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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主抑或舍伯拿,誰是勇士?


 

 

作者:蔡定邦(香港神學院聖經科專任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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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二十二章17節中,馬所拉文本的 的詩句結尾停頓格式〔 pausal form 〕,與 的意義和功能相同),學者因著其特別的位置而有不同的解釋,甚至對整節經文提出修改。例如將「勇士」理解成上主的同位語,變成「上主要像勇士用力拋擲〔和合本〕」。舊約學者 Godfrey R. Driver 還提出一個相當有趣的建議,他認為 實為 (「衣服」)之誤,動詞片語 是連續兩個相同字根的動詞及名詞,其字根,「拋擲」,可引伸為「抖動」,動詞 除了「包紮」的意思外,從亞拉伯文的相同字根可以得出另外一個意思:「抓住」、「捉拿」,引伸為「除蝨子」,所以整句句子可翻譯為:「耶和華要把你抖出,像抖動衣服以除去蝨子」。 [1]

其實,馬所拉文本的意思是可以理解的,上述的修改並不必要。整段經文從15到19節為先知以賽亞對希西家王室的總管舍伯拿所代表的主戰派的一個審判,我們將「勇士」看為對舍伯拿的一個諷刺的稱呼,先知宣告他們由於違抗上主的命令,竭力主張脫離亞述的統治而謀求獨立,將猶大帶到戰爭的邊緣,危害上帝子民的安全。所以他們將不得死在猶大,卻要埋葬於異地(18節)。至於「拋棄」、「纏裹」、「拋到」,則是對以色列人將要被擄去列國的命運的象徵用語。整段經文充滿挖苦的味道,以下便是筆者對18-19節一個翻譯的嘗試:

看吧!上主要用力拋棄你,勇士!
  將你緊緊纏裹,
把你結實地揉成一團,
  球一樣拋到寬闊之地。
你這主人家的羞辱啊!
  你將死在那裏,
  也將在那裏坐你榮耀的馬車。

從以上的例子可見,翻譯聖經除了顧及對原文字句的解釋是否準確外,還需對文法,上下文的意思,以至整段經文的弦外之音有充分的掌握,這才是「忠於原文」的意思。

原刊於《香港神學院院訊》第77期(2005年2-3月),「譯經隨筆」專欄

 

  1. 參 G.R. Driver, “Isaiah 1–39: Textual and Linguistic Problems,” Journal of Semitic Studies 13 (1968) 36-57, 48f.;另見NEB, REB根據這個修訂而作的翻譯。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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