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與文化
Christianity and Culture
作者:Jerry Solomon
Jerry Solomon 是 field ministries 的經理和 Probe Ministries 的 "Mind Games" College Prep 之統籌者,他由 Criswell College 取得聖經研究學士學位(一級榮譽)和歷史、神學碩士學位,他也在 University of North Texas, Canal Zone College, and Lebanon Valley College, Pennsylvania 進修過。
譯者:余創豪
美國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心理學博士,專門的範疇是測量、
統計、研究方法論( measurement, statistics and methodological studies ),亦是同校哲學博士班候選人,專門於科學哲學。
現於 Cisco Systems 任職心理測量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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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聲明
在二十世紀末期,美國福音派人士發現他們處身於一個多樣化、多元化的文化裡面,許多思潮互相競爭,為要得到人們的注意和擁戴,這些思想、哲學、世界觀是哲學和文化轉變的產品,而這些轉變為我們的文化下定義。舉例說,多元主義的意思是所有世界觀都是正確的,相反於這種意見是不能容忍的;世俗主義佔據著支配的地位;絕對的東西再不存在;事實只能在科學領域中陳述,而不是在宗教中;基督教福音派變成了只不過是在多元之中一樣麻煩的怪東西。因此,很明顯西方文化正在承受著苦楚;他病了。 Leelie Newbigin 是一位學者和曾經在印度宣教的傳教士,為了強調以上這點,他發出一個刺激人去反思的問題:「西方可以悔改歸信嗎?」[1]
這問題引導我們進入另一個問題:一個基督徒應該怎樣去回應這個情況呢?或者說,我們應該怎樣處理環繞著我們身邊的文化呢?
由於「文化」這個術語在這討論中佔據著中心的地位,故此這需要特別留心和清楚定義,雖然這名詞背後的概念十分古老,而且經常在不同背景下使用,其真正含義是難以捉摸和常想使人混淆的,文化並不是生活中某個水平,有時候這個水平被稱為「高等文化」,肯定地說,這是文化定義不可缺的一部分,但這並不是焦點所在。舉例說,在很多人的思想裡面,藝術經常地被當為文化的標記,在大多數情況下,高等文化的這部分與其他文化部分存在著質素上的差別,但這種分野並不是我們在這裡所關注的。
T. S. Eliot 曾經寫道:文化「可以被簡單地形容為令人生值得活下去的東西。」 [2]神學家 Emil Brunner 說:「文化是意義的具體表現。」 [3]也是神學家的 Donlad Bloesch 說:文化是「委派於人類的工作,從而活出自己在世界的使命,彰顯神的榮耀。」 [4] 人類學家 E. Adamson Hoebel ,相信文化是「一套經後天學習的行為模式之整合系統,這系統是一個社會成員的特質,而這特質並不是生物遺傳的產品。」 [5]所有這些定義都可以合併起來,從而涵蓋一個社群的世界觀、行動、產品。
基督徒需要去觀察、分析文化,和決定怎樣在裡面作出適切的行動與回應,在這過程中難免會有掙扎,而且有很大冒險性。 Harry Blamires 寫道:「沒有一個具有深刻思考力的基督徒,能夠在眾目睽睽下、在個人生活裡面冥思苦想、細心推敲這些切身的張力,而不會感覺到基督教訓與物質化世俗主義之間永恆的重大鬥爭。」[6]
信徒被呼召去活在這掙扎之下,但是,要有意義地掙扎和希望影響我們的文化,我們一定要成為掌握資料、慎思明辨的基督徒,怠惰或者漠不關心的人在這場鬥爭中無立足之地。〈啟示錄〉第三章第十五至十六節這樣寫:「我知道你的行為,你也不冷也不熱,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熱。你既如溫水,也不冷也不熱,所以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
願神憐憫,不要讓這些責備套用在我們身上。
文化改造
教會歷史顯示:基督教在個人層面和群體層面其中一個的掙扎,就是關於文化。我們應該抱著什麼立場呢?在文化裡面?外面?不理會它?自己跟它隔離?我們應否嘗試去改造它呢?
