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知,不就是預定
開放神論之爭(四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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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聲明
上期談及北美福音派及宗教哲學界討論預定與自由,若不欲訴諸奧祕或虛幻自由,預定論者需要提出理論來解釋。今期我會進一步闡述雙方立場,尋找雙方最有力的論點,深化讀者思考,並為下兩期的評議舖路。
3. 開放神論
3.1. 開放神論的立場
開放神論是一個很含糊的標籤,它代表著不同的立場,北美福音派爭議的所謂「開放神論」,實際上大都只是 C. Pinnock 、 J. Sanders 、 D. Basinger 、 W. Hasker 、 R. Rice 等人的思想。他們的主流立場是,由於預知不包括知道人的未來自由行為,神若尊重人的自由,就要放棄對歷史的絕對操控,即所謂對未來開放(參 The Openness of God )。讀者須注意,這裡的用詞是要很精準的,他們不是否定神的預知或全知,而是他們認為預知並不包括知道人的未來自由行為,因為他們認為「預知人的未來自由行為」是邏輯上矛盾的,所以,如果神堅持人有自由,按做不出邏輯矛盾的事不會影響全知和全能的原則,神「不能」預知人的未來自由行為並不代表神不是全知或全能(有關全能,參 5.2 )。
其實,反對決定論式預定的人無必要認為預知人的未來自由行為是邏輯矛盾。宗教哲學家維護預知與自由共存的大有人在,但維護預定與自由共存的卻沒有。試想想,「預知」只需要肯定神知道將來的事,但「預定」卻在此之上還要聲稱「神主動預先決定了將來的事,這決定是那事件的充份及真正的因」。
很多信徒又認為,預定是全知和全能的必然後果,因此即使不接受加爾文主義的預定觀,基督徒仍是要相信決定論式預定論。然而,為甚麼神能沒錯地預知事情,就必然是預定了事情?假如你有一個無誤地可看見未來的水晶球,看見我三十年後會冒險決定做一項心臟手術,你會斷言你在這刻的看見,就是我三十年後那決定的充份及真正的因,因此我三十年後的決定就被你預定了嗎?你大概會說,那水晶球就像一副可靠的儀器,向你報告真相,但這並不等於你在預定我的未來行為。預知和預定的分別是剖析爭論的關鍵,所以我們要仔細談論一下。
3.2. 預知不就是預定
不少加爾文主義者認為神之所以預知一切是因為祂已預定了一切,包括人的自由行為,否則預知難以成立。背後的理由大概有二:如果沒有他們理解中的預定論,人的行為才會是預知的事實基礎,那即是承認神的主權未有凌駕人的自由決定,這違反了他們的絕對主權觀和無可抗拒恩典觀。另有加爾文主義者認為,若不視預定為預知的基礎,預知必會帶來決定論,這是不能接受的。然而,有關前者,我們是否必須接受那種主權和恩典觀念?這只是他們的內部困難。有關後者,加爾文主義式的預定觀本身已擁抱決定論(只是他們大部分都同時否認有放棄自由而已),為何現在突然好像要迴避決定論陰影似的?若他們不介意在預定問題上訴諸奧祕,為何別人不可在預知問題上訴諸奧祕?這又回到 2.2 所說的問題,和 1.3 所說的循環論證。更重要的是,預知與自由的張力並不如預定與自由的張力那般無法消解。歷史裡有兩個理論解釋神對人自由決定的預知,它們可告訴我們,預知不必建基於預定。
第一個理論是 Boethius 在第五世紀提出的超越時間論,主旨是神不受時間限制,祂在時間以外,在祂的「永恆現在」裡,可看見人類在不同時間所做的事,人以為是過去或現在或將來的決定,在祂看來只是「現在」的事,所以祂在祂的「現在」已知道人未來的決定,因此祂會(在人的層面來看)預言事情將怎樣發生。 Boethius 認為這就是預知,並且,神在「永恆現在」知道將來的事,不等於祂也預定了那事的發生,那事情發生的因,並不是神的預知或預定,而是人未來的行為。這理論不認為預知涵衍決定論式預定。
另一個理論出自十四世紀的 Ockham 。「甲明天不會返教會」這行為之所以是真實的,是因為它的確會於某時間在這世界裡發生,神從前知道這事,全因為甲明天不會返教會,卻不是因為神「導致」甲明天返教會。這聽來很古怪,因為這理論認為因在時間上後於果,這是有可能的嗎?基督徒哲學家 Reichenbach 在一九八六年一篇論文裡舉了一個較易明白的例子解釋「因後於果」這點。他說,「路德在 Reichenbach 寫該論文前五○三年出生」這事實在十五世紀的路德有生之年已是真實的( it was true of Luther that he was born 503 years before Reichenbach wrote his paper ),但明顯地,這之所以是事實,全在乎 Reichenbach 在一九八六年寫該論文,即因後於果。嚴格哲學表述如下:該事件之真假建基於真實世界中某一刻的自由行為,表達這事件的命題既是真的( true ),它在任何時間就都為真,這命題可在時間上先於該事件而被知道,然而,以形而上邏輯次序來說,這命題之真假不一定要在時間上先於該事件。因此,知道一切真實命題的神可以在該事件發生前就知道該事件會發生。
神在從前知道將來的事、路德在 Reichenbach 寫該論文前五○三年出生等,在有關事件發生前被稱為軟事實( soft fact ),與此相對的是硬事實( hard fact ),硬事實就是那些在時間上過去了就不能再改變的事實,因它的形而上基礎也是發生於過去的,例如「昨天我曾想起妳」是我們今天無法改變的事實。軟事實是那些在時間上過去了但能改變的事實,因令它成為事實的基礎尚未發生。(這理論在哲學上有一定意義,因為即使不談基督教的預定論,哲學家仍要處理亞里士多德提出的宿命論──為甚麼「甲明天不做某事」這句話可在從前是真實的,但這卻不會令甲的行為變得不自由?)
