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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穆斯林的福音事工
Ministering to Muslims

 

作者:Charles D. Egal

本文作者是一個穆斯林國家的宣教士,他嘗試應用文中提及的原則,發覺它們用處很大。他現正於北美洲攻讀博士學位,但卻熱切希望回到海外的穆斯林中繼續傳福音。
譯者:羅梓生 (Chris LAW)

Master of Arts in Translation Studies, University of Birmingh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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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聲明

 

1. 簡介

在過去的數個世紀,穆斯林福音事工一直都是宣教士難以克服的困難。很多時候,他們會轉向較容易接受基督的非穆斯林群體。然而,耶穌的死也為穆斯林受的,衪希望他們能認識衪(馬太福音 24:14 )。感謝神,在這末後的日子,很多基督徒都開始關心穆斯林福音事工。為了與我們這世界的穆斯林有更好的接觸,全面地認識他們的「聖經」是絕對必要的。此外,了解對穆斯林最有效的傳福音方法亦十分重要。本文先談及有關可蘭經的教導與穆斯林福音事工的關係,接著將討論我所建議的穆斯林福音工作的方法。

2. 可蘭經與伊斯蘭教徒福音事工

可蘭經( Koran )相等於基督徒與猶太人的聖經。為了認識穆斯林及了解向他們傳福音的最佳方法,我們需要明白可蘭經對其權威,對聖經、耶穌、神學、女性、猶太人及基督徒的教導。概述這方面以後,本文將討論如何使用可蘭經向穆斯林傳道。

2.1 可蘭經的教導

2.1.1 可蘭經如何說明自己

可蘭經視它本身 為亞拉( Allah )所默示及絕對無誤的說話( 36:5 )。它自稱無錯誤( 39:28 ),並確認過往給予 People of the Book 的經典。因它完滿地解釋了律法與福音( 10:37-38 ),故被視為神的所有啟示。可蘭經的目的是統一人類的信念( 42:15 )。可蘭經以其優美的詩體,解釋它是從神而來的默示( 10:37-38 ; 11:13-14 )。當人們聽到可蘭經被朗讀,他們的心會一次又一次地產生情緒反應,這就證明可蘭經是從神而來的默示( 5:83 ; 19:58 ; 39:23 )。可蘭經宣稱它的原文是亞拉伯語,故最初的讀者是可以明白( 12:1 )。可蘭經亦多次為自己抗辯,因那時曾有人指控稱穆罕默德( Mohammed )是一個瘋狂 的詩人( 21:5 ; 37:36 )。

2.1.2 可蘭經與新舊約的關係

可蘭經宣稱摩西與耶穌都 曾預言穆罕默德的來臨。然而,摩西在舊約申命記第 18 章有關大先知的預言卻應 驗在新約中的耶穌( 3:81 ; 7:157 ;可蘭經亦認為以賽亞書 42:11 預言穆罕默德來臨; Ali 1989 , n. 416 )。可蘭經聲稱耶穌預言那應許的「安慰者」會來臨,正是穆罕默德,而不是自五旬節永居在信徒心內的聖靈 ( 61:6 , Ali n 5438 ; cf. Jn. 14:16 ; 15:26 ; 16:7 )。

可蘭經一般對律 法書與福音書存正面的看法。 “ People of the Book ” (即猶太人及基督徒)所得到的啟示被視為「亞拉之書」( Book of Allah )( 2:101 ; cf. Ali n 102 )。然而,可蘭經仍存在一定疑問,在穆罕默德時代已有的律法書究竟有多可信( 41:45 )?此外,「福音」只被視為神向耶穌的啟示( 57: 27f f )。所以新約中只有含基督說話的那些部份才會被視為從神而來的啟示,所謂「基督的說話」必需為真正從他口而出的說話,而不是他的追隨者後 來加添的。

可蘭經有很多與舊約矛盾及甚至舊約沒有記載的地方,但這都不是直接與基督有關的。例如挪亞的兒子溺斃( 11: 43f f. ),哈曼(編按:參以斯帖記 3:1 )與法老混為一談( 28: 6f f. ; 40: 37f f. ),法老的術士為罪懊悔( 20: 70f f. ),亞伯拉罕攻擊其相信異教的父親( 19: 46f f. ),掃羅與基甸混為一談,以及亞倫在金牛犢一事上被視作無辜( 20: 89f f. )等等。另外一些可蘭經中「奇特的」主張包括視亞歷山大大帝( Alexander the Great )為一偉大的神人( 18 ),一群猶太也因他而變成猴子( 2:65 ;猶太傳統; cf. Ali, n. 34 )。

