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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进化论

 

作者:叶智仁 (C. Toby YIP)

PhD candidate, School of Communication,
Simon Fraser University, Vancouver, Canada
 
本文所属范畴: 基督教与人文科学/ 护教学/ 创造与进化
Keywords: 进化论, 哲学自然主义(philosophical naturalism),
知识政治 (knowledge 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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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先把进化论看为一个对基督教信仰产生冲击的论述, 并尝试以浅易明白的方式把它定义清楚, 跟着勾画出处理这项挑战的进路, 和当中会遇上的困难。本文以回应哲学自然主义(philosophical naturalism)作为护教进路的根本。


进化论对基督教信仰的冲击是它告诉大家生命的起源及各种不同种类的动植物之产生及繁衍是一个无须或没有神 (超自然的创造者) 参与的自然选择过程(natural selection),其背后的力量是纯物质性的基因随机突变 (gene random mutation),一切没有目的,没有安排,没有智能者匠心设计的,或者用牛津大学动物学家Richard Dawkins (1986) 的比喻,如果自然选择的结果,让我们误以为世界上有一位不可思议的设计师,大自然自身就是那个「盲目造表匠」(blind watch-maker)。

因此,对进化论者来说,物质世界是自足的。有位格的神根本可以不存在,或充其量他们乞求的只是那逻辑上需要存在的遥远第一因(The First Cause)。换言之,进化论带来的思想震荡是相信(因科学之名必须确信)世上一切大小生物皆为一连串盲目的偶发事件或意外的彰显。相反地,相信神(创造主)存在和相信生命本身具有意义和目的等相关想法,亦仅是某些经基因突变和自然选择后出现的高级生物(这里指人类)的复杂神经组织的功能投射,作用是帮助其适应环境的结果而已,但这种特殊投射的生物机能产物,日后最终必然会被放回自然选择的机制中受到考验而决定其去留。

进一步而言,根据进化论生物观点的推论,即使有神论者是否因迷信(相信假的事物或不理会进化论的真理) 而生活得比无神论者(或说某些进化论者)更心安理得和更适应社会环境而能生存下去,亦只是在某特定历史时空偶然存在的因素内竞争胜利与否的问题而已,其存在的本质跟体积庞大的哺乳动物鲸鱼发展了独特的生物机能而可以在海洋中继续活下去的原因是没有不同之处。假若现今相对稳定的大自然环境发生变迁 (稍为偏离正题一点来说,社会达尔文主义更极端的讲法,变迁可包括巨大的社会变迁,因为人类社会可视为大自然生态系统的一个特例),人类作为一种生物,其前途将会是被大自然重新选择,命运只有两个可能性,像恐龙一样全体消失,又或者是某些具「进化」优势的新人类品种可继续活下去,直至下一轮盲目的自然选择再到来,再到来。在物质主义(materialism)和自然主义(naturalism)的立场而言,即使有一天,因无法想象的大变迁到来而令全世界的生命消失,只要物质不是归于无有,不论科学计算的或然率如何微细,在无止尽的时间中,另一次生命起源的故事会再度出现,不同的也许只是整个生物物种的家谱面貌罢了。

因而,我们可以理解到进化论对基督徒的挑战,不单是针对如何解释创世记第一第二章的内容而提出的质疑。换言之,护教活动的焦点不纯然是关于创造跟进化是否有矛盾,神参与创造的多寡和方式的不同争论。我们知道,神导进化论者(theistic evolutionist) 和渐进创造论者 (progressive creationist)都是倾向于调和这个争论的不同神学见解。然而,我认为护教的关键,应进一步包括探讨建基于哲学自然主义(philosophical naturalism) 的进化论(Johnson, 1991),若作为科学界和人类生活的一个共同信念,它带来的破坏性有多深远的问题。因为对基督徒来说,这论调背后的意识形态是索性把上帝放入「存而不论」的括号内,又或者把整本圣经,从创世记到启示录述说的基督信仰生命,贸然地盖上一个刻着「无关痛痒」的印章。

基督徒需要清楚认识,端赖于基督信仰的生命起源之讨论,对人类而言,关怀的焦点不是宥限于过去生物历史的事实真相,更是关于世界主权谁属的问题。因为这世界若是属于我们整本圣经所印证的神(不单是能作起始创造或一步步引导生物演化的神),我们面对生活的困难和苦难,才更有信心去面对(杨, 1990:53-97; 杨, 1996:36)。因而,我们亦需要跳出单单为成功解释创世记的狭窄范畴去寻找我们护教的立场和策略。
我回应进化论的挑战,先会尝试以经验证据去驳斥进化论的可信性。回到科学讨论的层次而言,进化论者令我感到不安的地方是他们宣称「进化」是被证明的事实,而非一种理论或猜想而已。如果「进化」二字的意义被解释为大自然的生物在漫长时间里在物种(species),甚或属(genus)的范围内产生转变,以适应轻微的环境变迁,在某程度上(即清楚界定微进化的定义)这是可接受的。然而,若宣称「进化」就等同于大自然自身有足够的能力让结构简单的生物 (例如单细胞/ 细菌) ,即进化论者口中称的生物共同祖先,在亿万年的生物历史中,逐渐演化成各类的动植物后代,我会指出这宣称,至今仍是不可被接受为事实。引述Michael Denton (1985) 的书 Evolution: A theory in Crisis 内关于古生物学的「化石缺环问题」、「寒武纪大爆炸(Cambrian explosion) 和化学进化(chemical evolution) 研究的「死胡同」等资料,我们可以说明进化论者尝试论证的宏进化(macro-evolution)论点,距离我们的事实认知尚远。另外,采用「智能设计论」的论点 (Intelligent Design Thesis),Michael Behe (1996) 提出的「不可还原的复杂性」(irreducible complexity)概念及其相关研究 (例如眼睛的精密及其结构的复杂生化配合、血液的凝结化学机制和蛋白质的合成)亦将进一步把达尔文关于生物的复杂器官可凭点滴累积而成的推想,变成了天文数字式的渺茫机率。此外,基于Dembski 论证的「复杂性与仔细性」原则(complexity-specification criterion),举凡复杂的设计就根本不能化约为机率和自然律的。综合而言,进化论的主要论点并非事实,而且作为理论假设(theoretical hypothesis) 亦得不到足够支持。