神學家 Richard Niebuhr 在其著作《基督和文化》,就著這些問題,提供了一個經典性的研究,雖然他的神學並不是經常沿著福音派路線,但他的典範仍是很有幫助,這包括了五個觀點:
第一,他形容為「基督反對文化」( Christ against culture )的觀點,這觀點鼓勵抗衡、完全隔離、和以敵意對待文化, Tertullian 、 Tolstoy 、 Menno Simons 、和我們這個時代的 Jacques Ellul 都是這個立場的支持者。(譯者按: Tertullian 是第二世紀教父,他強烈反對哲學闖入神學領域,認為世俗哲學無非是罪人的產物; Tolstoy 是十九世紀俄國文學家,他覺得謹守基督的誡命,就難免與社會文化對立,但他不像 Tertullian 只把罪惡歸咎於人性,因而消極的退出文化,反而認為基督徒應該成為抵抗文化的鬥士。 Menno Simons 原本是十六世紀一位天主教神父,後來脫離天主教,後加入重浸派; Jacques Ellul 是法國波爾多大學的法律、社會學、歷 史系的 教授,代表作是《基督教的變質》,對文化滲透基督教不遺餘力地批判。)
第二個「基督屬於文化」( Christ of culture )的觀點,與「基督反對文化」剛剛相反,因為它嘗試將文化和基督教連接起來,縱使他們存在著差異。解放神學、進程神學、女性主義神學是現代的例子。
第三個立場是「基督在文化之上」( Christ above culture ),他嘗試「將文化的基要問題和基督教啟示的答案聯繫起來。」[7]
Thomas Aquinas 是這個觀點裡面最突顯的教導者。
第四個是「基督和文化在矛盾中」( Christ and culture in paradox ),它描述了一種「二元論」,強調基督徒屬於「兩個世界(屬靈的屬世),他一定會面對履行對兩個世界的責任而來的張力。」 [8]
Luther 接納這個觀點。
第五個是「基督是文化改造者」( Christ the transformer of culture ),這包括了企圖將世俗文化的價值和目標轉變為服務上帝國度的歸信主義者( Conversionists )。 [9] Augustine 、 Calvin 、 John Welsey 、 Jonathan Edwards 都是這一最後觀點的主要支持者。
我理解到我們所用的是一套實用工具、而不是一套完美系統,我相信「基督是文化改造者」這觀點和聖經最接近,我們會積極地參與改造文化,但不會讓文化不適當地佔據著主控地位,就好像社會批評家 Herbert Schlossberg 所說:「被福音轉變而成為『鹽』的人,一定會改變這個世界。」[10] 這種觀點無疑呼籲我們要對於細微危險的警覺和敏感,但是這種努力必須要隨著聖經的模式。
如果我們要成為改造者,我們一定同時是「有判斷能力的人」( discerners ),這是一個對現代基督徒十分重要的名詞,我們會應用「審視的能力、辨別力、銳利的判斷力和理解力。」 [11]〈馬太福音〉第十六章第三節包含了耶穌一個針對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透徹性的問題,他們試探耶穌,要求耶穌顯示從天上而來的奇蹟,耶穌說:「你們知道分辨天上的氣息,倒不能分辨這時候的神蹟。」很明顯,耶穌因著他們缺乏判斷力而感到失望,如果他們有警覺性,他們會看見上主正在彰顯自己的宣告、並且會繼續彰顯(在第四節祂指出即將發生的復活)。耶穌的問題對這時代仍然適切,我們也一定要保持警覺,有能力判斷這世代的問題。
要改造文化,我們需要持續地認出什麼是需要改變、什麼是不需要,這是一個困難的任務,若果我們沒有從上帝的靈、話語、智慧、能力而來的指引,我們無法肩負起這個擔子。正如神學家 John Baille 所說:「當代社會逐漸地對永恆的執著鬆弛下來,這會保証屬世的敗壞。」 [12]希望我們活在這個世俗的處境時,能夠緊握上帝永恆的宣告,同時改變上帝託付於我們的文化。
管理職責及創造力
關於基督徒和文化的討論,其中一個重要層面,可見於聖經最早的一段。