2.1.3 可蘭經與耶穌

可蘭經提 及耶穌 93 次。儘管它基本上對耶穌持正面態度,它堅決否認耶穌的神性,受死及復活。對耶穌持正面意見的篇章可作為起點,令 穆斯林 有興趣認識基督。以下我會臚列一些對耶穌有利的篇章,並闡釋可蘭經對耶穌的錯誤看 法。

新約中 對耶穌的正面看法:可蘭經視耶穌為與亞伯拉罕及摩西為同列的先知( 2:137 )。與其他先知不同的是,耶穌的事工被異象(即是奇蹟; 2: 253f f. )所確認。可蘭經的第三個 surah (即是「章」)以更長的篇幅回顧基督的生平。 在這 surah 中,穆罕默德確認耶穌由童女而生( 3:47 ; cf. 66:12 ,等等)。當中也有富爭論性的一段,表面上指出耶穌為神的道。它這樣說, “ O Mary! Allah giveth thee glad tidings of a Word from Him: his name will be Christ Jesus. ” ( 3:45 )。或許更具意義的是,這裡亞拉宣稱耶穌的名字,這名字顯出耶穌的工作(即是耶穌=耶和華差來的救主及基督=「彌賽亞」的希臘語)。耶穌在第三章中也被視為「與亞拉最近似的一位」( 3:45 )及「義者」( 3:46 )。此外,耶穌到天堂,以及他在天堂時的地位與亞拉相近,也是值得 留意的( 3:55 )。耶穌被形容為「化敵為友」的一位( 3:103 )。

可蘭經第 19 章對耶穌作了更進一步的評論。施洗約翰奇妙的誕生得到確認 ( 19:1-14 )。耶穌由童貞女所生一事有詳細的描述,但那裡卻否認基督的神性( 19: 15f f. )。該章也似乎有暗示耶穌的受死及復活( 19: 29f f. )。然而,這暗示卻不清楚,因為基督的復活在其他篇章裡均被否認( 4:157 )。另外,接著這 一段的並排的段落裡,相同字眼「受死與復活」卻應用在施洗約翰身上( 19:75 )。

雖然全本可蘭 經的其餘部份均否認三位一體的概念,耶穌卻被形容為「傳訊者」及神的「靈」。雖然耶穌的神性在 Surah 5:72 中被否認,但是他在上文下理裡卻被指為基督或彌賽亞。耶穌被認為是成全律法的一位( 5:46 ),他從亞拉接收福音( 57: 27f f ),他的門徒則是「亞拉的助手」( 61:14 )。異象(奇蹟)亦使耶穌事工得到確認( 43: 63f f. )。很多穆斯林也認為 Surah 43:61 預 言基督的第二次來臨。

新約中對耶穌負面的看 法:在可蘭經中,穆罕默德堅決反對新約中對基督的許多看法。首先,可蘭經多次譴責基督的神性,認為這是褻瀆及屬於偶像崇拜( 2:116 ; 3:58 ; 4: 171f f. ; 5:17 , 73 , 116 ; 9:30-31 ; 10:68 ; 18: 3f f. ; 19: 26f f. ; 21:26 ; 23:90 ; 25:2 ; 39:4 ; 72: 3f f. ; 112:1-4 )。可蘭經將耶穌說成只是一個凡人( 3:59 ; 4: 171f f. ; 5:75 )。此外,耶穌不斷被形容為「馬利亞的兒子」,這名稱巧妙地否認了「神的兒子」的身份,可蘭經認為這只是被誤導的基督徒對 耶穌的稱呼( 4: 171f f. )。

第二,可蘭經否認 耶穌的受死與復活( 4: 157f f. )。大部份穆斯林據此文章堅信耶穌沒有死。然而,可蘭經有另一段記載亞拉對耶穌說: “ Jesus, I am about to cause you to die and lift you up to me. ” ( 3:55 )。所以在伊斯蘭中,有信眾相信耶穌曾死亡,但不是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Ali n. #664 )。這看法亦否認耶穌的復活,反之詮釋他只是被亞拉榮封為其傳訊者,而不是承受羞辱地 被釘在十字架上。