我要指出,我接受清楚界定的微进化论点,而拒斥宏进化论点,是基于奥肯剃刀(Occam's razor) 的理性原则和「最佳说明推论」 (inference of the best explanation)的科学标准,而非从圣经的权威出发。关于创世记多翻提及的「各从其类」绝对不是用以判断微进化和宏进化成立与否的根据。然而,护教的讨论不是就此告一段落,相反,真正遇到的困难刚开始。

护教作为一种生活实践(praxis)而非舌战,真正的目的是令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对信仰真理能展开沟通。我们回应进化论,指出宏进化论点的不可信,其实是动摇着某些非基督徒建基于物质主义和自然主义之上的科学信念及其事业,亦是冲着时代精神而对说(Johnson, 1991)。因此,在今日科学霸权占优的社会气氛和学术环境里,如何回应达尔文主义者的教育力量,在护教行动上更是举足轻重的问题。目前,Philip Johnson的护教策略较以往的创造论者可取之处,乃是不在法院控诉上硬性要法官颁布教科书只讲述进化论抑或创造论的规定,相反,他致力在知识分子圈展开讨论,尽力揭示在科学讨论上达尔文主义者如何保护或伪装「进化乃事实」这项教条。Johnson回应进化论的做法是明白到知识、权力和意识型态之间密切的关系。现时,科学的游戏规则是不管进化论如何不中用,仍须等待另一更好的科学范式(scientific paradigm) 去取代进化论,但「智能设计论」指向的创造主,其有关论述理性上不管多合理,顶多只是科学范式之外的宗教解释而已。假若科学的哲学基础永远都是自然主义或物质主义,则超自然的宗教解释一直被驱逐于科学之外是合乎逻辑的做法。这样,基督徒回应达尔文主义者时,在实践上就要面对这股阻力。

人类进行科学发现是深信大自然有规律,而进化论告诉我们生命繁衍的自然规律背后潜藏着生命的彻底偶存性(radical contingency)。面对这个矛盾,不少人会把科学讨论归科学讨论,把宗教解释归宗教解释(或更贴切的说宗教安慰),河水不犯井水,老死不相往来,又或不同时候支取不同需要。因此,回应进化论的关键信息,就是针对这项存在意义的矛盾,继续把信仰生命介绍给他们,叫福音信仰不是停留在物种起源和繁衍的问题上,不是作为人类适应生活的心理投射,而是有生命力的。

参考书目

杨牧谷(1990)。《生死存亡的挣扎—创造论与进化论之再思》。香港:卓越书楼

杨牧谷(1996) 。《基本信仰与超凡生命》。香港:更新资源(香港)有限公司

Behe, M. (1996) Darwin's black box : the biochemical challenge to evolution. New York : The Free Press.

Craig, W.L. & Moreland, J. P. (2000) (eds.) Naturalism: a critical analysis. London & NY: Routledge.

Dawkins, R. (1986) The blind watchmaker. Harlow: Longman Scientific & Technical.

Dembski, W. (2000) “Naturalism and design” in William Lane Craig, & J. P. Moreland (eds.) Naturalism: a critical analysis. London & NY: Routledge.

Denton, M. (1985) Evolution: A Theory in Crisis. MD: Alder & Alder.

Johnson, P. (1991) Darwin on Trial. Ill.: InterVarsity Press.

Papineau, D. (1993) Philosophical naturalism. Oxford: Blackwell

 

本文旨在勾勒护教进路的大纲,由于篇幅关系,这里不详细交代哲学自然主义(philosophical naturalism)或一般称作自然主义(naturalism)的论点。简单而言,它肯定哲学与经验证据(empirical evidence)的连系,反对心灵/身体二元对立论(dualism)和知识论的内在主义(epistemological internalism),甚至认为所有自然现象都有其物理性质(Papineau 1993:1)。再粗松一点说,自然主义虽然不直接宣称有神论(theism)是错的,但坚决认为大自然是自足的,神根本不需要存在(Dembski, 2000:253)。有兴趣进一步研究哲学自然主义的读者,请参阅Papineau (1993) 及Craig & Moreland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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