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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等到結婚?對當代支持婚前性行為論據的評論
Why Wait Till Marriage?

 

 

作者: James F. Williams , 由 Jerry Soloman 修訂

譯者:羅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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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聲明


作者簡介

James F. Williams 是 Probe Ministries International 的創始人及主席。他持 Southern Methodist University 的文學士及 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 University 的神學碩士學位,並於 University of Texas at Dallas 的人文學院進修跨學科研究(博士候選人)。

過去 30 年, James F. Williams 曾探訪美國、加拿大及歐洲超過 140 間的大學,並於校園內授課及提供輔導。此外,他亦曾於美國、拉丁美洲及歐洲的聖經研究學院工作。

Jerry Soloman 是 Probe Ministries 的工場事工經理( field ministries manager )及“ Mind Games ”學院的聯絡員( Prep coordinator )。他於 Criswell College 以優異成績( summa cum laude )取得聖經科學士,後在同校以良好成績( cum laude )取得及歷史及神學碩士。他亦曾就讀於 University of North Texas, Canal Zone College 及 Lebanon Valley College, Pennsylvani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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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現今的文化中,一場嚴峻的道德戰爭正在進行,其中以今天美國人對性的態度及行為尤甚。一般的年青人在個人對性的標準及行為上面對很大的壓力。

一些必需的標準不能忽視,性的標準屬於其中一項,這是事實,亦是我們生活中基本的一環。正如其他人類的基本渴求一樣,我們不能忽視性的存在。

本文按著聖經的原則探討現代的性觀點。每個人都必須仔細考慮不同的性行為之含義,並理智地按基督教的因素選擇個人的性倫理,而非只考慮生理、情感或社會的因素。

性與愛

在檢視各種觀點之前,我們需要正視有形的性行為與無形的兩性關係之間存在的關係。

發生性行為是否真的代表做愛?現代的個案研究、心理學的啟發、教會的教導及聖經的概念對此問題的答案似乎都是否定的。正如心理分析學家 Erich Fromm 所言,「真正有建設性地愛一個人是要關懷他、對他的生命感到有責任及關注他全人的成長及發展,而不是只顧他的肉體可以做到甚麼。」(註一)

如果性只是關乎肉體,那麼自慰及其他自我滿足性慾的行為足以提供真正及完整的性滿足。然而,性不是這樣。正常性行為以外的其他選擇只帶來肉體上而不是情感上的滿足。有意義的性行為除了是兩性間肉體上的結合外,亦包括互相的關懷及親密關係。

每一個正常人都有肉身的性慾、知道與被知道的慾望及愛與被愛的慾望。這些慾望組成對真正的親密關係的追求;性行為只是我們經驗真正親密關係的其中一個元素。

最完滿的性關係包括兩人之間的互相溝通、了解、憐愛及信任,以及他們都願意向對方委身於一段長久的關係。這些元素愈多,他們的親密程度便愈深,彼此的關係亦愈有意義。隨著時間的過去,彼此的關係亦因為愈來愈「獨特」而更有價值。與不同的人發生性行為以求與多人親密,不但破壞與伴侶關係中已建立的價值,亦會將愛過分分散。

今天的年青人面對一個真正的挑戰。若你在下午 5 時會得到一個漢堡飽, 7 時半再得到一個魚柳飽,那麼有沒有一個充份的理由可令你放棄漢堡飽而等待魚柳飽?為何不能兩個都要?為何不能先吃漢堡飽,再吃魚柳飽?這正是支持婚外性行為的人的心態,然而,兩個都要,將來是需要承受代價的。太多漢堡飽會損害一個人的胃口,令他不再欣賞魚柳飽,甚至視魚柳飽為漢堡飽!

當代支持婚前性行為的論據

現在我們看看支持婚前或婚外性行為的論據。我們會扼要分析各論據,並探究它們背後的理念,讓你為你的將來選擇一條最好的道路。

生理的需要

或許支持婚前性行為最普遍的論據,是「性是人最基本的生理需要」。這論據早在聖經就已出現,保羅在哥林多前書 6 章 13 節說:「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哥林多的人使用生理需要的論據支持他們敗壞的道德觀,但保羅認為將這論據應用於性慾是有謬誤的。人要生存便不能沒有食物、空氣或水份,但可以沒有性。

大自然都支持這說法。首先,神為世界設立釋放性慾的機制:夢遺,或睡夢時因性興奮遺精;此外,大自然亦反對性濫交,這點從性病帶來愈來愈多的問題足可證明。

只與配偶發生性關係的夫婦不會受性病的威脅,由此可見,沒有婚外性行為絕對不會影響一個人的健康。社會學家 Robert Bell 笑言:「從來沒有男士因為女士不願跟他發生性關係而要留院。」(註二)

