載並不反映「歷史上的耶穌」,各人只是按自己群體的傳統去塑造自己心目中的耶穌。耶穌基督之偉大和重要,又豈是一個角度可以完全描寫得透徹?以四卷福音書去描述耶穌基督,這是神的智慧!正如
R. T. France ( Ladd, A 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 , 1993,
213)所言,真正的「和諧」( harmony )是容讓「四部」去奏出各自的一部,要求「四部」奏出同樣的音符不是「和諧」,而是「單聲」,甚至「單調」。所以,我們必須從作者的角度去看,才能正確掌握書中的重點,而不是將今日的問題投射進去。
以約翰福音為例,書中沒有路得記那種對稱的結構,但只要細心一讀,就可以發現書中每一個主要段落均環繞著耶穌的身分(見一34、一49、三31、六41-42、八23、八25、八57-59、九29、十三3、十八36、十九7-9等經文)來建構。可以說約翰一章1-18節是整卷約翰福音所要證立的題旨,也可以說是整卷約翰福音的結論!從一章1節起到二十章28節多馬承認這位以肉身出現的耶穌是神為止,約翰福音中就著這個主題作了多方面的闡釋。在約翰福音中,猶太人對耶穌最大的質疑正是下面這一點:
五18:「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神為他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
十33 「猶太人回答說:『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是為你說僭妄的話;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神。』」
所以,任何對約翰福音的研究,若不能讓我們看見耶穌基督的神性,則肯定脫離了約翰的原意。約翰福音的編排和選材(見二十30-31),既然是要證明耶穌的身分,這亦應該成為我們解釋書中細節的重要指引。
掌握中心
除每卷書本身的中心信息外,聖經神學的發展史中亦告訴我們,聖經神學掙扎的另一個問題是:聖經結集了數十位不同時代、不同背景、不同個性的人為不同需要而寫的作品,如何可以有一個統一的信息?如果有,這個信息又是甚麼?正如〈淺談「聖經神學」的發展史〉中提到,相信聖經有一個統一的信息最終是建基在一個信念上:「如果聖經真正來說的確只有神一位作者,而神的啟示是要顯明神在人類歷史中的救贖計劃,那麼神的啟示必須有一個統一的指向」,但也有一些客觀的準則可以幫助我們去決定。如果真有這個統一的信息,那麼它必須來自聖經本身,亦是聖經每一個主要部分的主要信息。
到目前為止,最多人接受和談論的這樣一個中心信息是「約」,就連我們的聖經也分為舊約和新約呢。「約」是神應許要揀選以色列人成為自己的子民,但「約」只是一種「手段」、一種「方法」,而不是目的。我們需要問:神與以色列人立約要達到甚麼目的?所以,在舊約中有許多經卷與「約」的觀念完全沒有關係,例如約伯記、傳道書和箴言等智慧書;而新約除了耶穌基督在設立聖餐時提到「約」外,只有在希伯來書提到「約」。所以「約」並不能涵蓋整本聖經。
筆者相信這個中心信息應該在神救贖的目的中去尋找,因為這正是神的啟示所要指向的。筆者在〈舊約中的「神同在」〉[6]一文中曾指出,出埃及記十五章的「摩西之歌」清楚表明,神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目的,是要以色列人進入祂的同在中。
[7]事實上,這也是人類歷史最終的歸宿。啟示錄二十一章告訴我們,歷史終局所引向的新天新地,當中最大的特色正是神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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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啟二十一3﹚ |
我們不能在這裏對這個主題作詳細解釋,[8]但我們若能準確掌握聖經本身的主題和重點,就可以幫助我們正確理解經文,避免偏執和走冤枉路。就以出埃及的事件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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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之目的不在於「解放受欺壓的奴隸」,也不在於定居迦南,而在於讓以色列「定居」在耶和華這位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的同在中。迦南地這主題在舊約中確實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但我們必須注意,佔領迦南並不是「目的」,而是達成目的之「途徑」:以色列人需要一個地方去與神同在,正如我們將會在以西結書看到,舊約中也意識到這個「地方」不必是迦南地或者耶路撒冷。惟有從這個角度去看,我們才能理解為何「地」這個舊約如此重要的主題在新約中突然消失。[9] |
今日中東的問題根源也許就在對神心意的一個錯誤理解。正確掌握聖經的神學,也許能叫我們不再堅持聖殿和獻祭禮儀必須在末日重建,也可令我們知道摩西五經中一大堆針對巴勒斯坦農業社會的律法,對生活在現代都市的基督徒有甚麼意義。
但既然學者們對聖經神學的本質、範圍、目的或方法均沒有一致的看法,讀者們又如何能去建立一個聖經神學?既然我們所關注的是聖經本身所要傳遞的信息,也許熟讀整本聖經(不是一些抽離上下文的金句),留意聖經本身的表達方式會是重要的第一步。
孫淑喜,「聖經神學與讀經」。轉載自漢語聖經協會,《讀經與譯經》,第11期,2003年11月。
- John Goldingay, Models for Interpretation
of Scripture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5), 1.〔返回〕
- 參本刊第8期(2003年5月)郭秀娟姊妹的〈期待一本嶄新的聖經中譯──從聖經文學的角度發出的呼聲〉和第10期(2003年9月)容靈的〈期待一本嶄新的聖經中譯──從文學創作和「歷史」的角度發出的呼聲〉兩文的討論。〔返回〕
- 另一卷有對稱結構的書卷是耶利米哀書,讀者只是留意一下書中每一章的節數,已經可以發現其特別之處。讀者亦可以到本會的網站(「網上聖經資源」一項內「專題文章」一欄)參考〈如何研讀舊約的歷史書卷〉一文。〔返回〕
- G. E. Ladd, A 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
rev. ed., ed. By D. A. Hagner with contributions by R. T.
France and D. Wenham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3), 213.〔返回〕
- 孫寶玲,《約翰福音:文學註釋》(香港:天道書樓,2001),頁79,註109。但他接著指出的「敘事出現不銜接的地理和時間的次序,正好說明耶穌的超逸」,卻有點過了火。〔返回〕
- 載於《神同在》,國際聖經百科全書11(香港:漢語聖經協會,2003),頁7-91。〔返回〕
- 同上註,頁15-19。〔返回〕
- 有關這主題在舊約方面的發展,請參看前註所提到的文章。〔返回〕
- 《神同在》,頁18-19。有關以西結書的解釋問題,讀者可參考本會網站上的專題文章〈如何研讀聖經的預言〉。〔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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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CR鳴謝漢語聖經協會及文章原作者允許在網上發表本文。節錄自孫淑喜,「聖經神學與讀經」。轉載自漢語聖經協會,《讀經與譯經》,第11期,200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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