〈創世紀〉首兩章提供了一個從神的角度看文化和人類在其中的責任之基礎,這兩章包含了眾所周知的「文化使命」( Cultural mandate ),這是關於上帝對怎樣照顧自己受造物的指引,當中包括了「管理職責」及「創造力」。
在第一章第二十七至二十八節和第二章第十五節,可以找到管理職責的使命,雖然總體來說,這兩章亦示範了管理職責。第一章第二十八節說:「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譯按: subdue ,直譯是降伏)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
這一節包括了「治理」(降伏)這個字,這種表達方法有助於決定了管理職責的使命,首先,必須要觀察到:人類是「在神的形象下」被創造,已有大量註釋關於這句說話的意思。如果人是在神的形象下被創造,那麼這個形象一定包含了神的仁慈美善、而不是惡意;第二,明顯地,神的創造秩序包括了勤奮,工作是人類生活之一部分,所以,我們需要運用思考和身體,去「治理」、觀察、接觸、塑造受造之「物」,從而事奉神,就這樣,我們創造了文化。
悲劇性地說,人類因著罪誤用了他們的治理權柄,現在我們處身於一個跟原本計劃不一樣的掙扎之中,但是,被救贖過來的人、活在基督裡面的人,是重新設計的,現在他能夠在比較清晰理解上帝的託負之下,著手處理文化,現在他能夠重新開始去適當地運用管理權。
〈創世紀〉首兩章廣泛地引申出關於創意 ( creativity ) 的託負,但這並不是好像關於管理權那般加強語氣的宣告,事實上,這術語是一個誤稱,因為我們不能夠創造任何東西,我們只可以重新設計、重新安排、重新調配上帝已經創造的東西,但是在這個討論裡面,我們將會在這個理解之下繼續採用這個字。
返回〈創世紀〉開頭的一章,會引領我們來到這個有趣的問題,「上帝的形象」由什麼構成?英國作家 Dorothy Sayers 指出這十分有趣的事情:如果一個人在第一章停下來問這個問題,明顯的答案就是上帝是創造者。 [13]所以,某些創造力的元素逐漸灌輸進入人類裡面,上帝創造宇宙,宣告自己所作的「十分美好」,跟著他將人放置入創造裡面,人創意地作出回應,他能夠從美學評審的眼光下看東西(第二章第九節),他栽培花園牽涉到創造力,而不是刻板的勞役(第二章第十五節),他創意地為動物命名(第二章第十九至二十節),還有,當他看見伙伴夏娃時,他能夠以充滿詩意的表達方式回應(第二章第二十三節)。 Kenneth Myers 寫道:「人勝任於文化使命,人承載著創造主上帝的形象,他不能在文化活動之外得到滿足,無怪乎那些將上帝救贖視為人類文化改造的人,以再創造來述說救贖大工。」 [14]
當我們尋求改造文化時,我們必定要明白這個使命,並且應用它。
多元主義
「多元主義」和「世俗主義」是兩個形容當今美國文化的凸顯名詞,基督徒必須生活在強調這兩個思想的文化底下。它們是什麼意思呢?我們要怎樣回應呢?讓我們先看看多元主義。
Allan Bloom 那本充滿刺激性和爭議性的書 The closing of the American mind ,第一句是這樣的:「一個教授能夠絕對肯定這件事情:幾乎每一個進入大學的學生相信或者說他們相信,真理是相對的。」[15]
這句說話顯示出 Bloom 關注很多大學生都不相信絕對的東西,但這關注並不局限在學生之間,而是廣泛的群眾。「相對主義」、「開放」、「融合」、「寬容」是其中一些形容人們更多地思考當代文化之方法的詞語,這些詞語就是我所說多元主義的一部分,在許多情況底下,這世代的人宣告著不同的思想,而我所說的那種多元主義指出:所有這些思想都具有同等價值,反對的話就是缺乏寬容精神。多元主義的後果是謊謬絕倫的,在宗教思想的範疇裡面特別明顯。
福音派信徒要成為文化改造者,他們一定要明白自己的信仰會被文化裡面的顯著大多數人視為缺乏容忍、古老、缺乏同情心、破壞現狀,結果,他們經常受到嘲笑、偏見、社會排斥、學術不容、傳媒偏差、或者一大堆其他態度而來的壓迫,就好像 Bloom 所指出的,福音派強調絕對,這已經足夠招惹來負面的回應,例如,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第十四章第六節)這種唯一的、絕對的宣告並不適切於現今的多元主義,所以,多元主義者聲稱耶穌一定有其他意思,而不是這句自我中心的說話所引伸的意思。