雖然人類與動物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動物的性生活與人類的卻十分不同。對人類而言,性的獨特之處是它不只為生育,而是超越這目的,性為人類帶來動物沒有的親密。人類與動物不盡相同。

數據的支持

第二個很普遍的論據,是「人人皆如是」。首先,我們要知道這論據本身已有錯誤。近期 (1991 年 ) 一個有關大學新生的調查發現,大約 2/3( 約 66.3%) 的男生及稍多於 1/3( 約 37.9%) 的女生贊成剛認識的人可發生性關係。(註三)這嚴謹的數據顯示,不是每一個人對性都那麼活躍。

此外,數據不能建立道德觀。難道一件事經常發生,或很多人相信就代表是正確的嗎?原始部落或會百分之百認為食人是正確的,但這就是正確的嗎?大部分人同意都可能是錯的。如果真是少數服從多數,那麼社會既定的標準,都會因為大多數人的忽發奇想或不同的意願而有所改變。在十九世紀初的美國,人們會認為奴隸制是正確,墮胎卻是錯誤; 但在另一代卻持相反觀點,就如今天一樣。

在學校及社會中,仍然有不少年青人選擇婚後才發生性行為,這些人身邊都不乏朋友。(註四)在這些對性生活的數據分析裡,每一個人仍需要決定他 / 她要站在甚麼位置。

愛的證明

第三個論據是「性行為提供愛的證明」,即是說,性能證明對方有多關心你。所以,有人會向抗拒性的伴侶施加壓力,要求對方證明他 / 她的關心。在這壓力之下,本來抗拒性的伴侶都會與對方發生性行為,期望能修補彼此的關係,而對方亦不會尋找其他不太抗拒的性伴侶。

其實,任何堅持以性證明愛的人都不是說:「我愛你」,而只是「我愛性」。真正的愛會關心伴侶的狀況,而不會將伴侶對性猶疑解釋為自私。此外,這等人會漸漸單以對性的反應作為向對方表示愛的模式,最終他 / 她會帶著某種扭曲的觀念進入婚姻,而且對與過往伴侶一起的回憶絕口不提。有些行為是無法彌補的,就如將已炒好的雞蛋回復原貌。炒好就是炒好,根本無法回復。

一個較宏觀的角度是,將性看為兩人關係中主要及重要的一環,而不是關係的全部。緊記這個原則能幫助受壓力的一方作出正確的選擇,擺脫以性證明愛的伴侶提出性行為的要求。

心理上的論據

這心理論據同樣十分普遍,而且與之前討論過的生理需要有緊密關係。問題是:「壓抑性慾對你來說是否不好?」

將性慾昇華,不讓它隨便得到滿足並不會影響健康。在昇華的過程中,性慾及破壞慾都會被不牽涉性及不具破壞力的目標取代。

然而,罪疚感與昇華不同,前者為人類的行為帶來破壞性的影響。罪疚感令人在心底裡憎惡自己、抑鬱、自我形象低落及身心疲累。此外,貞操不會帶來甚麼性問題,但得不到滿足的關係、罪疚感、對異性的敵意及低落的自我形象卻衍生不少性的問題。簡單而言,沒有傷口便沒有疤痕。

在這個著重享樂的社會,有些人不需甚麼原因,只是因為性為他們帶來歡樂便隨便發生性行為。正如車尾上的標語所言:「只要喜歡便去做吧!」然而,即時之快往往帶來永久的犧牲。

其實,性行為本身沒有保證甚麼歡樂。婚外的性行為通常都會帶來失望,因為過程會令人極度緊張及充滿罪疚感。害怕被人發現、倉促發生關係、缺乏溝通及委身等因素都會破壞性行為的樂趣。有時一人的歡樂正是別人的痛苦;沒有人希望或感到被利用。

瑪麗蓮夢露在千萬人的心目中是性的象徵。她說:「人們太想當然了,他們不但可以對朋友變得熱情,甚至突然過分熱情,期望以最少的付出得到最多的回報。」她感到被利用,死的時候孤獨的赤裸著身軀,旁邊有個盛載安眠藥的空樽及一個沒有聲音的電話。名利及歡樂是否值得?她明顯地不表認同。

經驗的論據

這論據強調,人願望不讓伴侶在結婚當晚知道自己對性毫無經驗,原因是人應該在婚前有足夠的性經驗,而不單是理論。然而,我們的身體只要有機會,便自然能與伴侶發生性行為。這不是說性愛技巧不能從經驗中改善,而是任何技巧都必需有起點。若在我們的腦海中,兩個從沒有性經驗的人在結婚當日首次洞房的影象只有趣怪而沒有欣羨,那麼每一個人甚至整個文化都會十分可悲。