第三,可蘭經否認耶 穌的救贖或代死贖罪的可能性( 6:164 ; 35:18 ; 53:41 ; 22:37 ; 39:7 )。可蘭經多次這樣說: “ No soul shall bear another ' s burden. To God you shall all return and He will declare to you what you have done.” ( 39:7 )

第四,可蘭經反對三位一體的教義。在 Surah 5:73 ,正統基督徒被稱為非信徒。

最後,可蘭經接受耶穌早期曾做過一些很厲害的事,如自幼傳道,向泥土搓成的雀鳥呼氣使它成為活 生生的雀鳥( 5: 111f f. )。可蘭經增添了不少聖經中對耶穌早期沒有的記載,有些更是與聖經砥觸的,例如亞拉保護馬利亞及耶穌,以及撒迦利亞 Zachariah 只是三天不能說話( 19: 22f f. ; 23:50 ; 19:10 )。(編 按:參路加福音第一章)

2.1.4 可蘭經的神學教導

聖經與可蘭經在神學觀點上 吻合的地方:對一神論的肯定及多神論的譴責成為聖經與可蘭經最相似的地方。在全本可蘭經中,神是獨一的神,亦是世界獨一的創造者及支持者( 1: 1f f. ; 2:163 ;等等)。雖有點傾向宿命論,可蘭經認為神對一切皆有絕對的主權( 6:137 ; Parshall 1989 , 98 )。此外,神選擇透過先知向世人 顯示衪的旨意( 2: 137f f. )。

同樣地,基督教及伊斯蘭教也 著重全球的復活及審判( 22: 5f f. )。可蘭經以基督徒熟識的話形容復活,如 “ The trumpet will be sounded, and from the graves, men will rush forth to their Lord. ” 神的聖潔和公義透過在審判日審判世人而彰顯出來 ( 2:202 , 281 )。

基督教強調神的憐 憫及寬恕。神的子民認罪( 3:147 )便會得神寬恕,罪惡得塗抹( 3: 193f f. )。可蘭經亦肯定人人有罪,只是對人的本質有更樂觀的看法( 16:61-63 ; Woodberry “ Different Diagnosis ” in Muslims and Chrisians , p.156 )。

可蘭經的宗教 觀點,如敬拜、祈禱及幫助有需要的人,都與新舊約聖經十分相似( 98: 4f f. )。舊約的先知經常宣稱真正的宗教會照顧孤兒寡婦(參考以西結書第 18 章等等)。雖然崇拜與祈禱在伊斯蘭教中對獲得救恩沒有多大作用, 但它們在以色列及教會中也佔著重要位置。

聖經與可蘭經在神學 觀點上不吻合的地方:除了對耶穌及聖經的觀點(參上文)不同之外,聖經與可蘭經在神學觀點上有顯著分別。首先,兩者對神救恩的看法有很大分歧。可蘭經的救恩觀是人必需有好行為才能獲得救恩。神會以一些尺度作為審判的工具,人的好行為必需多於壞行為才可進入天堂( 7:9 ; 21:47 ; 23: 100f f. )。 Surah 49:14 列明, “ If you obey Allah and His apostle, He will not deny you the reward of your labors. God is merciful and forgiving. ” 另外一處, 可蘭經形容真正的伊斯蘭教徒會說: “ God, we have believed. Forgive us then our sins and save us from the agony of the fire.” ( 3:16 )。

在伊斯蘭教中也有類似煉獄的概 念,一些有罪的穆斯林在進入天堂之前, 會先到地獄一段有限的時間,以補償他們所犯的罪( Parshall 1989 , 190 )。非 信徒或拜偶像的人則永遠留在地獄裡。

穆斯林 永不肯定自 己是否得救,因為他們的罪能否得寬恕,完全是神的決定( 2:28 )。穆罕默德曾宣稱, “ We ardently hope that our Lord will forgive us our sins because we are the first of the believers … and who, I ardently hope, will forgive me my sins on the Day of Judgment.” ( 26:51-81 ; cf. Parshall 1989 , 139 )。