不幸地,許多基督徒經常被多元主義吸納,正如 Harry Blamires 說:「在個人道德操守和個人屬靈生命外面,我們已經停止以基督教的角度思考。」 [16]我們個人化地把持自己的信仰,在多元主義裡面這是完全合理的。但是,這樣我們就做不到我們當做的改造者,我們支持多元主義,因為多元主義容忍一種不會對文化有所要求或者有所質疑的基督教。
基督教並不是一種個人意見;它是客觀真理,基督教若要改造文化,不論別人如何反對,我們必須要肯定基督教有客觀真理。我們必須要勇敢地進入文化裡面,明白到我們在私人生活裡面所相信和所實行的,也可以應用在公眾生活的所有領域, Lesslie Newbigin 這樣寫:「我們來到一種也許是現代世界觀最凸顯和最重要的特質,就是人類事務分成兩個範疇——私人的和公共的,在多元主義下,私人範疇是一個價值的範疇,公共世界則是我們文化稱之為『事實』的範疇。」 [17]
我們必須對公共和私人這種不正確的區分採取小心的態度,我們也必須用基督教的「事實」去影響文化,這是我們的責任。
世俗主義
世俗主義幾乎滲透了生活和思想的各個層面,這是什麼意思呢?我們需要去明白,「世俗」( secular )這個字並不等同「世俗主義」( secularism ),我們所有人,無論是基督徒或者是非基督徒,都會在世俗圈子中間生活、工作、遊戲,對福音派信徒這並不構成威脅,正如 Blamires 所說:「參與世俗活動…並不會令任何人成為『世俗主義者』、『世俗主義』的倡導者、追隨者。」 [18]但世俗主義作為一種哲學、一種世界觀,卻是另一回事, Blamires 繼續說:「『世俗』純粹是一個中性詞,但『世俗主義』代表了一種向基督教迎頭挑戰的人生觀,因為它排除了所有來自相信上帝、相信來生的考量。」 [19]
世俗主義將東西提升到本來並不應該提升到那麼高的地位,例如人的自主性, Donlad Bloesch 說:「一個自絕於超越世界的文化,會在自己創造的東西裡面尋找出神聖的所在。」 [20](譯者按:法國大革命的「超級生命節」和中國文化大革命的「造神運動」就是兩個很好的例子。)對福音派信徒來說,這是一個嚴肅的思考。
我們必須明白世俗主義充滿影響力,而且在文化每個角落都可以找到它。還有,我們必須意會到,世俗主義相信自主獨立,令基督教看來沒有用處,基督徒看來像是可悲的無知。對世俗主義者來說,基督教並不重要。正如 Emil Brunner 所說:「文化之根源所依賴的超越範疇被割斷了,文化和文明必須要有源於自己的法律和意義。」 [21]對世俗主義者來說,聽起來這是具有解放性,但對於具有警覺性的福音派心靈將文化觀建基在對上帝的認知,這卻挑起了一種嚴峻的關注。
這怎樣在我們的文化中反映出來呢? Wolfhart Pannenberg 相信的世俗主義有三個長遠影響,他這樣述說:「首先是社會體制秩序的合法性失落。」[22],這就是,當人不相信世界有神聖源頭,社會便沒有了秩序的基礎,政治法則變成「全是權力運用,公民無可避免地會感到他們被交在那些有權力的任性者手上。」 [23]
「傳統道德和法律意識之普遍有效性崩潰,是世俗化長遠影響的第二個層面」 [24]這很大部分要歸因於 Immanuel Kant 的影響, Kant 是十八世紀德國哲學家,他教導人即使沒有宗教,道德規範仍然具有約束力。 [25]
第三,「失去了一個有意義的委身焦點,個人在自己身分取向與認同上的掙扎,便受到最大的衝擊。」 [26]這導致了一種「無家感和疏離感」( homelessness and alienation ),還有「神經質的偏差」( neurotic deviations ),正是「神聖和終極」已失落的痕跡,好像 Pannenberg 寫道:「失落了一個有意義的委身焦點帶來的長遠影響,已經導致了在世俗社會的均衡狀態十分脆弱,這已越來越明顯。」 [27]
福音派信徒也是社會一份子,我們必須意會到這「脆弱的均衡」不但是不相信神的世俗主義者之問題,也是我們的問題。
無論挑戰是世俗主義、多元主義、或者是一大堆許多其他課題,基督徒都有一呼召,要實施判斷、而又主動改造文化。