值得強調的是,健康的性生活調節視乎溝通多於技巧。世界知名的性愛治療家 Masters and Johnson 指出:

一對夫婦上床前沒有好的關係,他們在床上也不會有任何享受。好的性愛技巧根本不能修補差劣的關係。(註五)

換言之,就婚後的性生活而言,一對願意彼此委身的夫婦,即使婚前沒有性經驗,都比性經驗豐富但關係膚淺的夫婦優勝。

適切的論據

以上論據的進一步推論是適切的論據,意思就如買鞋一樣,未試穿怎知適合?然而,腳的大小不會隨時改變,但人類的性器官卻有奇妙的適應力。女性的陰道能擴大至產下嬰兒及配合任何男性的性器官。故此,身體上的適切度達 99% ,餘下的 1% 亦能透過醫學援助補足。

更重要的不是身體上是否適切,而是性格上能否互補不足。年青人在性行為上遇到阻礙通常與心理因素有關。建立愛的橋樑,互相關心肉身以外的事,是引向永久蜜月期的不二法門。

避孕的論據

此論據排除性行為會導致懷孕的可能性,其意義是向那些對懷孕有恐懼的人在亮起綠燈。其實那道光最多是淺綠色,甚至可能是黃色。事實上,性病以及懷孕的可能性始終存在。

除了避孕的問題以外,將會生下來的嬰孩也是問題之一,私生子在社會裡沒有甚麼選擇。試問我們有沒有權利剝削孩子渴求生命、穩固的家庭結構及愛護他們的父母的機會?這些都是他們的基本需要。很諷刺的,即使受嚴重虐打的孩子都寧願選擇與施虐的父母一起,可見父母關愛及家庭穩固對孩子是何等的珍貴。

因此,男女之間的性關係並不完全是他們的私事,雙方必需面對性行為帶來的後果。與伴侶發生性行為之前必需三思道德問題,絕不能於不良後果出現後才反思。

婚姻的論據

這或許是在基督徒圈子對婚前性行為最重要的論據,很多人都會說:「我們彼此相愛,而且還打算結婚,這還等甚麼?」

Howard Hendricks 博士是研究家庭學的權威人物,他認為保障婚姻的最好方法是踏進婚姻。(註七)婚前性行為令雙方失去尊重及愛意,反而產生罪疚感及不滿足。雙方若能於婚前適當抑制自己,將為婚後關係加添剌激,令蜜月期更特別,而不是已固模式的延續。有些情侶看不見公開表示願意結婚的價值,或認為婚禮只不過等同遵守教條。這些不願結婚而只追求隱藏的關係的人,或許是在表達他們對伴侶的委身(或缺乏委身),但他們有否真正期望手牽手舉行婚禮?

當代研究顯示婚姻論據並不可取。在 100 對同居的情侶中, 40 對在結婚前已分手;而在另外 60 對結婚的夫婦中, 45 對會離婚。因此, 100 對中只有 15 對能維持長久的婚姻。可見,同居有兩大負面影響:它大大減低結婚的人數,並嚴重加劇同居者的離婚率。(註八)

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 7:36-37 所言,已訂婚的情侶應控制他們的性慾,或結婚,性行為亦不宜在他們中間發生。他們要在控制情緒與婚姻之間作出取捨。

結論

我們已探討支持婚前性行為的主要論據,然而,若這就是婚外性行為最強的論據,那麼對支持這議題仍是脆弱的。經過簡略的探討,當代的性觀念似乎把我們帶往死胡同。

若性行為能在長久的愛護及關懷中發揮更大的意義,我們有理由及責任限制性行為。從這層面出發,我們不應覺得貞操是越快失去越好,反之應視之為禮物,留給特別及獨一的那位。

聖經將性建基於婚姻的忠誠及穩固之內,可謂有史以來最負責任的做法。你大可對婚內的性行為義無反顧,因這就是保障人類、道德及基督徒價值最好的標準。

本文的讀者或已有婚外性行為的經驗,但以上的資料絕不是意圖對任何人作出譴責或加諸罪疚感。我們要帶出一個好消息,耶穌基督的來臨是要赦免我們的罪,包括從性或其他方面而生的罪。昨天、今天及明天都不會改變的耶穌願意寬恕我們的罪。問題是,我們將來應作甚麼?基督已寬恕我們過去的罪,但衪仍期望我們對衪的教導作出回應。期望本文能讓讀者對性的決定和未來的性行為有更堅固的信念,正如古語所言:「今天是你們餘下生命中第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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