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與合理性 
                    Faith and Rationality
                  
                    
                   
                    
                       
                        作者:William 
                          B Monsma 
                           
                          William B Monsma持有Calvin College的AB、University of Colorado的理論物理學博士學位及Calvin 
                          Theological Seminary的神學碩士學位。獲取博士學位後,他用一年時間在University 
                          of Pittsburgh修讀科學歷史及科學哲學,亦有一年時間在意大利Trieste的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Theological Physics從事研究工作。他曾於Calvin College及Grove 
                          City College教授物理學及哲學。目前,他是MacLaurine Institute的Director 
                          of Academic Programs,該學院為University of Minnesota的基督教研究中心。他也是Augsburg 
                          College的兼任講師。 
                           
                          譯者:羅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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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權聲明 
                    
                  信心與合理性之間有何關係?對神有信心是否合理? 
                     
                    我在University of Minnesota的大學無神論者與人文主義者會議上聽到這樣的一個答案。那講者曾是基督教的佈道家,現時卻四出傳揚無神論。他主張告訴我們世界是怎樣的,是科學,由於科學能在沒有神的情況下解釋一切,相信神是不合理的。他宣稱人要從傳統宗教的束縛中被釋放出來,得到自由。 
                     
                    另一個在大學中的普遍答案是,信心及道德與合理性皆毫無關係,純粹是個人選擇而已。在1997年10月6日刊登於Minnesota 
                    Daily的一封信件中,兩名女學生寫下:「尋回自己的人性,以及在不受干擾及阻礙的情況下自創真理是每一位女性的權利。」自創道德及宗教是個人選擇;若你喜歡相信神,這當然沒有問題,但切勿將這信念加諸於我。主張我們每一個都要相信同一位神就是侵犯他人自由。信心只是個人品味而已,就如喜歡看電影或打高球一般。 
                     
                    那麼「相信神是合理」的說法還有沒有意義?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的哲學家Alvin Plantinga在這方面提供了很大的幫助。在1996年5/6月出版的Books 
                    and Culture中,他敘述了其看法的要點。 
                     
                    Plantinga問及認知的方法,並建議在科學中有三種方法: 
                     
                     • 感知 
                     • 記憶 
                     • 理性直覺(藉此我們知道邏輯與數學的真理) 
                     
                    換言之,科學的知識建基於邏輯與數學、對環繞我們的物質世界的觀察以及記憶。他繼而指出認知的其他方法,例如對神的感應,這感應很多人都似乎擁有。因此,宗教經歷是有效的知識來源。 
                     
                    我相信Plantinga在這方面給我們正確的方向。當人們在深夜沉思,或觀看日落時感到有一位超越一切的大能者同在,明顯地他們正與真神相遇。 
                     
                    但隨後Plantinga對此解釋得太多。他把以上的三種認知方法命名為「理性」。這名稱的問題是,相信神的人會因此站在辨護的立場:他們必需與人爭辯在理性以外仍有認知的方法。這正是無神論者行之有效的立場:將「理性」的意義縮窄至科學的範疇,宗教信念便會被降格為「非理性」。 
                     
                    反之,我認為合理性的核心意義是我們有能力使信仰經歷有意義,不論是物質的、屬靈的或道德的經歷。很多時我們對這些經歷的解釋是即時的和直接的,就如當我們望出窗外,就會看見太陽在閃耀;有時這經歷也需要沉思的,就如我們要費心明白朋友的行為或處理實驗中的大量數據。 
                     
                    我們這科學為主的文化已排除宗教經歷是尋找事實的線索,但理由是甚麼?16世紀的科學很成功地了解事實的物質層面,以致在17世紀,人們開始認為物質是事實的唯一層面。然而,成功解決一個疑問不等於可使其他方面無效。舉證的責任在那些排除某種經歷為知識之源的人身上。 
                     
                    除了宗教經歷,神的存在還解釋了其他事情,例如宇宙與美好事物的存在,以及我們感到作為人類的重要性。這是科學家期望看到的具統攝性的解釋。任何以單一假設若能解釋多種現象的科學理論,就即時會獲得的可信性。正是在這個意義下,神的存在把很多不同的事物聚在一起。 
                     
                    這看法不算新穎,它與Thomas Reid發展出來的蘇格蘭Common-Sense哲學及其他在17世紀回應David 
                    Hume的懷疑主義的看法有很多類同的地方。這也是在內戰前美國高等教育的指導哲學,為基督教信仰與文學及科學的結合提供了架構。近代解釋此說法的代表人物是Francis 
                    Scheaffer,特別在他中年的時候。 
                     
                    離開了大學無神論者與人文主義者會議後,我與兩位主修物理學的本科生傾談,他們同意講員對那些不建基科學的信念的嘲弄。在禮堂傾談中稍有停頓之際,我指出科學不能證明甚麼,只是找出證據中最合理的解釋而已,那麼,我們是否應以相同方法對待宗教經歷?那時,他們其中一位走近我身旁,對我說:「我同意你的看法,最近剛修讀了一個科學歷史的課程,我發覺你的講法是正確的。」他已準備好談論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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