第二,可蘭經 對人性持樂觀的看法。它與伊斯蘭教都否認原罪的教導。反而肯定每個人出生時也是無罪的( 30:30 ; Parshall 1989 , 120 )。基於先知們理想的看法,作為第一位先知的亞當只是被視為忘記了神的命令而不是主動不聽從神( 20:114-115 ; Woodberry , 150 )。然而,可蘭經卻肯定所有人被逐出樂園都是因為亞當的罪( 2:38 ),人也因而腐敗及受撒但操控( 2:28-30 ; 17:16-17 , 62-64 ;等等)。因此,近代伊斯蘭教神學家都承認人的衰敗( Wo odberry , 158 )。

第三,解決人類犯罪 問題的方法與基督教的看法有所衝突。穆斯林對付罪的方法是神的指引。現在人已有可蘭經,這是神的律法的最終形式,人所要作的便是遵守這些律法。在基督教中,人需要有聖靈同在,心靈才得甦醒,罪亦因 而得寬恕。

最後,可蘭經對天堂的看法與基督教的也有所不同。在可蘭經中,天堂被形容為美酒與美女的地方( 44: 50f f. ; 78:33 ; Parshall 1989 , 199 )。一個伊斯蘭教的作者這樣說,「若我到了天堂卻找不到清澈的河流,棗椰樹及美女 …. 我會感到大大受騙。」(同上, 199 )。

2.1.5 可蘭經對基督徒及猶太人的看法

基本上猶太人及基督徒都被視為對 神不忠的人,是伊斯蘭教的敵人。然而,若 People of the Book 他們中間有人遵行神的說話,也可算為信徒( 3:76 , 110 )。 有些時候,可蘭經要求穆斯林尊重基督徒的敬虔及謙遜( 5:46-48 )。猶太人通常會被批評拒絕接受耶穌及穆罕默德,基督徒則被評為偶像崇拜者(即是三位一體的信念),追求修道主義及向聖人祈求( 39:4 ; 57: 27f f. ; 45:19 )。

可蘭經對穆斯林與基督徒及猶太人的關係有不同的教導。一方面可蘭經宣稱穆斯林應與 People of the Book 基督徒及猶太人和平共處,希望他們能看到拒絕穆罕默德的錯誤( 43:89 )。然而,可蘭經在其他篇幅卻清楚指出任何人拒絕接受穆罕默德及可蘭經都是非信徒,是要被征服的敵人( 66:9 ; 48:16 , 29 ; 9:29 , 123 )。此外,可蘭經一方面指信徒可娶基督徒為妻( 5:5 )。若人們不攻擊你的信仰或搶奪你的房子,你可和他們做朋友( 60: 8f f. )。但可蘭經另一處卻宣稱穆斯林絕不能與非穆斯林結為朋友( 3:118 ; 5:51 )。如果他們真的按此教導而行,穆斯林福音工作將十分困難,因他們絕不會與不跟從伊斯蘭教的人作朋友。

2.1.6. 可蘭經對女性的看法

可蘭經宣稱女性與男性在離婚上有相似的權利,只是 “men have a status above women.” ( 2:228 )。伊斯蘭教容許一夫多妻( 4:3 ),為維持紀律,丈夫可打妻子( 4:35 )。然而,男與女的分別主要在於兩者在天堂的描述。天堂經常被形容為一個男士可娶很多處女的地方( 2:82 ; 38:50-52 ; 44: 50f f. 52:20 ; 55: 52f f. ; 78: 33f f. ;可蘭經只提及女性可有份於天堂 48: 3f f. )。

2.2 可蘭經在基督教事工的實際用途

2.2.1使用可蘭經於福音工作的建議

作為向穆斯林傳福音的起點。由於可蘭經對耶穌予以高度評價、視他為神的道、是最接近神的一位、以及在天堂生活等等,穆斯林或對這位似乎比穆罕默德還要大的人感興趣( McCurry Video )。因可蘭經高舉新舊約聖經的教導,甚至宣稱它無誤,聖經可提供更多有關耶穌的資料。 Surah 6:15 宣稱, “The word of the Lord is perfect and none can change His words.” 。

可蘭經有篇 章指耶穌為神的道,為進一步探討耶穌提供了焦點。 Chapman 指儘管現今伊斯蘭教學者詮釋這篇章為神的道生了耶穌,穆罕默德大概是受基督教思想的影響而提出耶穌是基督( Chapman “ God Who Reveals ” in Christians and Muslims , 133f f. )。福音本身及耶穌如何靠祂的道創造、醫治及寬恕可解釋為何耶穌被稱為神的道。對福音內容的研究期望可使問道的穆斯林對基督教 更感興趣。