- Lesslie Newbigin, "Can the West be Converted?" Evangelical Review of Theology 11 (October 1987). 〔返回〕
- T. S. Eliot, Christianity and Culture (New York: Harcourt, Brace & World, 1949), 100. 〔返回〕
- Emil Brunner, Christianity and Civilization (London: Nisbet, 1948), 62. 〔返回〕
- Donald G. Bloesch, Freedom for Obedience (San Francisco: Harper & Row, 1987), 54. 〔返回〕
- E. Adamson Hoebel, Anthropology: The Study of Man, 3d ed. (New York: McGraw-Hill, 1966), 5.E. Adamson Hoebel, Anthropology: The Study of Man, 3d ed. (New York: McGraw-Hill, 1966), 5.〔返回〕
- Harry Blamires, Recovering the Christian Mind (Downers Grove, Ill.: InterVarsity, 1988), 10. 〔返回〕
- Bloesch, Freedom, 227. 〔返回〕
- Ibid. 〔返回〕
- Ibid. 〔返回〕
- Herbert Schlossberg, Idols for Destruction (Nashville, Tenn.: Thomas Nelson, 1983), 324.〔返回〕
- The Random House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s.v. "discernment."〔返回〕
- John Baille, What is Christian Civilization? (London: Oxford, 1945), 59.〔返回〕
- Dorothy L. Sayers, The Mind of the Maker (San Francisco: Harper & Row, 1941), 22.〔返回〕
- Kenneth A. Myers, All God's Children and Blue Suede Shoes (Westchester, Ill.: Crossway, 1989), 38.〔返回〕
- Allan Bloom, The Closing of the American Mind,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1987), 25.〔返回〕
- Harry Blamires, The Christian Mind (Ann Arbor, Mich.: Servant, 1963), 37-38. 〔返回〕
- Newbigin, "West," 359. 〔返回〕
- Blamires, Christian Mind, 58. 〔返回〕
- Ibid. 〔返回〕
- Bloesch, Freedom, 228. 〔返回〕
- Brunner, Christianity, 2. 〔返回〕
- Wolfhart Pannenberg, Christianity in a Secularized World (New York: Crossroad, 1989), 33. 〔返回〕
- Ibid. 〔返回〕
- Ibid., 35. 〔返回〕
- Ibid. 〔返回〕
- Ibid., 37. 〔返回〕
- Ibid., 38.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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