小結:神如何知道將來的人的自由行為?其中兩個理論均不認為預知會帶來決定論式預定,兩理論均認為人未來的自由行為是神預知的因,神從前知道那人將來會這樣做是果,這兩個理論指出我們不能隨便視預定為預知和全能的必然後果,因此預知人未來自由行為就不是邏輯矛盾,否定這種預知並不會否定神的全知。雖然很多加爾文主義者在支持某種決定論式預定論時,會視預定為預知的基礎,但是反對決定論式預定論者並不須反對預知,不以加爾文主義式預定為基礎的預知不一定會淪為決定論,反之,若以加爾文主義式預定為基礎,那預知才更有可能會淪為了決定論。
3.3. 自由意志神論
既然預知不必涵衍預定,反決定論式預定論者就不必認為預知包括了人的未來自由行為。若要準確地形容這個立場, Basinger 的「自由意志神論」會更合適(參 Basinger, The Case for Freewill Theism ),他在書中清楚指明最核心的立場只有一個:神賜下自由意志,並自由意志與決定論式預定論不能共存,因此在某程度上未來對神是開放的。該書有一章正是解釋這立場並不必堅持預知包括神知道人的未來自由行為。這可謂溫和開放神論。
只是, Pinnock 、 Sanders 及 Hasker 等人均認為上述那些預知理論皆不成立,認為邏輯上沒有一些可以被預知的人的自由行為,故全知的神「不知道」這些事。這才是令他們那個開放神論版本變得充滿爭議性,現在美國那些爭議全都是圍繞這個版本的。非加爾文主義者或一般反預定論者,皆未必會接受這個。然而,他們是有提出理由的,正如 1.3 說,這問題需要哲學的判斷, Hasker 下了很多工夫去研究哲學上的宿命論,在各大哲學期刊撰文數十篇,著書立說,論證為何那些理論行不通,才說預知不包括知道人的自由行為。若有人要反對他們,是要提出相應的哲學批評。
4. 新預定論──莫連拿主義
4.1. 莫連拿主義的內容
現在我們看清楚決定論式預定論的真正對手,預定論者那一方又如何?若他們不欲訴諸奧祕或虛幻自由,那就要提出理論來解釋。他們有莫連那主義,發明者 Molina 是十六世紀一位耶穌會神學家。這不須被視為天主教的東西,這類思想的初型在很多宗派和宗教裡都有出現,包括更正教。很多加爾文主義者拒絕此說,因為他們認為只有那些不接受預定作為預知的基礎的人(如亞米紐斯主義者)才需要莫連拿主義。然而,若不欲訴諸奧祕或虛幻自由,在道理上這的確更有說服力。更正教福音派神哲學家和巡迴護教家 W. Craig 近年就積極以莫連拿主義來替預定論辯護,亦有神學教授提出可以將莫連那主義和加爾文主義結合。
撒上廿三: 11-13 提到,身在基伊拉城的大衛求問神,若掃羅以滅城來逼基伊拉人交大衛出來,基伊拉人會否交大衛出來,神說「必交出來」(在十四個流行的英文版本裡均沒有「必定」的字眼),結果,大衛在掃羅來臨前離開了基伊拉城,掃羅也沒有攻城。其實很多人憑他們的宗教直覺都會相信類似莫連拿主義的思想,只是他們沒有很嚴謹地將之表達為一個理論。細想下,我們會發現這想法認為神有一種奇特的知識,莫連拿稱之為中介知識( middle knowledge ),就是神知道任何人在不同假設性虛構處境下的自由決定,即使那處境從不會在這世界出現,甚至那「人」也從不會出現,神也可以知道那「人」在那虛構處境下必然會做一個怎樣的自由決定,以致祂能安排一個適切的處境令那「人」作出神願意他做的決定。請注意,「即使那處境從不會在這世界出現,甚至那人也從不會出現」是很關鍵的,假若神只知道掃羅不攻城下基伊拉人的自由決定,卻不知道掃羅攻城下基伊拉人的自由決定,祂在掃羅來臨前,就沒有確定的資料告訴大衛應否立刻離開,也不能在事情發生前有足夠知識去安排別的處境。還要留意的是,莫連那主義者堅持神不是說基伊拉人「很有可能」會交出大衛,神不用推測,藉著中介知識,神知道一切虛構處境下的自由決定,所以莫連那主義者說,神確實知道,若掃羅攻城,基伊拉人「必然」會交出大衛。
藉著中介知識,神若要預定甲明天做某事,祂只須在與自由無關的人事物裡稍作安排,製造某個處境,甲便會在該處境下自由地和必然地做某事。這是為甚麼莫連那主義可成為新預定論。 Craig 甚至在一論文說,如果我們相信有些人在任何處境下都不會歸向基督,莫連那主義就可以解釋雙重預定論──神在創世前已預定甲得救又預定乙拒絕救恩而受地獄之苦,因為在莫連那主義下,真正要為這拒絕負責的,是擁有真實自由的乙。決定論式預定和自由的矛盾似乎可在莫連那主義下得以消解。
下期續……
如果莫連那主義講得通,預定和自由似乎就沒有張力,自由意志神論再沒有理由反對這個新預定論。然而,莫連那主義不是沒有困難的。我會在下期指出莫連那主義的錯誤,並開始綜覽各理論在其他神哲學課題下的不同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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