另一個建議是研究先知的概念以及耶穌如何作先知。基督徒一般傾向忽視耶穌作為先知、祭司及君 王的使命。然而,先知的概念對伊斯蘭教十分重要,故可蘭經對先知的教導可與聖經對此方面的描述聯系起來。耶利米先知的生平是特別有用的,因聖經對他的描述十分生動,他對新約的教導又在耶穌身上得到應 驗(同上 129f f. )。

可蘭經對神充滿慈愛及願意寬恕等性情的重視,成為向穆斯林傳福音的另一渠道。它多次宣稱神是慈愛的及願意寬恕的( 6:147 ; 39:53 ; 23:118 )。基督徒可以浪子比喻及兩名欠債人的比喻有效地向穆斯林傳福音,因它們既說明人對律法的責任,亦提及當人守不住律法時神會給予憐憫及寬恕( Chapman , 141 )。

2.2.2 對歸入基督教的伊斯蘭教徒的教會使用可蘭經的建議

可蘭經或可在一所成員曾為 穆斯林 的教會中使用,但這只可視為聖經以外的其中一個參考。例如可蘭經中一些讚美的部份可如基督教的詩歌及詩詞般在崇拜中使用( Goble New Creation Book 1989 , 84 )。當然這些讚美的部份需主張正確的神學概念,以及所有參與崇拜的人都清楚知道雖然在崇拜中使用可蘭經,卻不代表這是神的默示。 Phil Goble 提議可蘭經第一章可在祈禱中使用。 它這樣說:
In the name of Allah,
Most Gracious, Most Merciful,
Praise be to Allah
the Cherisher
and Sustainer of the worlds.
Most Gracious, Most Merciful.
Master of the Day of Judgment.
Thee alone do we worship
and Thine aid we look for.
Show us the straight way.
The way of those on whom Thou
has bestowed Thy Grace
those whose portion is not wrath,
and who go not astray.
Amen.

由於這篇祈禱在神學上沒有錯誤,甚至大部份都是正確,故可作為敬拜神的材 料。

可蘭經亦可用作這類教會的講章及教導。聖經中使徒行傳 17 章是一個很好的先例,保羅在那裡用雅典人信仰裡的思想向雅典人說話。又例如可蘭經中有關 Haji 最後環節的犧牲宴可解釋逾越節預表基督替人贖罪的聖餐(同上, 103f f. )。同樣地,這類教會的信徒或會因使用可蘭經而感到困惑,以為宣教士都同意它是從神而來。故此,使用可蘭經的宣教士需格外留心。

3. 穆斯林福音工作的建議方向

穆斯林福音工作的傳統 方向經常忽視教會的形式,以及基督教訊息是否適合信徒的處境。這種忽視令教會的事工受阻,因傳統的基督教訊息及形式或會令穆斯林有反感。例如穆斯林一般拒絕接受基督像一位僕人,為我們受死的教導,因他們視此為對基督不敬( Huffard “ Culturally Relevant Themes about Christ ” in Christians and Muslims , 164f f. )。同樣地,不強調在敬拜的地 方脫鞋也被視為對神不敬。

由此可見,著重穆斯林處境是成功傳福音的關鍵。而且,真正的屬靈生命是必需的,好使教會不但與基督有關,更是衪可靠的見證。

3.1 本色化的事工

「本色化」的定 義為「認真以每一個群體及個人的語言概念了解他們的處境及生活的各方面,包括文化、宗教、社會、政治及經濟,並識別福音對這群體的信息。」( Parshall 1980 , 32 )。整部聖經都有本色化的意思,尤其是保羅的事工,他既堅定不屈地高舉真理,但又細心地與當時的群眾溝通,顧及他們是否明 白真正的意思(同上, 38 )。

應用「本色化 」原則的危險在於它有可能帶來混亂。 Parshall 總結說:「當福音中既重要又基本的元素在處境化的過程中遺失了的時候,混亂便開始產生。」 (同上, 46 )。處境化涉及形式與意義兩方面,例如亞伯拉罕時代之前的割禮,在神以它為亞伯拉罕之約的記號以後得到新的意義。這意義可注入舊有的形式中,只是該形式不可為聖經所禁止。或許最主要的原則是,宣教組織應盡可能把基督教的教導本色化,直至出現了與福音核心思想相衝突的現象( 同上, 55f f. )。

本色化影響以下幾個不同的範圍:

3.1.1 道成肉身的傳遞信息者

為確保有效的溝通,傳遞福音信息的人必需了解其聽眾及識別他們的需要。 Parshall 因此提出了「道成肉身模型」,主張宣教士應與他們接觸的群體有相似的衣著、房屋、語言、食物及習俗(同上 98f f. )。宣教士亦應居住在其福音對象的附近,居住相似的房屋,穿相似的衣服及吃地道的食物。此外,要做到有效的溝通,宣教士最基本的是學習其對象的語言及採納他們的思考方法。或許對西方宣教士而言,最容易被遺忘的本色化元素是同情他們的對象,以及放下任何因自己屬於某民族而來的優越感。

3.1.2 道成肉身的信息

福音的內容可透過伊斯蘭教與基督教之間的不同橋樑而進入伊斯蘭的世界。例子包括可蘭經中對聖經及耶穌正面的看法, Qurbani Id 節日(記念亞伯拉罕獻其兒子的祭禮),以及 Sufi 教派對個人經歷神的重視,也可成為有效傳福音的途徑(參考以上關於可蘭經的討論)。

3.1.3 道成肉身的教會

為皈依基督教的 穆斯林而設的教會亦必須要本色化,以提供最佳的環境提供牧養及見證。為皈依的伊斯蘭教徒的教會應由一個相同的群體組成,他們需定期在家庭聚會。此外,不同的伊斯蘭教崇拜形式如清真寺組織,星期五崇拜及脫鞋等禮儀也可被採納。家庭教會的領袖可以視伊斯蘭教的祭司為效法榜樣,即是清真寺的領袖。該群體應以沒有敵意的名字為稱呼 , 如 Isa 之跟從者( Parshall 1980 , 163 )。基督教浸禮的傳統儀式或需從新檢討,因很多穆斯林誤以為受浸表示願意成為投靠西方的叛國賊。 Parshall 建議應尋找傳統浸禮的替代品, 如延遲浸禮,秘密地施浸,自行施浸或使用功能上同等的儀式 取代浸禮(同上 189f f. )。

穆斯林 的儀式 如祈禱、歌頌、禁食或社會習俗如節日,出生儀式或葬禮亦應在本色化原則下再三研究。如前所述,新意義可注入舊有的形式中,只要不為聖經禁止便可。例如人們須在進入清真寺前清潔自己的禮儀,可從新解作個人在神面前認罪,求神救他脫離罪惡。清潔的禮儀不會再被視為洗淨罪惡,而是 活生生的認罪( Goble 72f f. )。

這些儀式的目的是容許皈依的穆斯林能在文化上保持穆斯林的身份,好讓皈依的穆斯林仍可與他們所屬的群體共處,福音因而更易被傳揚。這方法亦可除去「成為基督徒等同成為西方人」的錯誤觀念。

3.2 真正的屬靈生命

沒有真正屬靈生 命的本色化是註定失敗的。本色化無疑是重要的,然而宣教士不能忘記時刻與神保持良好的關係。惟有如此,宣教士才可成為神可靠的見證( Parshall 1980 , 241f f. )。

若要在這方面做得好,宣教士最好能找到一些可向他們問責的人。問責的範圍不單包括祈禱及讀聖經等,亦應包括個人的掙扎。以真正的屬靈生命作為焦點,對於那些服侍穆斯林的宣教士是十分重要的,因他們的工作既艱難又弧立。

4. 總結

雖然穆斯林福音工作的責任令人卻步,但是基督徒需實踐基督的大使命(馬太福音 28: 18f f. )。這實踐無疑會帶來很大的犧牲。而且,將崇拜的訊息及形式本色化需面臨很多考驗,失敗是有可能發生的。然而,神的兒女若堅毅不屈,必能看到穆斯林成功由信奉伊斯蘭教轉至信奉耶穌基督。穆罕默德曾在可蘭經這樣寫: “If the Lord of Mercy had a son, I would be the first to worship 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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